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民生權益:看不見的“黑洞”(7)(3 / 3)

在慈善扶貧領域,有北京市紅十字基金會、北京弘毅慈善基金會、北京在行動公益熱線、北京華育助學基金會、北京惠澤人谘詢服務中心、北京市華夏慈善基金會等。

其他各類知名的社會組織,還有中關村知識產權研究院、北京出租汽車暨汽車租賃協會、北京藍天救援隊、北京市法律援助基金會、北京文物保護基金會、北京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北京社區參與行動服務中心等。

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所趙春燕博士長期關注北京社會組織的發展情況。他介紹道:“在北京社會組織發展壯大過程中,除一般的運作性的社會組織之外,還出現了眾多的支持性的社會組織,比如北京市協作者社會工作發展中心,就是一家以專業培養社工人才為目的的支持性社會組織。”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與其他省市的社會組織相比,北京的社會組織具有政策環境、人才、機會等方麵的優勢。它們具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即行事獨立、執著而富有激情。

影響深入多個領域

“社會組織不僅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還對資源配置、平衡利益等方麵有積極的調節作用,對市場行為、經濟秩序有重要的規範作用。”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世界政治研究所所長高祖貴研究員這樣告訴記者。

在溫慶雲看來,社會組織還是社會服務和社會管理的重要力量,對擴大公共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有重要補充作用,對解決社會矛盾、反映群眾訴求,維護社會穩定有“緩衝器”的作用。

比如,在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中,北京市汽車、服裝等行業協會組織會員企業加強合作,組建應對危機服務平台,製定了出口企業扶持長效機製。僅在2009年,社會組織在克服金融危機方麵就開展了60項活動,投入資金1.37億元。

在抗震救災和抵禦西南旱災中,北京社會組織積極籌措資金,共向災區捐贈款物7.6億元,參與誌願服務達1116人次,充分體現了救災賑濟、扶危救困的公益特點。

在重大活動中,北京社會組織的身影更是隨處可見。如北京奧運會期間,北京社會組織提供了場館設施建設、人員培訓、誌願者服務。在國慶60周年活動中,北京社會組織則承擔了20萬件慶典服裝製作、和平鴿放飛、遊行彩車駕駛員培訓、10萬參訓學生應急救護等工作,有32個北京社會組織共4563人直接參加天安門廣場慶典活動,230多個社區社會組織參與了社區巡邏、治安維護工作。

“社會的發展,需要社會組織發揮更大的作用。”高祖貴說,“北京社會組織的發展有力地推動了社會進步,特別在教育、環保、救助方麵作用不小。同時,也體現了社會多元化的發展。”

賈西津將社會組織的作用概括為兩個方麵:其一,提供公共服務,與政府構成相互補充與合作,建立“小政府、大社會”,社會組織是個新生力量;其二,社會組織體現了公民自治,可促進政府自身的民主化建設。

“政府購買服務”漸成趨勢

隨著社會組織的迅猛發展,北京市政府對其扶持力度也在不斷加大。比如完善對社會組織的年檢工作方式、建立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機製、擴大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範圍、幫助社會組織申請免稅資格、升級社會組織網上管理服務平台等。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我國當前財政管理體製下,社會組織要從政府部門獲得資金並非易事。因為社會組織在政府財政賬戶裏沒有“戶頭”,所以社會組織接受財政體係的撥款渠道並不順暢。“在國際上,多數國家采取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的方式,對NGO撥款有的占50%以上。”

在借鑒國外成功經驗方麵,北京做了不少嚐試。2010年3月,北京東城區率先在市民中心召開了東城區公益項目信息發布會,將為老年人服務、居家就業等15類公共服務項目向社會進行公布,首次在全市範圍內啟動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工程。2010年4月2日,項目申請受理工作結束,東城區最終確定了18個公益服務項目由政府出資近130萬元進行購買。

2010年,北京市民政局開展了“社會組織服務民生行動”,在扶貧救助、扶老助殘等關係民生的10個領域開展服務活動,市區兩級政府投入1億元購買社會組織公益服務。據了解,截至2010年8月,共有1846個社會組織聯合行動申報了2706個項目,預計共籌集社會資金22.98億元。目前已有178個組織的233個服務民生項目正式啟動,使58.43萬人次受益。

北京社區參與行動服務中心主任宋慶華告訴記者:“在今年我們的經費來源中,政府購買服務占25%,而這一數字去年僅為10%,預計明年會有所增長。”

趙春燕認為,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將是政府未來的一個明顯趨勢。一方麵,可扶持部分社會組織做大做強;另一方麵,社會組織通過自身的技術優勢和服務力量,彌補政府服務的不足。

北京社會組織也得到了進一步發展。以2009年為例,北京社會組織收入合計約為133.71億元,比上一年增加5.84%。2009年,北京參加年檢的社會組織總資產達到321.31億元,淨資產達到264.12億元,分別比上一年度增加19.08%和16.31%。

創新管理仍是“突破口”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北京社會組織與其他省市一樣,仍處於初級階段,存在著能力不強、動員能力有限、社會公信力不高、活動資金缺乏等問題,製約了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建設功能的有效發揮。

為將對社會組織的扶持引導納入依法管理之軌,2008年9月17日,北京市發布《關於加快推進社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從工作體係、管理體製等方麵提出了發展社會組織的具體目標。近年來,也不斷加快管理創新的步伐。

溫慶雲介紹說:“北京在積極探索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製創新,啟動中關村社會組織登記管理試點,開展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管理工作及建立社會組織退出機製。”

同時,北京還通過對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的啟動,進一步拓展了社會組織管理工作領域。利用96156工作平台,實現備案工作的計算機管理,充分發揮區、街道、居委會三級組織在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工作中的作用,形成備案工作管理體係。

“目前,北京已有1700多個社區社會組織進行了備案登記。結合工作實際,北京還對社會組織登記實行一次性告知製度,按照谘詢項目列表,提供全麵準確的谘詢服務,一次性講清成立的各項要求;主動為申請人聯係業務主管單位,並幫助申請人與業務主管單位建立聯係;實行首問負責製,明確崗位責任,加強審批過程管理,高標準服務,高效率辦結;為行業協會,公益類、福利類社會組織設立登記建立綠色通道。”溫慶雲說。

談及未來的發展製約,賈西津說:“目前社會組織最大的障礙是法律環境不順暢,雖然數量多,但規模小、分散,並沒有真正形成一種社會力量。很多社會組織的透明度不高,也製約了自身的發展,其財務數據、管理團隊、項目成效等信息,外界並不很清楚,這恰恰是能否贏得捐贈者信任的最為重要的因素。”

“北京社會組織要有效參與公共危機治理,還必須進行製度創新,給社會組織成長創造更寬鬆的製度空間。”溫慶雲說,“創新管理仍是北京社會組織是否能獲得長足發展的‘突破口’。”

據溫慶雲介紹,北京下一步將以建設和服務為目標,創新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體製,深入開展社會組織服務民生行動和社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經濟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有受訪專家建議,北京在簡化和放鬆對社會組織登記注冊手續的同時,還應加強對社會組織開展活動及其組織運作的動態過程的監督、評估和控製。“隻有社會組織合法注冊,並在法律的規範下活動,才能有效地參與公共危機治理。”

“北京社會組織自身動員能力、自身建設,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高祖貴說,“對社會組織的發展,應給予更多的鼓勵,如果社會組織自身服務質量上去了,公信力得到提升,資金渠道也就會擴寬。”

“政府亦應進一步加強與社會組織的合作。”趙春燕建議,“政府應向外借力,在政策的製定和推行中可聽取社會組織的專業意見,並可將某些專項公共服務交給相關的專業社會組織,以實現更大的社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