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公二十三年(公元前543年),即子產:台執政的第一年,首先實行。這就是劃定都出疆,開浚溝洫,編製大體像管仲那樣,實行都,對都城和鄉野按照製度、不同的方法分別治理;製規矩製度,對公卿大大做出界限分明的形製規定,各內不得逾製,道路清理出市,退還侵占,製定田疆,設置封洫,“封”是田邊的田埂,“洫”是田間的水溝,這樣做的是承認十地私有,同時對私一概課稅;對居民實行?10家為伍、十家為的保中製度,子產的這些政策頒行的第一年,國人很不適應,感到很痛苫,為剝奪了他們的利益,引起強烈反對,大家詛咒子產說:左我們的衣冠沒收廣,拿去我們的地分散了(禁兼並禁侵占),誰去殺子產,這些政策的結果,人們逐步感受到了新製度的好處,特別足作溝洫,不僅利農田灌溉促進了封建社會的發展,調動了生產者的積極性。 “我們有子-弟,子產給教導(振興教育);我們有田地,子產給墾殖(開發農村);如果子產死了,有誰來繼承他呢?”
鄭國公二十八年(公元前538年)子產創立丘賦製度,即以“丘”為計算單位,向土地私有者征收軍賦。據說每丘每年征收馬一匹、生三頭,規定每丘16井,八家為一井,即128戶)。這是除了一般田賦又外加的,用以增加軍費軍實來源。國賦增加了,加重了國人負擔,自然引發反對,他們咒罵子產:“他的父親死在路上,變成蠍子尾巴。如今他在國家發號施令,能折騰成個什麼樣子!”大夫子寬把這話原原本本轉告了子產。子產說:“罵我有什麼關係,如果對國家有利,個人生死可以不計。我聽說立誌做好事的人,不輕易改變主張,所以取得成功,不能一聽非議,就隨便放棄初衷。”他堅持把軍賦改革推行下去是有原因的,作丘賦的對象包括有大量具有私田的農民,雖然加重了他們負擔,卻同時承認了他們具有私田是合法的,獲得像國人那樣充作甲士從而從軍作戰的身份位,而咒罵改革的不過是那些奴隸的占有者罷了。子產軍賦改革的結果,加強了國家的軍力,成為晉楚兩大國多年不能加兵於鄭而贏得相對和平安定的一個重要原因,同時進一步加速鄭國封建生產關係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