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產在改革田製和賦稅的基礎上,為了鞏固改革成果,於鄭國公三十年(公元前536年)將鄭陽法令條公布於眾。這樣就打破過去奴隸主貴族“臨事製刑預先設法”的狀況,從而使量刑依據在社會上有了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貴族的不法行為和他們的刑罰。何足,子產鑄刑鼎,對領主製度的衝而太大了,對於習慣了貴族特權的守舊思想的人們無法忍受,政治家叔向寫給子產說:“原先我視你為令的榜樣,現在時不那麼看了。背的對主按習慣經驗審理案件,不能成法,惟恐老百姓爭執不已。政禮化民眾,誘導他們順從。如果大眾知道了法令條文,對身居:位的沒有顧忌,敢於依法爭論,聞家時就不好治理:子產寫信說:“如你所說的那種長治久安之計,我小才,做不到。我是要解決當前的社會問題。”我國古代曆史第一部公諸於世的成文法典,開創公布成義法的先例,結束了奴隸社會“刑不可知,則威不了測”的狀態。這不僅有力地促進了新興地主階級的崛起,推動了鄭陽奴隸製向封建製的變革,而且產生廣深遠的曆史影響,成為後來中原各國相繼頒行成文法和鑄刑鼎的先驅,為後世法家很的“法治”開創了條件。

此外,子產的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除了改革內容順應了時代潮流,鄭國國情之外,執政中改革還能夠“擇能而使之”,做到知人善任;堅持政治,衍學思想:富有樸素的無神論和唯物主義世界觀,行政具有務實作風。這與他的改革政策有著內在的聯係,收到了相輔相成之效。大夫馮簡子具有決斷大事的能力;戶大權長於文才;公孫揮通曉各國動態動向,並禱於戍對辭令。子產則集四人的優勢而通籌使用,遇有交涉諸侯的事,先向公孫揮作了解,將了解的情況使到僻靜的地方去思謀審度,由馮簡子做出決斷,最後交給子大叔去辦理。這樣,經過周密的策劃,在外交上很少有失誤。子產執政期間,鄭國卿大夫在國際交往中才幹練達,善於開展政治鬥爭,有理有力有節。為國家爭得了尊嚴,為人民爭得和平與安定,贏得列國的廣泛稱道。春秋時代,在一些侯國國人階層中保留著原始民主的流風,鄭國的鄉校就是國人議論國是(國家大計)的場所。鄭國公二十四年(公元前542年),大夫然明出於厭惡這種議論,建議子產毀掉鄉校。子產說:“為什麼?大家朝夕在那裏議論執政得失,對的我們照辦,不對的我們改正,可謂我們之師。我聽說唯有逆耳忠言可以減少人們的怨憤,不曾聽說作威作福能防止怨憤。倘若造成人家不敢講話的局麵,那是危險的,如同防範河患,大水決堤,傷人必多,難以挽救;讓人把話講出來,像小決細流,倒可以當作藥石療治自身的病。”一席話使人頓開茅塞,他說:“我真盲昧,至此才明白國家唯有您才足以執政,照您的辦,鄭國就有希望了。”鄭定公七年(公元前523年),鄭國大旱,大夫突擊等,子產相鄭,受命於內憂外患之時,處於南楚北晉兩霸夾縫之間。鞠躬盡瘁,通過全麵改革內政,有效地加強了國力,輔以務實的執政和成功的外交,維護了國家鋼尊嚴,為人民贏得了20餘年的相對和平與安定。子產之時,已當春秋末世,鄭國頹勢已無可挽回,這是子產政治生涯的悲劇;但他的執政特別是改革,畢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當時曾為列國所稱道,對後世則產生了深遠的曆史影響。

春秋時代,東南沿海興起兩個主要國家,(今江蘇蘇州)為國都的吳國,一個是以會稍(今浙江紹興)為國都的越國。越國是古代越族人建立的國家,越族是我國古代活動於錢塘江流域的一支兄弟民族。相傳越人為大禹的後裔,越國始祖是夏朝少康帝庶子無餘,始封社會這說明古來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