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還談到,新聞宣傳在具體工作中要注意把握好四個關係:一是局部與全局的關係,防止以偏概全,把個別行為當做普遍現象,把局部情況誇大為整體問題;二是集中與分散的關係,不要過分集中對一個地區、一個行業、一個問題進行批評曝光,避免產生負麵影響;三是對外與對內的關係,不宜公開報道的問題要通過適當渠道反映;四是上與下的關係,既要充分反映群眾意願,又要認真聽取有關部門領導的意見,涉及重大問題的批評報道,應事先征求有關領導部門的意見。
此外,他要求,各類宣傳報道都應保持健康向上的格調,反對媚俗、獵奇、渲染誇張、胡編亂造的歪風。而目前一些文化娛樂報道、娛樂版、娛樂節目問題較多,要盡快加以改進,絕不能為了“炒作”而不顧事實,為了“賣點”而不顧品位,為了“轟動效應”而不顧社會效益。②
隨著網絡媒體的興起,如何對這個新興的傳媒行業進行有效的監督管理的問題也擺上了日程。1999年後互聯網在我國得到迅速發展,它在帶來大量豐富、即時的信息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問題,特別是互聯網信息所具有的迅速、廣泛的社會影響力,使它成為社會輿論中不可忽視的部分。近些年來,政府日益重視對互聯網的管理,相關管理規定或辦法先後出台,如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於2000年11月7日發布的《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信息產業部於2000年11月6日發布的《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於2000年4月7日發布的《信息網絡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
二、政府對新聞界問題的認知
1.片麵性與跟風問題
“文化大革命”後,政府認識到過去那種千報一麵、凡事一刀切、絕對化的宣傳報道方式必須予以改正。80年代初,政府曾就大眾傳媒在新聞報道中存在的片麵性及缺乏全麵報道的視野,向新聞界提出批評。
1984年7月20日,胡啟立在對新華社的講話中,以城市經濟改革報道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為例,就如何實現新聞的實事求是、講究真實性、全麵性,防止片麵性和絕對化提出建議。胡啟立反對報紙在宣傳上過於簡單化、跟風式的報道,特別強調報紙上千萬不要搞一刀切、一陣風、一哄而起,千萬注意不要這樣做,這是曆史的教訓。他提醒新聞工作者應當認識到我國地區間的差異性,否則一件很好的事情,如果搞一陣風、一刀切、一哄而起,肯定辦砸;中國是個大國,各地情況千差萬別,有些典型經驗在某地為很好,很成功的,拿到他地就不行,差別太大即為其因。
胡啟立也對媒體在報道典型人物、典型事件以及敏感問題時存在的缺陷,提出了批評。他指出,報道先進單位、先進個人,不要人為地拔高,不要言過其實,要認真吸取過去報道典型的經驗教訓。同時,他還批評了報紙在報道好和壞的事物時采取的好則一切皆好、壞則一切皆壞的報道方式,警告媒體“切忌把先進典型變成打人的棍子和上綱的繩索”,這樣不但毀掉了先進典型,也毀掉了新聞報紙的聲譽。
對敏感問題,他仍以穩定為由,堅決要求媒介采取保守的報道態度,特別對城市經濟改革中存在的某些敏感問題,如物價、勞動工資、人事製度等問題,“即使現行的某些法規、政策不合理,需要修改和補充,也不能夠在沒有修改補充前,任意地發表意見,那樣勢必搞亂”。
但對敏感問題以外的其他方麵的不同意見,他則表達出較為開放的態度,並明確批評了新聞報道對改革過程中持不同意見者的排斥態度。他提出,改革中遇到的阻力分為認識上和利益上的問題,如果是認識上的問題,就隻能用擺事實講道理的方法解決,采取上綱上線,諷刺挖苦的方法,無利於問題的解決,甚至會激起一些不必要的反感,增加改革的對立麵,把本來容易解決的矛盾也變成了錯綜複雜的問題;如果是利益上的矛盾,則要協調各方麵的利益,減少改革的對立麵。他還特別矯正了對報道對象不正確的表述,提出不宜用“改革者”、“改革派”、“守舊派”、“保守派”等提法,可用“有誌於改革的人”,改革的“積極分子”等描述,但不扣“改革者”、“保守派”那樣的帽子。①
此後,中共十三大報告提出:“重大情況讓人民知道,重大問題經人民討論”,“要通過各種現代化的新聞和宣傳工具,增加對政務和黨務活動的報道,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支持群眾批評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反對官僚主義,同各種不正之風作鬥爭”。在其後迅速推進的變革中,新聞輿論加大了對社會問題、政治改革及政府其他方麵的批評力度和討論空間,其中不乏大量尖銳甚至偏激的言論。
1990年,李瑞環在《堅持正麵宣傳為主的方針》中指出,新聞報道在引導社會輿論方麵要注意防止片麵性,新聞宣傳提倡什麼、反對什麼,旗幟要鮮明;在具體掌握上要防止“刮風”。宣傳某些工作時,要講清具體情況、政策界限;表揚先進人物、先進經驗時,要講清不同的條件,留有餘地;提倡某種做法、形式時,不要貶低另一種可行的做法和形式;強調宣傳這一麵時,對允許存在的另一麵也要做適當報道。他特別對新聞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提出要求,要靠記者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政治敏感,更要靠總編輯掌握全局,統籌安排。新聞宣傳領導機關也要從宏觀上及時加以指導。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