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每一個選擇穿越到明朝“第一家庭”的朋友,“穿越”成功的第一件事,也同樣是被這張大網牢牢的罩住,從國家大事到家長裏短,從縱橫捭闔的政治風光到日常生活的吃喝拉撒,從宅在家裏到出門遊覽觀光,事無巨細,都有這部《皇明祖訓》牢牢管著。每天的生活有了它,簡直處處變成了雷區,吃飯花費多了點,穿衣服穿的另類了點,拉家常的時候說話隨便了點,甚至一不留神打個噴嚏摔個跤,都有可能不幸犯法。
而犯法的後果,卻是極其嚴重的,因為這張“粗繩大網”,每一個繩子打的都是“死扣”,真撞上了,天王老子都沒得救。雖然在《皇明祖訓》的序章上說,皇室宗親犯法,如果是罪行比較輕,可以由皇帝召集在京城的宗親商議裁決,如果重了,則要由皇帝召集在外諸王和在家重臣一起商議,而且犯法的皇親,隻許政府官員揭發,卻不許司法部門擅自緝拿,看似對皇室很照顧。然而問題在於,“皇親”的身份本身就敏感,犯在皇親身上的罪,一不留神,就容易被扣上“謀反”的帽子。甚至一些諸如吃飯穿衣之類的小事也不例外。如果運氣不好,活在當場皇帝打算整治皇室宗親,加強集權的年頭裏,《皇明祖訓》更成了皇帝整治家屬的最好工具。比如明成祖朱棣在位的二十二年,便是明朝皇親宗室,尤其是親王們獲罪的“高峰期”,比如周王朱粛,嫌自己家裏的宮室太寒酸,找人翻修了一下,結果就被人告發,按照《皇明祖訓》的規定,他家的宮殿規模因此“越禮”了,屬於“僭越”罪,嚇得朱粛在朝堂上連連磕頭,被明成祖朱棣臭罵一頓後打發回家,削奪了三處護衛,總算撿了條命。朱棣的侄兒隱王朱尚炳,因為生病沒有親自接見朝廷使者,這下觸犯了《皇明祖訓》裏的“禮儀”規定,結果朱棣寫詔書斥責,居然一下子就把朱尚炳給嚇死了。朱棣的弟弟代王朱桂,被人告了三十二條大罪,其罪名中,連吃飯花費超標,出遊的時候儀仗隊多了幾個人,都成了“謀反”的罪名,可這幾條也恰恰是《皇明祖訓》規定範圍內的,結果朱桂也不幸中招,被革除了官屬和護衛。而這幾位倒黴的皇親,在明朝絕不是哪個年代的個例,相反貫穿始終,某些犯事的皇親,尤其是藩王,可以說是“躺著也中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