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烈侯六年(公元前403年)趙與韓、魏國時為周威烈王冊封為諸侯。當年,趙相國公仲連開始進行政治改革。

趙烈侯嗜(也是,特殊的愛好)好音樂,愛屋及烏。他打算給鄭國來的兩位歌者以尊位,並賞賜田地各萬畝。他對公仲連說:“我有喜愛的人,可以賜他尊位嗎?”公仲連答道:“賜錢財可以,賜尊位則使不得。”趙烈侯遂說:“好。鄭國歌者槍、石二人,我要每人賜田萬畝。”公仲連口頭答應,實則未給。一個月後,趙烈侯視察代(今河北蔚縣東北)地歸來,檢點食賜歌者田畝落實情況,公仲連答稱:“物色田地,尚未找到適合的。”不久,趙烈侯再次問及這件事,公仲連終未給,卻稱病不能上朝。後來又問,欽仲連則說“派人去擇選適當的地方了”。事到最後,趙烈侯終於察覺自身失誤,主動派人通知公仲連“歌者之田不要給了”。公仲連再三抵製趙烈侯的驕奢,是地道的臣下卻曲國君,直至其隨心所欲受到約束。這在領主貴族占據主宰的時代,實在是不可思議的事,可以從中看到孟子所說“民為貴,社稷(國家政權)次之,君為輕”的時代思想,在趙國這個新興諸侯國家的發展程度,從中看到這個雄心勃勃的地主政權改善統治,力求發展的態勢。

公仲連出於改革,向趙烈侯薦舉了具有改革意識和改革才華的生畜、荀欣和徐越等三人。公仲氏的改革是新興地主階級執政初期的時代產物,因為公仲連不是獨步曆史舞台的,他率先發起改革不是孤立的。生、徐二人,原先是番吾君推薦的。番吾君由代地來,對公仲連說:“你不要隻看到烈侯好音,他並非簡單的玩物喪誌,而無所作為的國君,其實他很愛惜人才,隻是尚不明白愛惜人才的標準和未發現真正應該愛惜的人物而已。你相趙四年了,向國君推薦過能治之士嗎?”公仲連答道:“沒有。”他遂向公仲連推薦了這三個人,而公仲連遂推薦給趙烈侯。“以仁義,約以王道”;荀欣教烈侯“選練舉賢,任官使能”;徐越則教烈侯“節財儉用,察度功德”。趙烈侯對三位賢達從不同視角提出的改革主張,莫不正中下懷,遂起用生畜為師,職掌教化:欣為中尉,職掌指揮作戰和選拔官吏;徐越為內史,職仰:收賦稅和考績匝下。同時,褒獎了公仲連。

荀欣的“選練舉賢,仟官使能”,是依據封建地主階級的政治標準選拔人才,從根本:否定了領主製腐朽的“卿祿”;徐越的“節財儉用,察度功德”,是依據地主階級的政治標準運籌財政和考核臣下成績,以富民強闊。這都是英明的法家政策,成為公仲連改革的基本內容。生畜的行“以義,約以王道”,則是儒家的政策,適儒家“法禮”集中體現和概括。這時趙國一方麵在具體的政治和財政巧中,采用法家的政策,嚴厲地實行法治,加強對卜的?的川監督;一方麵在對農民大量的教化工作上,采用儲家的將中實行寬緩地疏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