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說過了穿越回明朝的諸多選項,比如做皇帝,做大臣,做將軍,做名妃,然而無論做什麼,我們都需要明確一件事情:我們所穿越回去的明朝,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時代。
穿越回一個朝代,我們的目的,就是享受在這個時代的感覺,這個感覺包括兩部分,一個是在這個時代出人頭地的感覺,另一個,就是在這個時代享受生活的感覺。前者我們在前麵四章裏說了很多。後者,則是我們這一章的內容。
而在享受生活方麵,明朝也是有自己獨特的魅力的,明朝是中國封建社會中,市民文化高度繁榮發達的朝代。這樣的一個時代,社會生活也自然是豐富多彩,即使我們穿越過去未必建國立業,作為一個普通人,我們也不難找到這個時代獨有的生活樂趣。無論我們處於哪一個行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在這個時代,我們定然也會有獨特的體會。
如果僅看朱元璋開國時期創立的明朝社會體製,以及那個體製下老百姓的生活,我們恐怕很難把明朝同“豐富多彩”四個字聯係在一起。因為朱元璋所創造的社會體製,是一個等級森嚴,條令嚴苛,管理嚴格,簡樸刻板的世界,打個比方說,就好比是一個規矩嚴格,秩序分明的傳統農莊。
而說到明朝這個“農莊”的規矩,那更是名目繁多,衣食住行,樣樣都有嚴格的條令,違規的代價,則更是慘重的,稍微不留神,就很可能是牢獄之災。
就以穿衣服來說,明朝初期,特別是朱元璋統治時代,是一個穿錯衣服後果很嚴重的時期。明朝社會階層的劃分,不同等級的人群,都有各自穿衣服的規定,一旦穿錯,就等於是“僭越”大罪,將被國家處以重刑。
犯罪的後果很嚴重,但要想不在穿衣服問題上犯罪,卻也是相當辛苦的,尤其是如果我們以現代人身份穿越到明朝,想要不栽在這條上更是困難,一是要考驗自己的背書能力,明朝穿衣服的規矩極其繁瑣,從發型到服裝無所不包,比如束頭,全國的成年男性都要束發,官員要戴烏紗帽,穿圓領袍,著黑靴,士子百姓要戴四帶巾,穿雜色盤領衣,不得穿玄黃顏色。教坊司樂工要戴青色頂巾,係紅綠帛帶,女性方麵,普通老百姓的妻子,可以允許戴銀質首飾並在上麵鍍金,耳環可以戴黃金耳環並佩珍珠,鐲子則必須佩帶銀鐲子。樂妓要戴銀角冠,絕不能和老百姓的妻子穿一樣的衣服。
上麵的這些規定,隻是衣著服飾規定的籠統內容,具體到穿衣的麵料,樣式,尺寸,顏色上,卻更是條令多多。麵料上說,王公貴族和職官,有權穿著錦繡綢緞,普通老百姓家隻準穿著素衣綢緞,商人更慘,隻能穿絹和布,有錢也不能穿綢子。而具體到官員身上,不同等級的官員,穿衣服的規定也是不同的,官員之間身份的差別,主要通過官服上的圖案來界定,官職不同,官服上的動物圖案也就不一樣。文武官員的服裝也有區別。這其中,擔負教育任務的教官們,也有特殊的服裝,各地教官上任,國家都要賜予衣服,同時學校的訓導,也要被賜予冠帶。生員們要規定戴軟巾,腰係垂帶,衣著襴衫。而在生員考取國子監,則要被賜予遮陽帽,即明朝人所說的舉人圓帽以示區別。不同的衣服,標誌著不同的身份,我們如果穿越到明朝去,在大街上不用問,隻憑路人的衣服,就可判斷出其身份職業。而我們如果生活在明朝,在不同年齡段,我們所穿衣服的改變,也意味著我們人生的軌跡。
和穿衣服同樣的是,吃飯在明朝,也是有學問的。
明朝人的飲食,在明初也有嚴格的等級界限,比起元朝末年的享樂風尚來,明朝初年吃什麼,怎麼吃,都是件一不留神就要命的事情。首先餐具就有嚴格的規定:公侯以及一品二品官員,酒盞要用金製,其他餐具用銀製,三品到六品官,酒注要用銀製,酒盞用金製,六品到九品官,除了酒注和酒盞用銀外,其他餐具必須用瓷。在明朝初年的餐桌上,和穿衣服穿錯的後果一樣,宴會上擺錯一件餐具,也同樣是要被辦罪的。森嚴的規矩下,明初吃飯,內容也很簡單,就算是公侯之家,餐具講究多,但飲食內容卻比較隨便,一般也很少有宴會時候請戲班子唱堂會的。老百姓家自不用說,許多老百姓家一輩子也沒辦過宴會,就算是結婚這樣的大事,酒宴上通常也隻是五六盤水果,五六盤菜,條件好的家庭,再多個兩三盞湯。之所以如此簡樸,除了規矩多外,還因明朝開國早期經濟疲敝,無論官民都不怎麼富裕,節省著過日子吧。
比起吃來,明朝人的住房,同樣體現了森嚴的等級,首先是王府的級別,明朝親王的府邸,正門,前後殿,四門,城樓,都要用青綠點金裝飾,廊房要用青黑裝飾。而王府的規格,乃至房間數目,也都有嚴格規定,親王如果擅自裝修房間,甚至多蓋府邸,那可不是鬧著玩的,重了可以直接被處以謀反大罪。公主的府邸則又有區分,不能用金色裝飾。
官員的住宅,規矩卻更多,甚至和穿衣服一樣,根據不同的品級都有不同的規定,不但外觀上區別很大,甚至房間內部的廳堂以及桌椅擺放,規矩也同樣的多。外觀構造上,官員的住宅裏不許建歇山轉角,重欄重栱,不許有彩繪圖案。廳堂的房間數量,根據官職的大小也是有嚴格區別:一品二品官員家的廳堂,規定有五間九架,三品五品的廳堂,規定有五間七架,六品至九品的廳堂,是三間七架,在屋脊門屋的圖案上,更有嚴格的區別,修錯了房,畫錯了圖案,對於明朝官員來說,很可能就是一輩子全完蛋。老百姓的房屋,更是不能超過三間五架,連彩色裝飾都更不允許有。同時對於官員來說,這種住宅規定,也是有繼承權的,比如某官員官居一品後去世,他的兒女們仍然可以住在一品官員等級的房屋裏,同時,如果房屋的圖案上,出現了諸如日月龍鳳等象征皇權的內容,同樣要以謀反論罪。相比於住,明朝人出門的規矩也多,尤其是官場上,官員出行主要是坐轎子,什麼樣的品級,做什麼樣的轎子,坐錯了同樣是大罪。
明朝這種森嚴的等級製度,在明朝開國之後,構成了明朝森嚴的社會秩序。按照明末曆史學家談遷的話說,也正是這種製度,使明初成為了明朝曆史上“犯罪率”最高的朝代。生活在明初的老百姓,有時候一不留神就會犯法。比如穿錯了衣服要犯法,朱元璋在位時,曾經有軍漢當街踢球玩樂,出汗了為涼快,就把褲腿挽起來,結果一挽褲腿就“違製”了,接著一群公差上來,把這群軍漢抓走,不久後宣判,所有挽褲腿的軍漢,他們挽褲腿的腳都被砍掉。另外吃飯用錯了餐具,蓋房子多蓋了件屋,出門用錯了交通工具,這些今天看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放在那時代,都是關乎身家性命的大事。同時,在那個森嚴等級下,也有一些啼笑皆非的規定,比如規定晚上老百姓不能聚眾喝酒,更不能一起走夜路,發現了就要辦罪。出門的規矩也多,出村都要開路條,上麵要寫明出門時間,歸來時間,如果回來的時候晚了,那就要辦罪,有時候如果回來的太早,更很可能被當做流民抓起來。按照明末曆史學家談遷的話說,如果他生活到朱元璋統治的時代,那是想想都害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