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媒體,尤其是西方國家的媒體,在形容國家元首的家庭生活時,總有一個通用的名詞——第一家庭。無論是美國的總統,或是英國的國王,都是這樣稱呼。
而不管在哪個西方國家,“第一家庭”的生活,都是媒體關注的熱點,包括元首的太太和兒女,總是被關注度最高的。緋聞炒作自不必說,甚至連元首的太太用什麼化妝品,女兒穿什麼衣服,兒子梳了啥發型,有時都會被當做重大新聞炒作一時。
而放在曆史上,所謂“第一家庭”,自然指曆代皇室家庭,這個家庭的成員們,也向來是後世“八卦”的重點,比如民間文藝作品裏關於“金枝玉葉”和“龍子龍孫”的諸多演繹,誕生了無數經典的作品,至今還傳唱不衰。“第一家庭”裏家庭成員的生活,既引人關注,又令人豔羨,到今天更不例外。比如許多互聯網上火爆一時的穿越小說,主人公“穿越”回去,不是做了皇子,就是當了公主,要麼就是娶了公主,嫁了駙馬,膽子大點的,幹脆直接穿越成皇帝。總之是諸多“穿越”題材的首選。個中的原因,按照許多穿越小說讀者的調侃說:穿越到皇室去,故事既好看,主人公還能少奮鬥十年。
然而,這充滿誘惑力的第一家庭,真個像旁觀者想象的那樣,是既“好看”,又能“少奮鬥”嗎?至少,明朝的“第一家庭”未必是。
俗話常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放在明朝身上,“國法”自然是指《大明律》,至於家規嘛,當然就是《皇明祖訓》了。
比起《大明律》的如雷貫耳來,《皇明祖訓》在現代曆史愛好者中,顯然是知名度不高的。然而,如果放在明朝“第一家庭”的成員們身上,其意義卻恰是反過來的——一個普通的明朝鳳子龍孫,哪怕是最不務正業的“二世祖”,要給他說《大明律》,他也許會嗤之以鼻,但要給他搬出《皇明祖訓》來,恐怕他會立刻嚇得腿肚子發軟,個別犯事且膽小的,當場暈過去的可能都有。因為,這是明朝皇室的家法。
家法的製訂者,便是大明王朝的開國皇帝——明太祖朱元璋。隻要聯想一下這位鐵腕強人在位三十年幹過的事——嚴刑峻法懲貪,株連數萬的“洪武四大案”,律令苛刻到殘暴的諸多法令。便可想象,這部規定了明朝之後近三百年皇室子孫行為規矩的“家法”,定然如一塊重如泰山的磐石,足以壓得後世子孫喘不過氣來。
《皇明祖訓》,由明朝皇帝朱元璋親自主持編纂,始編於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完成於明朝洪武六年(1373年),最早的名字為《祖訓錄》,由朱元璋親自主抓且作序,據焦竑的《國朝獻徵錄》裏說,當時為了編訂這部家法,朱元璋還特意麵向全國舉行海選考試,甚至派親信大臣四處查探,廣泛搜羅各地司法人才,優中選優組成了主編團隊。之後,朱元璋又於洪武九年(1376年)和洪武二十八年(1393年)對“家法”兩次修訂,經豐富完善之後,正式定名為《皇明祖訓》,由刑部刊刻,分發皇室子孫人手一份,從此成為明朝之後近三百年,皇室子孫的行為準則。對於明朝“第一家庭”的所有成員(包括皇帝本人)來說,這部煌煌法典,仿佛是一張緊密的網,從出生開始就把人緊緊束住,一言一行,它都管著。
單從目錄上看,這張“網”顯然編的很大,除了首章為朱元璋親自撰寫的序言《祖訓首章》外,其餘內容分為十二章,分別為“持守”“嚴祭祀”“謹出入”“慎國政”“禮儀”“法律”“內令”“內宮”“職製”“兵衛”“營膳”“供用”各章。可謂範圍廣闊,內容全麵,條令完善,細則精致,堪稱中國曆代法典中的成熟之作。
而若細看內容,卻更會發現,這張“網”不但編得大,“繩子”還用的粗。每一章都有完備的條令,且主題思想明確,涉及到生活的各個方麵,內容極其細化。比如“持守”一章,主題思想是教導皇室子孫要勤儉持家,“嚴祭祀”一章,規定了皇室子孫祭祀祖先的基本禮儀程序,更強調祭祀貴在“敬誠”,“謹出入”一章,主要是針對後世的曆代帝王,告誡他們處理國事不能輕舉妄動,按照現代的話說就是要淡定。“慎國政”一章,同樣是針對帝王,告誡他們兼聽則明,處理國家大事必須要有耳目,同時要禁止民間擅自議論大臣,也就是要鉗製言論。“禮儀”一章,除了規定了諸如覲見,祭祀等皇室活動的宮廷禮儀外,更重要的影響,是給東宮(太子府)以及各親王(皇子)擬定了二十個名字,規定子孫必須以此為準順序使用,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在看明朝皇室成員姓名的時候,總會發現諸多不認識的生僻字,全是以此順延下來的。“法律”一章,主要是講皇室成員犯法後,依據其身份和罪行情節,給出不同的懲罰條例規定。“內令”一章,是針對“第一家庭”的女性,尤其是皇後的,規定皇後不得幹政。“內宮”一章,講後宮的成員編製,品級劃分,職責規定。“職製”一章,一是說冊封爵位的程序,二是說皇室子弟的授官規定。“兵衛”一章,是講各親王的儀仗規模,以及各藩國軍隊的調度規定。“營膳”一章,規定各王室成員的飲食規格。“供用”一章,講朝見皇帝過程中,沿途的花費預算以及開支規定。十二章的內容,可謂事無巨細,上至國家大事,下至吃飯穿衣,都無所不包。從它誕生的第一天起,這張“粗繩大網”,就牢牢罩住明朝皇室家庭成員中的每一個人,直到這個王朝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