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的新聞政策與新聞改革
1.新聞改革與輿論監督
1987年10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三次代表大會,高度重視新聞媒介的作用,支持輿論監督。趙紫陽在中共十三大報告中提出:“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要通過各種現代化的新聞和宣傳工具,增加對政務和黨務活動的報道,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支持群眾批評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反對官僚主義,同各種不正之風作鬥爭”。這裏提出的要公開重大事件、要加強輿論監督等問題,為新聞改革、新聞事業發展、新聞理論研究開辟了廣闊的天地。這預示著,中國的新聞改革以新的姿態、新的高度,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① 根據我國憲法,製定一部符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要求、符合我國國情的新聞法被提上日程,1988年製定新聞法的工作全麵展開。
黨的十三大以來,新聞改革的呼聲越來越強烈,新聞改革的實踐也不斷展開,根據各主要新聞單位領導人的討論,1988年中央各主要新聞單位的新聞改革明確要著重做好的四件事,即:①提高新聞開放程度、增加信息量;②組織好社會協商對話的報道;③正確開展批評,發揮輿論監督作用;④提高宣傳水平,增強宣傳效果。
1989年11月,李瑞環就如何堅持新聞宣傳的黨性,指出“就是要旗幟鮮明地宣傳真理,宣傳現實生活中進步的、光明的、先進的、積極的東西,揭露和批評反動的、黑暗的、落後的、消極的東西”。就態度、對象和具體內容,他認為“必須準確地、堅持不懈地向廣大群眾宣傳黨的基本路線、宣傳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宣傳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就宣傳效果、目的而言,他認為“新聞報道必須注重社會效果,以社會效益為最高準則”。在報刊、廣播、電視的宣傳中必須嚴格把關,如決不允許違反憲法和法律的主張,決不允許發表詆毀、否定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製度的報道和言論,決不允許散布錯誤輿論、動搖人們對社會主義的信念等,強調不能因為新聞報道失誤影響社會的穩定。
在正確實行輿論監督的問題上,他談到新聞輿論的監督實質上是人民的監督,是人民群眾通過新聞工具對黨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的監督,是黨和人民通過新聞工具對社會進行的監督,不應僅僅看成是新聞工作者個人或新聞單位的監督。輿論監督包含批評報道,但不簡單等於批評報道,它在我國已經成為人民群眾行使社會主義民主權利的一種有效形式。新聞輿論監督是通過新聞工作者的努力來實現的,必須充分重視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必須充分發揮新聞工作者在新聞輿論監督中的作用,他們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和了解真實情況、及時反映問題的便利。
他指出,新聞輿論對人們的思想和行動具有迅速、廣泛而深刻的導向作用。特別是隨著人民物質生活的改善和文化水平的提高,看電視、聽廣播、讀報紙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新聞輿論隨時隨地都在影響著人們的思想和行動。正確發揮輿論導向在當代社會的作用,既是正確引導人民群眾的需要,也是反對敵對勢力反動宣傳的需要。而新聞報道隻有堅持以正麵為主的方針,才能正確地、充分地發揮引導社會輿論的作用,才能有助於大局的穩定和各種社會問題的解決。全麵準確地宣傳“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做到不偏頗傾斜,始終是新聞輿論工作的一個重大問題。有關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宣傳,要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防止由於宣傳不當影響到經濟穩定和社會穩定。對於在小範圍內進行的試驗,宣傳上要取謹慎態度,不允許公開宣傳與現行政策相抵觸的東西,防止造成幹部、群眾的思想混亂。①
此前,黨性和人民性的問題曾引發廣泛的討論,直接涉及新聞媒介與政府和人民的關係問題。具體而言,就是媒介到底代表誰,是誰的耳目喉舌,人民性是否高於黨性?胡績偉最早提出於1978年並在80年代進一步闡述的“黨性和人民性的關係”問題,遭到集中批判。李瑞環明確指出,新聞的黨性和新聞的人民性是統一的,黨的耳目喉舌當然是人民的耳目喉舌。新聞工作對黨負責與對人民負責是完全一致的,他批評了將人民性和黨性根本對立的觀點,認為主張人民性高於黨性、報紙應當跟人民走而不應當跟黨走的這種觀點是根本錯誤的,也是十分有害的。②
這個問題的討論至此告一段落。此外,同人辦報、民間辦報之類的說法也統統遭到批判,甚至出現過“左”的提法,如決不允許在黨報上出現反對黨的聲音,這與以前國家領導層提出的允許聽到不同聲音的說法又發生了矛盾。
總之,“報刊經過十年間的四次整頓和壓縮,不僅經曆了數量上的起落,更經曆了政治上的風雨,使報紙在政治上成熟起來,也使報紙在20世紀90年代更熱衷於嚐試經濟風險,而絕少再去冒政治風險,這也是中國報業成長的代價”①。
2.新世紀的新聞政策及新的問題
經濟騰飛的中國在世紀鍾聲敲響之際,躊躇滿誌地跨入新的千年,報業集團的相繼組建、傳媒產業的興起,都成為這段時期中國傳媒界令人矚目的現象。政府的新聞政策在新的世紀中並沒有發生重大改變或調整,而是繼續強調新聞媒介要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各類重大問題、重要消息的報道仍以“嚴格把關、維護穩定”為主要原則。
新世紀之初,中宣部副部長王晨就2001年新聞宣傳工作向新聞機構提出明確的要求。他指出,要把握好導向,最重要的是要堅定自覺地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持一致是導向正確的前提,保持一致才能做到守土有責、導向正確。為此,他要求黨委宣傳部門和新聞單位加強對社會輿論情況的分析研究,及時掌握動態,在一些容易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可能成為熱點的問題起於青萍之末時,就能看出端倪,製定對策,善加引導。對重大刑事案件、重大災難事故、重要涉外事件以及容易造成人心不穩的各種傳聞等,要嚴格把關,不要隨意報道,更不能盲目炒作。新聞媒介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要著眼於改進工作,解決問題,密切黨群關係,維護社會穩定,使人看到希望,增強信心。這些要求對新聞的及時性、透明性其實是做了更加嚴格的限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