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我仍然太幼稚了(3 / 3)

我本來以為,作家而抄襲,當然是可恥的,如確是抄襲,應該認錯和改正。但可惜,有類似麻煩的還頗有人在,其中還有頭麵人物、優秀作家、我的好友我的座上客們、作協的“領導集體”中的座上客們。他們也陷入過類似的訴訟或關於抄襲、模仿、借用、照搬、參考、啟發的語義學爭議,多數敗訴,個別勝訴,但也留下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糊塗賬。我們完全可以更加理性地與人為善地對待類似案例。我還知道,不僅文學,電影改編、音樂作曲、繪畫構圖當中,都有過類似的聚訟紛紜,肖洛霍夫、畢加索、霍桑……都受過這方麵的非議。人們不會全不知道。當然郭不是肖、畢、霍,他姓郭不姓肖或畢或霍。

尤其是,我本來以為,一些飽經滄桑的作家會相信一個年齡隻有自己的最小的孩子大的有寫作才能的後輩人改正錯誤,會更多地去關心他的成長,做有利於他的成長的事,致力於消除他身上或有過的汙點,像消除自己身上也有過的缺失一樣。我本來以為,小有成就的作家們不會一心排斥一個犯過某些過失的孩子,倒像自己多麼潔癖似的。我本來以為道德義憤與道德潔癖應該首先表現在律己、表現在自省與懺悔自身上,而不是對一個有毛病的年輕人疾惡如仇,拒之於千裏之外。我本來以為作家多讀過雨果,知道冉阿讓也有過手腳不幹淨的記錄,而我們不該罵他是賊,用一個賊字毀滅他的一生,後者是沙威的思維和行事方式,而不該是多災多難久經試練以追求真善美標榜的中國作家的性格。我本來以為,作家們是悲天憫人,關懷大局,胸懷寬廣的。我本來以為,中國媒體或中國作家必然麵對著許多更值得義憤填膺的事情,更值得千夫所指的人和事,而大家都有足夠的耐心與涵養,足夠的善意與和諧,足夠的理性與忍讓。我本來以為,如耶穌所講,我們都有罪,所以我們沒有權利對(以下限製詞八個字是王某人加的)某些可以教育好的有罪的旁人大動肝火。我相信,一些朋友回想起自己倒黴的時刻,回想起其時趁機對你猛攻猛打的人,會記憶猶新。我相信,作家們思考的時候會首先剖析自身,會不忘記自身的失誤、卑劣與尷尬,那才是對讀者的起碼真誠。知恥而後勇,這個對於勇敢的定義是太深刻了,而我們的一些朋友習慣於知旁人之恥揪旁人之恥以表達自身的勇敢與生猛。我還以為,誰都沒有那麼天真爛漫,以為中國社會,中國作協,各種團體,直到領導我們前進的偉大的黨裏,就沒有過一些成員具有不比小郭輕微的過失記錄,就沒有有過失而不願承認自己有過失的人。我本來以為它不會成為事件,不會成為道德義憤的口水表演場。

我仍然是多麼幼稚,多麼好說話,多麼脫離實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