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國外通常采用簡化計算方法,緊急避難疏散人員按照責任區域70%計算,固定避難疏散人員可按照責任區域40%計算,並考慮部分其他人員的湧入。在實際測算時,考慮流動人口影響,可進行部分折減。
魯照旺提醒,在疏散與撤離過程中,需要城市管理者做好引導“回家困難者”的工作,尤其要正確選擇避難場所,使避難空間足夠容納受災人員。
據統計數據顯示,日本關東大地震時,在上野公園和芝公園避災的市民有55萬人左右;唐山大地震時,北京市僅中山公園、天壇公園和陶然亭公園就湧入17.4萬人避災。
由此可見,城市防災建設首先應設置足夠的避難場所,在城區中合理地分布,以滿足城市各個分區的避災要求。隻有這樣,大災害後的第一時間,避難者才得以“有處可逃”,避免發生大批人員擁堵街道和踩踏等公共事件。
“回家困難者”生命安全的屏障
“僅僅有防災設施和政府準備,並不能確保減災能達到很好的效果。”閆笑非說,“民眾長期不懈的防災訓練,以及由此培育出的防災意識和逃生經驗,是防災設施和機製得以發揮作用的前提。”
大量災例證明,人類預知災害的能力有限。為此閆笑非建議,應加強對民眾防災意識的宣傳教育。街道、學校、企業等單位也需經常開展防火災、防地震、防水災等災難的逃生演習。
據金磊介紹,2004年,伊萬颶風襲擊古巴,但政府預先疏散了200萬人,從而使災後無一人傷亡。在當今古巴,全國城鄉人口有超過95%的人經過日常救災訓練。
這說明,防災減災並不為發達國家所獨有,關鍵是要建設起一種基於意識、責任、製度、教育等為一體的綜合防災減災文化與科技。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城市中不同地段,要按周邊情況建設相應應急避難場所。
一般來說,城市應急避難場所分為“臨時避難場所”和“廣域避難場所”兩種。
前者多為人口密集地點附近的街頭綠地、小型公園等空曠區域。後者多設於大型公園、廣場、大學校園等地,不僅空間更大、可容納人員更多,且可以在周邊建築群倒塌或發生火災時為避難者留出足夠安全距離。
魯照旺認為,政府應把學校建成最好的避難場所。他舉例說,在日本阪神大地震中,神戶市80%的避難市民是在各類學校中避難。“學校大多有比較好的避災條件,具備避難必需的基礎設施條件,有避災的場地和建築。”
在日本,應急避難場所的中堅力量是當地的小學。日本每所小學都建有倉庫,存放壓縮幹糧、帳篷、普通藥品等物資,這些倉庫由附近社區家長和教師共同管理。
當公共災難出現後,小學操場和教室就成了緊急避難場所。而在日本的中學,一般還建有冷庫,存放血漿、疫苗等救災藥品。
“在災難發生後,應急避難場所是受災者生命安全的重要屏障。”鄢聖華說,“政府要加大對已有應急避難場所的宣傳、管理和維護。唯此,民眾在大災難後,才能從這裏獲得基本的尊嚴感和安全感。”
鄢聖華還指出,政府除做好應急避難的平時“功課”,還要鼓勵各社會力量參與災後應對。比如要求企業盡可能為回家困難的員工提供居住條件,並在企業所在設施內儲備一定天數的飲食和生活物品,等等。
據了解,在日本,在暴雨、地震等災害發生時,東京會開放政府設施和公立學校供“回家困難者”暫避,並與商業酒店、鐵路係統達成協議,讓酒店開放大堂、車站開放站房設施容納此類人員。這些措施在2011年“3?11”地震和同年9月的“15號台風”災害中都發揮了重要作用。
“人性化救援”鋪就回家之路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城市發生大災難後,應急避難場所要對“回家困難者”進行詳細登記,給他們提供充足的飲用水、食物等物資援助。
“在應急避難場所的‘回家困難者’,不但自己是災難受害者,而且他們往往最擔心的是家人安危,由此處於一種十分焦慮的狀態下。”鄢聖華說。
“應急避難場所不但要給‘回家困難者’中的傷者及時救治,而且要給他們物資和心理援助,並為他們尋找親人提供有效的信息服務。”鄢聖華舉例說,比如避難場所中設置專門的信息問訊處,幫他們打探失蹤親屬的情況。電視、廣播和計算機網絡等設施信息暢通,為他們提供災難真實的救援進展信息。
鄢聖華認為,應急避難場所應提供真實的災難破壞信息和救援進展信息,包括提供準確的死亡者和幸存者的數字和名單,提供避難場所的信息、提供幸存者家人的信息,並幫助與家人聯係、提供救援進展情況的信息。
多位受訪專家指出,在城市災難後準確、及時的信息提供可以大大降低“回家困難者”的恐懼感和焦慮感,隻有真實的信息走在謠言前麵,才能夠讓社會恐懼降到最低,才能使大災害後的城市盡快恢複平穩有序的運轉。
大量事實證明,自然災害不僅對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帶來了巨大損失,還給人們的心理和生理帶來了巨大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