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1236”工程特點及其移民規劃(2 / 2)

(六)實施節水灌溉

工程建設指揮部從灌溉規劃初期就認真貫徹國務院和水利部領導的指示,采用先進技術節約用水,提高水的利用率,發揮水的最大綜合效益。國家分配給寧夏每年耗用水量為40億立方米,目前每年耗用32億立方米。規劃中的一期工程兩片灌區用水量為5.1億立方米,設計采用各級固定渠道全部襯砌防滲和較先進的小畦、田間灌溉技術,1立方米/秒灌溉3萬畝,畝均用水僅388立方米,較已建揚水灌區節水14%,水的利用率提高了25%。

為進一步合理開發利用有限的水資源,達到節水、增產、增效,改善灌區生態環境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規劃中采取了當前國內先進的噴滴灌等節水灌溉技術,其中第一期近20萬畝,占灌溉麵積的14.7%,第二期達到50萬畝,占灌溉麵積的18.3%。

在實際操作中,目前已建成三個麵積共1200畝的節水噴灌試驗示範點和一個2000畝的噴滴灌示範區。前三個點已進行了二個生育期的試驗,取得了階段性數據。後一個噴滴灌示範區,即將進行冬灌、滴灌。節水試驗示範區的建設,將為寧夏扶貧揚黃灌溉工程尋求一條切實可行的、經濟合理的節水之路。

三、“1236”工程移民安置規劃(以一期工程為例)

(一)移民安置總數與安置形態:

一期工程移民人口總數為70萬人,安置形態為三種,就地安置,即旱改水;縣內安置和縣外安置三種。一期工程紅寺堡灌區主要為縣外安置類型,固海擴灌為就地安置和縣內安置類型。其中一期工程,就地型占33.8%,縣內占35.2%,縣外占31.0%。

(二)移民安置原則

1.貧困性原則和區域性原則。以居住在南部山區幹旱風沙帶、高寒陰濕土石山區和人多地少、生態失衡、不具備繼續原地生存的地區的貧困人口,其中人均收入在300元以下者占99%。

具體條件:(1)有勞動能力,人多耕地少,生產條件極差,收入300元以下;(2)因地形條件製約,政策規定,必須退耕還林還牧,或封山育林區;(3)因興建水庫被淹沒區;(4)開發人口:為開發區服務者,如投資者、管理者等。

2.技術性原則。挑選灌區內部經濟發展需要的,具有熟練的耕作技術,有一定的開發實力,同時思想高尚者,對周圍貧困農民有輻射帶動作用的,以經濟相對富裕農民帶領其他貧民脫貧致富者。

3.服務性原則。為貧困農民搬遷作領隊的科技人員、教師、農業生產產前、產後服務人員。

4.開發性原則。到新灌區投資開發,根據合同、協定,必須進入新灌區的人員。

5.自願性原則。即除各類職工由組織調動外,其餘人員都必須為自願搬遷的,絕不允許有任何強迫勉強。

6.公平性原則。符合移民標準的,都有權力進入新灌區,並且對安置環境、時間有公平選擇權。

(三)移民安置方針政策

“1236”工程移民安置的方針政策為:“以貧為主,貧富搭配:自願報名,建製搬遷;多種形式,插花安置;兩頭參與,統一管理。”“以貧為主,貧富搭配”,指移民對象主要以貧困戶為主,同時適當搬遷一些較富裕或有較強生產經營能力的農戶,做到兩者合理搭配移民。

“自願移民,優化組合,建製搬遷”,指首先是自覺自願,不允許有任何的強迫行為;在此基礎上,由遷出縣、鄉政府以一定形式,在原建製基礎上,建立新的移民組織係統,然後再按開發和建設階段,分步遷移。

“多種模式,插花安置”,多種模式即非一種模式,如為農民脫貧致富可搞國營農場和集體農場;又可以搞種養加、農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公司;同時進行招商引資,吸引各類資金前來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