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3章 健全大學競爭機製,加快建設高等教育強國——試論我國大學發展的良性競爭機製建設(1)(1 / 3)

王雲鵬 劉誌民

摘要:隨著高等教育內外部環境的巨大變革,高校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競爭是一把雙刃劍,大學間的競爭必須有利於促使高等學校更加重視效率、提高辦學效益,有利於高等學校不斷創新、激發辦學活力,有利於高等教育整體優化、加快建設高等教育強國。因此,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對大學競爭進行必要規製,包括建立現代大學治理結構、轉變政府職能與角色、有效運用行政杠杆克服市場機製缺陷、完善競爭規則等。

關鍵詞:大學;良性競爭;規則

大學間的良性有序競爭對激發大學辦學活力、促進高等教育係統優化具有重要的促進作用,而大學的無序競爭、惡性競爭則對高等教育發展帶來危害。因此,探索大學競爭及其規製、促進大學良性競爭成為高等教育發展中的重要課題。

一、我國高等教育競爭的宏觀環境

在計劃經濟體製下,我國高等學校長期缺少辦學自主權,也就不存在發展的競爭問題。改革開放以來,隨著高等教育的市場化、大眾化、國際化等環境變化,高等學校的發展從此進入了一個充滿激烈競爭的時代。

(一)高等教育市場化

1.大學辦學自主權的擴大。大學競爭高等教育體製改革不斷深化的產物。在計劃經濟體製下,我國高等學校長期按照政府指令性計劃辦學,高校缺少自主權也就不存在發展的競爭問題。而我國從計劃經濟體製向市場經濟體製的轉變,高等教育體製改革不斷深入,高等學校成為“麵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法人實體”,法人地位的確立為高校主動參與競爭資源提供了法律依據。

2.高等學校辦學經費來源多元化。與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相適應,高等教育完全由政府包辦的局麵已經成為曆史,高等教育投資主體呈多元化格局,政府投資的比重逐漸縮小,高校發展對外在資源的依賴加強,通過競爭獲取社會資源以提升高校實力,已成為學校的必然選擇。

3.民辦高等教育興起。從20世紀80年代起,我國民辦高等教育開始複興,並逐漸成長為我國高等教育體係中的重要力量。據教育部公布的統計數字,2007年全國各類高等教育總規模超過2700萬人,民辦高校及獨立學院在校生近350萬人,超過全國高等教育在校生規模的1/8。民辦高等教育機構在辦學機製、辦學效率、人才管理、辦學經費等方麵有著普通全日製普通高校無法所不具備的靈活性和適應性,逐漸成為普通全日製高校在生源、師資等方麵最有力的競爭者。

4.教育服務與顧客理念的樹立。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我國正式實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擔機製,全麵實行收費製度。辦學成本分擔的實施,讓學生繳費上學,意味著消費者市場的確立,使學生對自身的生存狀態與角色產生重大影響,學生不再僅僅是受教育者,也成為教育服務的消費者。學生作為教育投資消費者,必然非常關心其教育投入能否得到合理的回報,對高校教育服務及其質量的好壞,有了更多的評判與選擇權,“學生滿意度”成為評價大學教育質量、大學聲譽的重要指標。

(二)高等教育大眾化

1.入學機會增加,學生選擇趨於理性。經過近年來的連續擴招,我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2008年已經達到23%,2009年高考報考人數首次下降,適齡青少年進入大學的機會增加,對高等教育需求的重點已不再僅僅是“有學上”,尤其是當前高等教育個人成本增加而就業形勢嚴峻,學生及其家長在高等教育選擇麵前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