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仲連改革,完成了封建的政治改革,從此趙國的奴隸製向封建製過渡的速度大大地加快廣。這個事件的曆史影響很深遠的。首先,趙國作為一個新興的封建諸侯國家,其體製得以建立和健全,從而使國家的組織能力得到強化有效改革,取得了“所無不充”的成就,為趙國奠定強大的基礎。從官僚製,生畜為“師”,荀欣為“中尉”,徐越為內史,囊括廣中央集權的封建聞家機器的棊本內杣達“此周王朝公(太師、太傅、太保)輔助。體製在封建諸侯聞家曆史也是後來隋唐以來中央政府六部(史、戶、禮,代、刑,)體製的先驅。

其次,由荀欣和徐越推行的“選練舉賢,任官使能”和“節財儉用,察度功德”,作為強有力的法家政策行於前;建議和推行的行“以仁義,約以王道”,則是汲取傳統儒家武庫中具有生命力的思想內涵,用於朝野的教化相輔而行。前者使國家職能令行禁止,強大有力;後者則使存在於廣大社會層的大量矛盾,得到自然而有效地疏導。從中國傳統文化的視角看法家印儒家都是中國文明史上璀璨奪目的精華,誠然它們各自作為一個曆史範疇,都有一定曆史時代的局限性——消極麵。唯物史觀辦人們的要求,正如列寧所說:“判斷曆史的功績,不是根據曆史活動家是否提供現代所要求的東西,而是根據他們是否比他們的前輩提供了新的東西。”公仲連改革中運用的法儒雙重政策,都是順應當時時代發展潮流的,符合時代的客觀要求的。兩者的關係,從中呈現出相互製約,相互砥礪,相輔相成,相得益彰。當時趙國所以取得“所與無不充”的巨大成就,正是法儒相濟,即既充分發揮了“法治”的功能,又通過寬緩有效地疏導,調動了廣大吏民的積極性。公仲連和趙烈侯在執政中,能夠有機地協調地集法,反映了當時趙國封建政治家的思想已經達到十分縝密和越的水平。

再次,前此春秋後葉進入社會大變革的時代,反映在社會文化上,最典型的事件,首推以法治為基本內涵的法家,發祥於西方的晉國;以禮治為基本內涵的儒家,則崛起於東方的齊魯。法、禮不同的價值觀念及其取向,在晉與齊、魯形成不同的文化特征,各自對曆史保持著深遠!影響。趙國公仲連和趙烈侯用荀欣和徐越在吏治與財政上推行法治,同時用生畜在教化推行禮治,稍前的魏文侯起用個名儒子雙、段十木為師。文化為之生動活躍,開始繁榮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