一、受眾的認知與選擇
1.讀者狀況及閱讀偏好
1953年,我國人口增至5暢8億左右,⑤其中廣大農民占80%以上,文盲又占絕大多數。除沿海地區及某些經濟活動較活躍的內陸都市外,大部分地區的經濟水平、教育狀況等都處於較低的階段,能閱讀報紙的人數非常有限。1949年後,政府開始著手提高國民的識字率,推行義務教育。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黨的新聞事業在政府的強力扶持下得以迅猛發展,傳播的內容帶有典型的政治宣傳和政策導向特征。
1956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掃除文盲的決定》,在全國各地再次掀起掃盲運動的高潮。掃盲在當時被看做是“文化上的一次大革命,也是一項極為重大的政治任務”。各地被要求在5~7年內基本掃除文盲,掃盲對象以14~50歲的人為主,識字教育同時被強調為必須貫徹“聯係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農民認字標準為1500字,工人認字標準為2000字,積極分子要帶頭學習。政府號令一下,立刻在全國展開了掃盲的實際行動。① 當時農村讀過書的婦女極少,男人也有很多是鬥字不識的文盲。戶口簿上的名字是村裏的書記員幫忙填的,寫封信要請略通文墨的老先生代筆。為改變國民這種狀況,各校的學生被動員起來,組織掃盲學習小組,采用各種方式幫助不識字的人學習認字。全國上下出現“千人教、萬人學”的場麵。② 這場掃盲運動,有助於報刊讀者的增長,特別對那些生活在城市裏的工人而言。
我國讀者的城鄉差別較為顯著。在大中城市裏,由於報刊的長期浸潤,民眾對媒介的認知和使用較農村成熟。但在1949年後泛政治化的輿論氣氛下,媒體在潛移默化中影響著民眾選擇和接受信息的方式,政府機關報獲得了大量讀者。與此同時,在政府支持下迅速發展起來的廣播收音網,改變了農村地區以前信息閉塞的狀況,使廣大的農民可以接觸到信息而獲得最初的滿足。他們對這些信息的認同,基本等同於對發布這些信息的機關或媒介的認同,也就是對信息來源和信息傳播渠道的認同。同時,又因對新政權的強烈認同,他們把來自媒體的報道幾乎等同於政府的聲音。
此外,這個時期,大部分人基本不知道所謂媒介權利、媒介責任等概念,對報紙或廣播提供的信息可信度以及觀點是否客觀、公正等問題也少有懷疑。這個時期的民眾,處於單純接受信息的階段。雖然新政府可以借此盡快地建立秩序,統一民心,鞏固剛剛成立的政權,但為日後那些誇大、歪曲、謬誤的宣傳也能得到社會的信任留下了最初的隱患。
不同的社會階段塑造著各具特色的受眾,在某種程度上影響著他們的選擇和需要。一般而言,知識分子是讀者中比較有獨立傾向的閱讀群體。自身的閱讀習慣和閱讀偏好,使他們與某一特定類型的報刊建立較為穩定的關係,久而久之形成心理認同,且不會輕易改變。這種心理認同,在某種程度上也反映出讀者對自身價值標準和選擇傾向的持守,有時甚至不過是對外麵那個招牌曾經代表的意義的認同。報業公私合營後,完全獨立的民間報刊最終消失,這些報紙的老讀者們不得不麵對這種改變。
著名報人曹聚仁在50年代曾自港回國采訪談到,當時國內一部分讀者希望產生民間的輿論機構,有人希望《光明日報》擔當這個任務,也有人希望《大公報》回到舊崗位上去。曹聚仁認為《大公報》似乎比《光明日報》更能勝任一些,並以隱晦的筆法描述知識分子在新的政治環境下對各報的選擇:過去看天津《大公報》的老朋友們,“不管《大公報》的本身如何變化,也不問《大公報》的對象是否限於工商界人士”,依舊每天讀這份曆史悠久的報紙;而其他人則喜歡北京的《大公報》、上海的《文彙報》、《新民晚報》。有的人甚至根本不看什麼日報,隻看一份《新民晚報》就算了。這種狀況使曹聚仁不由感歎“士大夫階級的口味有同好焉”①。
而對普通讀者而言,大多數人並非刻意尋求媒介的民間或官方身份,而是基於對信息的需求作出選擇,特別是新中國成立初期,人們對政府政策、法令、各種活動狀況的信息需求量極大,而這個時期的民間報紙因外部環境的影響而難能保持原有特色,其政治新聞逐步喪失競爭力,且權威性難與機關報相比,不少讀者因此轉向選擇政府機關報。
1949年以來,推動變革的主體不再來自民眾層麵,而是由上而下的國家力量,這也為媒體的發展打上了深深的時代烙印。無論我們如何強調新聞規律,也無法忽略這種政權力量的直接介入對媒體帶來的影響。在強大的宣傳氛圍下,工人、農民對自身的地位產生強烈的認同,知識分子則在應接不暇的政治運動下,幾乎不知如何應對。精英知識分子的意見除在極短的時期內被鼓勵表達外,大多數情況下被淹沒在國家整齊劃一的宣傳體係下,它所展現的空間被限定在允許的範圍內,但凡涉及社會表達、公共利益、民主自由等方麵的不同見解或內容,極易被等同於反國家、反社會主義、反人民政權的舉動。如此嚴重可怕的帽子,自然人人避之唯恐不及。
2.讀者的意見和要求
1950年,新聞界根據《關於改進新聞報紙工作的決定》,逐漸擴大刊登讀者來信的篇幅,一般報紙都設有讀者來信版或專欄,一些報紙的副刊還把讀者來信作為主要內容,許多報紙甚至把比較重要的來信突出編發在頭版或新聞版上。《人民日報》還規定了處理讀者來信的期限、催詢處理結果的製度。到1955年,該報每天收到的來信中,屬於批評、建議、控訴和揭發性的信件約占總數的三分之一,表現了讀者對黨報的信任。
在此情況下,讀者和報紙間的關係一度較為密切,讀者對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也常積極發表意見,在某種意義上擔負起社會輿論監督媒介的責任。但新聞機關統屬於國家的行政管理範疇,報紙、電台等與受眾的關係定位以及所要報道的內容,都受到嚴格規定,讀者的意見並非如我們以為的那樣受重視,這種監督的影響力非常有限。隨著國內政治形式的變化,新聞報道逐漸出現投政治空氣所好的風氣,在新聞內容和報道視角的選擇上缺乏客觀態度,甚至為達到宣傳目的,對新聞事件或先進人物進行人為拔高。這種情況在早期即遭到過讀者質疑,西北讀者對一則頌揚工作新紀錄的新聞報道所持的態度即為典型一例。
1960年7月,《西北鐵道報》報道,蘭新鐵路鋪軌工程挺進到小草湖至苦水井兩站間,創造了一日鋪軌11暢130千米的新紀錄。這則新聞被列為頭條,並在主標題上作了套紅處理。幾天後,讀者們就通過電話、信件對這則報道提出看法。有讀者對這則消息是否有報道價值提出質疑,認為這是“24小時不停歇、拚體力、超勞‘造’出來的新紀錄”,言下之意這樣的所謂新紀錄沒有什麼意義;一位工作多年的老工程師也對報道中所說的這種新紀錄付出的代價表示異議,提出“以打亂均衡生產秩序的沉重代價,換來徒具虛名的‘新紀錄’值得嗎”;還有的讀者則對整個工程進行了估算,最終對這則記錄是否可以算作所謂新紀錄提出挑戰,他提出“如果把創紀錄前後為它作準備,掃尾‘擦屁股’的大量工作加進去,等於用3天的時間鋪了11暢130千米鐵路,平均每天不過4千米”。
讀者的質疑,暴露出新聞背後的問題。這則新聞並非是簡單的假新聞,因為數字沒有錯,鋪軌架橋隊的幹部、工人們,拚死拚活幹的這種精神也無可非議,但問題在於,這種新聞裏隱藏著虛假的新聞事實,這樣的報道向社會傳遞的信息不僅無益於社會發展,甚至可能引發某些錯誤觀念的形成,此類新聞的可怕之處也正在於此。這類新聞帶來的另一個問題則是,無法更正,即明知道錯了,卻無法以合適的方式向受眾交代原因。①
此外,隨著新的讀者群體的成長及1949年後人們在思想意識領域經曆的變化,讀者的閱讀選擇和要求標準也發生著變化。以《文彙報》為例,它在讀者中一直享有較高聲望,副刊較有特色,很受讀者歡迎。但在解放初期,因外部環境的變化,《文彙報》一度變得縮手縮腳,無論從內容上還是從個性上都不能滿足讀者的需求。
一些讀者反映,報紙沒有看頭,每天從頭看到尾,很難發現幾條真正的所謂“新聞”;還有讀者批評,《文彙報》的言論越來越少,越來越空泛,極少發表具體的建議和批評,大部分是宣傳政府政策的文字,比起新華社或《人民日報》的社論來,如電燈下的燭光,不能使人發生細讀的興趣。有的讀者認為,《文彙報》的變化跟不上時代的變化;有的讀者說,“前進的朋友看了《文彙報》不過癮,看黨報了;落後的則去看別的報紙”;還有人說,《文彙報》“文章太深了”、“落在客觀情勢的後麵”、“仍守著過去的傳統,仍將自己束縛在小圈子裏,以致對象不明,內容模糊,因此失去了廣大的讀者群”。① 這些評價,反映出部分讀者在外部大環境變化下對報紙提出的新的要求。
1949年後,我國報刊和讀者的數量雖然有很大增長,但報業對讀者的服務水平卻差強人意。當時,訂報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地點,讀者必須上門去訂報。去早了不訂,去遲了也不訂。有些地方隻送機關、團體、集體訂的報,個人訂的、住宿舍的不送。訂報必須按月、按季訂閱,不能破月,也不能破季。有讀者批評報紙,即使開展微笑活動,如果你要求破月訂報,則迎接你的不是微笑,而是冷若冰霜,苦瓜一樣的麵皮;如果有讀者寫信詢問,提收不到報紙或信件等問題,則報社不給答複是常有的事,有答複也是油印的信,填上幾個不清不楚的龍飛鳳舞的字;至於要補買哪天的報紙,對不起,沒有。②
其實,這也直接觸及我國解放後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郵發合一造成的讀者與報社隔膜、脫離的弊病。政權在人民手中,郵局是人民的郵局,是為人民服務的,但上述種種情況,種種規定,導致群眾發問“是為人民服務呢還是人民為郵遞部門服務呢?”③
3.《我的丈夫·我的蜜月》風波
1957年國際“三八婦女節”前夕,中新社發表題為《我有了幸福的家庭》一文,介紹了著名越劇演員範瑞娟④結婚後的生活。此則新聞隨後發往印尼最大的華文報《新報》和香港《大公報》,又經上海一家黨報從香港轉載回內地,題目使用了經《大公報》改動後的《我的丈夫·我的蜜月》。該文在國內刊發後,立即在上海新聞界引起軒然大波。
輿論對該文有兩種不同意見。有人認為,這篇女演員寫的文章裏,寫到丈夫、蜜月、鬧洞房、結婚等內容,屬於黃色文章或至少是不嚴肅、不健康的,作為黨報不應刊登;與此同時,一部分來自新聞界、文化界的人和讀者則為該文辯護,提出雖然《我的丈夫·我的蜜月》寫的是戀愛、結婚、洞房、蜜月,但內容健康、情操高尚,不僅感情真摯,而且鼓舞人們積極向上,毫無黃色內容,黨報刊載有何不可?作為黨的機關報,也應該關心和反映人民的生活,當然也包括戀愛和婚姻在內,不必大驚小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