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5章 民生權益:看不見的“黑洞”(5)(2 / 3)

“建立各種政務中心,確有積極意義。但目前有的仍存在形式大於內容的情況,需要從根本上解決實質問題。”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魯照旺教授說。

記者在各地調研發現,設立越早的政務中心,不論辦公場所還是其他硬件設施,至今多數已趨於老化,不太適應群眾的需求,而後來設立的政務中心,因有經驗可借鑒,辦公條件普遍不錯。

“政務中心關鍵是要能高效、透明、廉潔地為群眾辦事。”記者在河北省采訪時,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縣級政務中心主任提醒說,“若政務中心變成‘形象工程’,那就事與願違了。”

“政務中心隻有彙集政府各部門的所有行政許可職能,真正建成行政審批中心、辦證辦照中心,縮短辦結時限,提高工作效率,通過一點一滴的工作使其深入人心,才能真正得到群眾的認可。”叢連彪說。

轉變政府職能才是關鍵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應把各地政務中心的建設和發展納入法製化、規範化管理的軌道。當務之急是明確政務中心的法律地位,對其職能設置、管理模式、機構性質、窗口單位的權利義務等進行細化。

在魯照旺看來,關鍵仍在於轉變政府職能,減少政府的行政幹預範圍,減少行政審批事項,把應交給市場、社會、公民或社會組織自主決定的事交出去,這才是根本之道。

“政府職能不轉變,隻會使政府機構愈改愈多,規格愈改愈高。”魯照旺認為,還需防止遊走在政務中心與辦事群眾之間的“中介機構”的產生,以免滋生新的腐敗形式。

“在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同時,各級政府應重視已有政務中心的建設,同時又不能脫離實際,盲目新建擴建政務中心,貪大求全,避免淪為華而不實的‘形象工程’。”李成言認為,隻有求實效,讓服務理念深入人心,能夠切實地為群眾辦事,才是政務中心存在和發展的根本動力。

李成言建議,規範政務中心的服務,可以利用質量認證、目標考核等多種手段,進一步規範政務服務中心運作。並通過建立健全電子監察係統,對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及公共服務事項實現全過程監察。

“要將群眾最關心的熱點、重點政務服務事項、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政務服務中心,對確實無法將其納入政務中心的事項,必須要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加強監督,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李成言說。

“為增強工作的權威性,政務服務中心的負責人建議適當高配。”薑友文建議,應理清體製,整合行政審批製度改革、政務公開、政務服務三項工作以形成合力,發揮好政務服務中心在推動行政體製改革方麵的綜合作用。

薑友文認為,對進駐窗口的單位,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三類,這些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事項的辦理都應納入中心。因涉密、場地限製等特殊情況不宜進入中心辦理的,也應該由本級政府研究決定,各進駐單位無權自行決定。

“對納入政務服務中心的行政審批事項,部門要加大對窗口的授權力度,增強窗口的辦事能力。”在薑友文看來,進駐政務服務中心的政府部門要對其服務窗口辦理事項充分授權,使不需要現場勘察、集體討論、專家論證聽證的一般性審批事項能在窗口受理後直接辦結。

“凡具有行政許可職能的部門都應在中心設立窗口,而不是挑選一部分部門進中心。”叢連彪建議,各進駐部門凡是負責行政許可、辦證辦照的工作人員都應成建製地進中心,主管領導也應實行“輪流坐班”製。同時,應建立健全網絡係統,實現信息共享、網上辦公和網上審批。逐步將政務服務中心建成行政審批中心,從而實現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宏偉目標。

底層向上流動機會緣何減少

計劃經濟時代留下的戶籍製度、就業製度、人事製度、社會保障製度等,是當前阻礙社會階層流動的主要原因。

一位網友題為“我想為徐深海要個編製”的帖子引發社會熱議。徐深海是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環衛所清糞隊隊長,2010年獲得“全國勞動模範”稱號,可他還是一名臨時工。

如果徐深海有了編製成為了正式工,他不但每月可增加收入近1000元,而且福利待遇也會相應提高。但潤州環衛所負責人向媒體表示,獲得正式編製需要區委編製辦同意並核發,“難度非常大”。

從社會學角度來看,個人或社會群體在不同社會經濟地位之間的變動,統稱為社會階層流動。那麼,目前階層流動固化程度如何?底層人群向上流動難的原因何在?哪些人最有可能淪落為社會新底層?

為了解當前中國社會階層流動現狀,《瞭望》新聞周刊聯合國內專業調查研究機構--新生代市場監測機構,於2011年2月13日至2月18日,在北京、上海、廣州、杭州、成都5個大中城市進行了民意調查。

本次調查數據顯示,從整體來看,58.8%的被訪者認為社會底層群體向上流動的機會不多,僅7.5%的被訪者認為機會很多。38.8%的被訪者相信通過“自身努力”可改變命運,50%的農村戶籍被訪者相信該觀點,比例遠遠高於城鎮戶籍被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