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2章 續書大結局(3)(1 / 2)

薛寶釵的悲劇同樣值得人們同情,它所顯示的批判意義卻是非常深刻的。曹雪芹橫絕一代的卓識,正表現在這裏,作者塑造薛寶釵這一形象的匠心,也表現在這裏。隻有從這個根本特點出發,才能真正認識這一藝術形象。

佚稿中,寶玉最後在寶釵的引導下出家為僧。寶釵為此犧牲了自己的塵世幸福,付出了半世孤淒的代價。但她卻並無怨言,這正是她“萬縷千絲終不改,任他隨聚隨分”這種“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豁達的人生態度的寫照。

程高本後四十回顯然篡改了曹雪芹原來的構思,抹殺了原著中寶釵引導寶玉“悟道”的重大主題。致使後來的論者對寶釵結局的評說,皆發生了一係列的誤判。這明顯是對曹雪芹原著的極大歪曲和褻瀆!

王熙鳳。

按照曹雪芹的原意,這個賈門女霸的結局是很糟的。從脂批中可以知道原稿後半部有以下情節。

1、獲罪離家:與寶玉同淹留於獄神廟,原因不外乎她斂財害命等缺德事的被揭露。如對“弄權鐵檻寺”、逼迫一對未婚夫妻自盡、自己坐享三千兩銀子一節,脂批就指出:“如何消繳,造業者不知,自有知者。”“後文不必細寫其事,則知其平生之作為,回首時無怪乎其慘痛之態。”離家在外期間,劉姥姥還與她在“獄廟相逢”。此外,在獄神廟見到鳳姐的還有小紅、茜雪等人。

2、被夫休棄:“哭向金陵”娘家。從第二十一回脂批看,她發現丈夫所私藏的多姑娘頭發之事是一個導火線,丈夫借此鬧翻,將其休棄,那時鳳姐“身微運蹇”,隻能忍辱,這與“俏平兒軟語救賈璉”時的“阿鳳英氣”有天壤之別。所以後半部那一回的回目叫《王熙鳳知命強英雄》。

3、短命而死:尤氏對鳳姐說:“明兒帶了棺材裏使去。”脂批:“此言不假,伏下後文短命。”總之,鳳姐的慘痛結局是自食惡果,自作自受,並不是什麼人世禍福難定。

賈迎春。

曹雪芹關於迎春的命運,總強調她的不能自主,也放棄自主,她任偶然因素左右自己,無可奈何。第二十二回,她寫的燈謎詩,謎底是算盤,但詩裏所表達的意蘊並不是精於計算或有條有理,還記得嗎?她寫的四句是:天運人功理不窮,有功無運也難逢;因何鎮日亂紛紛?隻因陰陽數不同。賈政雖然猜出來是算盤,但心內沉思道,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響而散之物;迎春所作算盤,是打動亂如麻;探春所作風箏,乃飄飄浮動之物;惜春所作海燈,一發清淨孤獨;今乃上元佳節,如何皆作如此不祥之物為戲耶?賈政是越想越悶。迎春的命運,就像打****如麻的算盤,全是別人算計她,她自己絕不想算計別人,隻求能過點清淨日子,但是,沒想到最後所麵臨的,竟是最殘酷的,被中山狼吞噬的結局。

迎春的命運和處境是悲慘的。父親賈赦,一味好色貪財,母親邢夫人,性格怪癖;生母早亡。她的婚姻大事,也就由其父賈赦獨斷敲定,許給了所謂的“世交之孫”名孫紹祖者。而且“娶親之日甚急,子係中山狼,得誌便猖狂。金閨花柳質,一載赴黃梁。”

八十回以後所寫,亦大抵如此。迎春的奶娘回賈府請安時,“說起孫紹祖甚屬不端,姑娘唯有背地裏淌眼抹淚的,隻要接了來家散誕兩日。”接回家來以後,迎春“哭哭啼啼在王夫人房中訴委曲,說孫紹祖一味好色,好賭酗酒……”說得王夫人及眾姊妹無不落淚。她心中想念著姐妹們,掛念著大觀園紫菱洲昔日的住房……住了三五日,孫家已派人來接,“隻得勉強忍情做辭了。”後來,在賈母生病,且“日重一日,延醫調治不效”的情況下,迎春重病的消息傳到了賈府,賈母聞說,悲傷不已。不多時,“外頭的人已傳進來說:‘二姑奶奶死。’”因為正值賈母病篤,賈家的人都不便離開,故迎春之後事,“竟容孫家草草完結。”這個“溫柔沉默,望之可親”的美麗的小姐,就此走完了自己的短暫的一生。

賈探春。

《紅樓夢曲》裏寫道:一帆風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園齊拋閃。恐哭損殘年,告爹娘,休把兒懸念。自古窮通皆有定,離合豈無緣?從今分兩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牽連。——這說明了她後來是離家遠別了,後四十回續書寫她嫁給鎮守海門等處總製周瓊之子,但據曹雪芹的初衷,她可能是嫁給了一個王子,成為王妃。在書中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中,探春掣簽,簽上寫道“得此簽者,必得貴婿,大家恭賀一杯,共同飲一杯。”眾人笑道“……我們家已有了個王妃,難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大喜,大喜”這些看似是玩笑話,但也可能是條伏線。她抽到的是枝杏花簽,簽上寫道“瑤池仙品”,並引入唐代高蟾詩句“日邊紅杏倚雲栽”,根據封建時代的傳統和習慣“日”是皇帝的象征,“日邊紅杏”應是指皇帝身邊的貴婦人。又根據舒四爺所見《乾隆五十五,六年間鈔本》說《紅樓夢》裏“內有皇後,外有王妃”,或者早期抄本確有探春嫁為王妃的情節安排。但根據劉心武先生的探軼,探春是被皇上和番,遠嫁到了茜香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