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利條件
(一)自然環境相對適宜
移民開發區內荒地資源豐富。寧夏國土麵積雖然隻有5.18萬平方公裏,但它是全國八個擁有超1001.4萬畝宜農荒地的省份之一,在河套地區內部有待開發的荒地200萬畝,河套灌區外圍沿黃河兩岸有待開發荒地722萬畝,兩項合計922萬畝。因此從整體上看,寧夏全區可供開發的荒地資源潛力較大。從土地資源利用率現狀來看,現有水澆地8.7萬畝,其餘均為未開墾的荒地。一期工程擬開荒地131萬畝,僅占目前荒地資源的14.2%。而且荒地地勢平坦,土地連片集中,有利於農業耕種和興建水利排灌工程。開發區光照條件好,年日照時較高於我國同緯度的東部地區。項目建成後,有利於灌溉農業。
(二)水資源有保障
在國家南水北調工程實施之前,寧夏年利用黃河水量40億立方米,可開采地下水15億立方米,兩項合計55億立方米。目前年淨用水量約32億立方米,移民工程總用水量約5.1立方米。到2000年,國民經濟各部門淨耗水量約40億立方米,再加上各種節水灌溉措施的實施,從整體上看,實際可供水量大於國民經濟部門耗水量,說明供水量有保障。
(三)寧夏能源豐富,開發後農民可享受優惠電價政策
寧夏電力係統總裝機容量為163.20萬千瓦,最大負荷為123萬千瓦,年發電量95.4億千瓦時,人均發電量1892千瓦時,是全國人均電量758千瓦時的2.5倍。為滿足經濟發展需要,2000年以前計劃建設四項電源工程,新增裝機194.4萬千瓦,其中1997年前後可投產69萬千瓦機組。一期工程電力負荷為22.97萬千瓦,年用電量5.34億千瓦·時。因此,根據電力、電量總量平衡原則,移民的用電問題完全可以解決。
實施移民工程,國家實行優惠電價政策,農民是可以承受電力提灌的水價。根據預測,由於移民後,灌區發展的不同階段內,農民經濟收入有較大的不同,灌區在不同階段(1~3年為溫飽階段,4~6年為發展階段,7~50年為小康階段)的灌溉用水支出分別占農業生產物值費用的20%、15%和12%。以紅寺堡灌區為例,在開發前6年,農業灌溉耗電價為0.04元/立方米,每公頃水費約占農業生產物價成本的7.9%,這對異地搬遷群眾來說,是能夠承受的。固海擴灌溉開發水價為0.05元/立方米,每公頃水費占農業生產物價成本的8.8%。對旱改水土地種植的群眾來講,也能夠承受。隨著新移民灌區經濟的發展及農民收入的提高,紅寺堡灌區第7年水價可達到0.09元/立方米,固海擴灌區第10年水價可達0.174元/立方米,屆時農戶支付灌溉水費分別占農業生產物質費的10%和15%,它對人均收入超過1300元的小康之家來說是完全可能承受的。
(四)豐富的移民實踐經驗
解放後,寧夏經曆過多次移民開發,七十年代初期發展揚黃灌溉工程以來,有計劃地將不具備起碼的生存、發展條件的貧困人口遷往新灌區,至1983年累計解決了25萬貧困人口問題,社會效益、經濟效益顯著。對寧夏現有移民開發區調查表明,移民遷移後3年就可以接近溫飽線,5年基本可以解決溫飽,移民的定居率很高。同時寧夏在曆年的組織移民過程中,積累了很多經驗和教訓。經過多年的發展揚黃灌溉和扶貧開發實踐,對項目的管理有一些行之有效的係統製度,培養了一批從事移民工作的幹部隊伍,為扶貧揚黃灌溉移民工程奠定了紮實的理論和實踐基礎。移民開發是落後至先進的過程,在教育及其他得力措施下,易形成先進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可謂在一張白紙上易畫出更美好的圖畫。
曆史悠久的灌區開發經驗。寧夏農業發展本身就是一部民族融合的曆史。我區有悠久的灌區開發曆史,北部有較先進的農業耕作栽培技術,這些都為新移民在揚黃扶貧工程項目區進行農業開發提供了可以借鑒的經驗和農業技術引進條件。
(五)移民的主觀意願強烈
人口遷移對移民個人來講是一件大事,特別是對受農耕文化影響很深的中國農民來說更是如此。移民工程實施的主體是政府,因而必須使移民目的同政府實施移民的目的一致。從以往一些部門的對一些移民(2653人)抽樣調查顯示:59.33%的移民遷移目的為找生活出路,12.7%的移民是為了改換環境,18.7%的人是由於原居住地土地太少,遷移是為了增加土地。說明移民目的基本上與政府搞移民開發的目的一致,共同選擇脫貧致富的道路。而對各縣要求搬遷的人數調查顯示,要求移民的人數占總人口比例平均達到85%以上,其中同心縣97%,海原縣92.8%,彭陽縣90.5%,隆德縣89%,涇源縣86.5%,西吉縣58.5%;而對已於1986年遷入揚黃灌區的移民調查顯示,遷入開發區後,人均水澆地達到4.5畝,是原居住地的5~10倍;土地肥沃,每畝糧食高達400公斤,年產量比原居住地高出10倍;移民3~5年後人均收入可達到1000元左右,農民對移民的基本期望值很低,“隻要能吃飽肚子,過安穩日子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