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興華舉例說,大興區綜合行政服務中心曾經牽頭對大興采育產業園海納川汽車零部件模塑基地項目進行項目聯審,集中調度,協調服務。如果按照正常審批時限,該項目需要171個工作日,通過聯審,僅用了22個工作日就完成了各項審批,提高效率87.1%。
“政務服務中心的建立,是打造服務型政府的主要措施之一,在為群眾服務方麵,不僅是提高服務質量和審批效率的問題,對預防腐敗也有積極作用。”吉林市政務服務中心副主任薑友文說,“行政審批是行政機關經常運用的一項權力,如果得不到有效監督,易產生自由裁量權的濫用。”
從以往披露的腐敗案例中可見,一些重要權力和權力行使的重點部門,往往容易滋生腐敗。比如建設工程、藥品采購、政府采購、產權交易等招投標活動,不但一直為社會所關注,也是腐敗案件的高發領域。
“官員濫用職權、瀆職、政令不通等腐敗現象的發生,多是暗箱操作的產物。”
薑友文認為,政務服務中心對行政審批行為進行集中管理,使行政審批在“陽光”下運行,能夠有效防止“吃拿卡要”現象的發生。
2012年2月21日,記者在吉林市政務服務中心暗訪時,遇到來辦理公司法人變更手續的張先生。“在政務中心辦事,不但程序公開透明,而且效率高,服務態度也熱情主動。”張先生說。
“因為政務服務中心對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實行審批項目、法律依據、審批數量、審批條件、審批程序、承諾時限、申報材料、收費依據及標準的‘八公開’服務,對所有收費事項也實行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收費許可證號、收費範圍、收費標準、收費方式‘八公開’服務。這樣可以實現對行政審批行為的有效監督,從源頭上預防審批腐敗。”薑友文說。
在行政審批事項涉及多個部門時,通過政務服務中心組織實行並聯審批,各審批部門分清職能,理順職責,促進相互間的工作配合,能夠有效地提高行政審批效率,讓辦事群眾滿意。在薑友文看來,政務服務中心優質高效的服務,正是密切黨和政府同群眾聯係的有效手段之一。
定位仍待製度化清晰
記者調研發現,政務中心的建立和發展過程,帶有自下而上的特點,尚缺乏全國性統一的規範和要求,在機構性質、職能職責、人員編製、運行模式等方麵差異較大,尚處於各自為政的發展階段。
對於數以萬計的各級政務中心,目前還未見官方層麵的統一的明確定位。從機構性質上講,有的政務中心屬於事業單位,有的屬於行政單位,還有的屬於人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盡管《關於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在本行政區域內規範省、市、縣三級服務中心的名稱,但從全國層麵來講,仍處於尚未統一的狀態。”何群說。
正因如此,各級政務中心在政府部門排序中,顯得微妙而尷尬。據了解,有的部門對建設政務中心的認識還不到位,認為是臨時性措施,在支持和配合力度上仍然欠缺。
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全國政策科學研究會副秘書長胡仙芝分析認為,政務中心集中窗口、在陽光下進行行政審批服務的方式,在客觀上改變了原有的政府工作流程,更杜絕了權力暗箱操作的可能,防止了有的部門和有的公務員以行政審批權力謀私索利的可能,這種改變也在客觀上觸動了某些部門和個人的利益,難免會遇到阻力。
而一些地方政務中心因機構設置規格不高,對於各單位在行政審批中的不規範行為,政務中心雖有權監督管理,但在實際操作上,仍然存在手段缺乏、力度不夠等問題。
“我們通過全國性的調研了解到,有些市、縣政務中心主任的配置,級別高低不一,有的是處級、副處級,甚至科級。麵對一些強勢部門,由於級別不對等,以致有的政務中心主任束手無策。”何群說。
“從法律層麵來看,目前對於政務中心的定位仍不清晰。”胡仙芝說,“雖然行政許可法從宏觀上確定了一個窗口對外,統一辦理或聯合辦理、集中辦理的行政許可運行機製,但從全國來看,還沒有一部統一的法律法規對政務中心職能職責、機構性質、管理模式、工作原則、窗口單位權利義務做出明確的規定。這樣,政務中心的法律地位在實踐中也得不到明確認定,運作過程仍處於無法可依的情況。”
何群也認為,由於現行法律並沒有明確政務中心的執法主體資格,沒有賦予相應的職權職責,在當前依法行政的背景下,其合法性仍麵臨質疑。
另一方麵,其服務標準也是參差不齊。2012年2月23日,記者再次到北京市大興區綜合行政服務中心暗訪時遇到一位高先生,他抱怨說:“我來稅務部門交稅,前後跑了四趟才辦妥。前幾次來,工作人員沒有把相關注意事項說清楚。”
對此,田興華認為,不排除窗口工作人員與群眾在溝通上存在理解上的偏差,這也說明政務中心的工作仍有改進餘地。
目前,還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有的部門對審批事項該下放到窗口的權力不下放,該簡化的程序不簡化,該前移到政務服務中心的不前移,致使一些窗口隻能接件不能辦件,給群眾帶來不便,影響了辦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