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佛——地位最高,以“轉世”的方式產生,與藏區同。麗江五大寺遇活佛死,一般均要去西藏大寶法王或甘孜德格的四寶法王處請示活佛“轉世”之地址,法王初隻告知大致方向,據雲必須送上厚禮,方肯明言具體地址。在麗江地區當喇嘛者社會地位不高,故按著法王所說地址找活佛時,或遭活佛父母拒絕。如遇這種情況,喇嘛寺亦無法強迫,隻有聽任此人死後再找,故常有寺中活佛空缺數代者。如文峰寺曾接連有三世活佛不肯入寺,這是在麗江地區這樣喇嘛教勢力和影響未占絕對優勢的地區才有的現象。五大寺中以指雲寺活佛地位最高,據雲四寶法王原指定該活佛為滇西北十三寺之領袖,囑其不得在某一寺停留,但終為指雲寺迎往,遂為指雲寺活佛,十三寺喇嘛奉之為最高領袖。又五寺最早一世活佛均為藏族,是西藏和甘孜地區派來的。以後各世在麗江地區“轉世”,故多為納西族。
掌教(“嘻姆”)——地位僅次於活佛,為全寺宗教事務方麵負責人,亦由選舉產生,多選對喇嘛教經典研究者充任。
管事(“常住”)——為全寺經濟事務方麵負責人,亦由選舉產生。有些寺在管事之下更設二管事襄助其事。
“都巴”——為正式喇嘛而又參加過“靜坐堂”學習者。喇嘛於入藏後必須在“靜坐堂”中靜坐三年,期滿後即取得“都巴”稱號。其情形接近黃教中的“格西”,被認為有學問的人,但“都巴”遠較“格西”普遍。
“格弄”——即正式喇嘛。凡喇嘛入寺後已去過大寶法王或四寶法王處朝參一次以上者,即得為“格弄”。隻有“格弄”才能參加“靜坐堂”學習,並可被選擔任各種職務。
“奔著”——剛入寺之小喇嘛,或雖年事已長而終身未入藏者。其地位最低,永遠從事燒飯等雜役。
以上各種等級和名稱多與歸化寺相同(如“喀姆”、“格弄”、“奔著”)。比較起來,麗江喇嘛寺規模很小,內部組織也較簡單。
喇嘛在寺中多有住宅,是師徒同居一起,像歸化寺一家人世世代代為喇嘛有住宅的現象是不存在的。這是因為麗江喇嘛教並不像歸化寺那樣有勢力有地位,一般人非迫不得已不願當喇嘛。據了解,當喇嘛計有下列幾種原因:1·家境貧窮而父母早死者。2·家庭貧窮而兄弟過多財產不敷分配者。3·因生病而許願或經算命本人“八字不好”者。4·近代因國民黨強拉壯丁而入寺逃兵役者。因此,麗江地區此喇嘛出身多為窮人,富人很少願意送子弟為喇嘛。有些有錢人如遇“八字不好”,常買一窮人作為“替身”入寺為喇嘛。這些都是麗江地區喇嘛教的特點,在這裏和歸化寺不同,喇嘛不是什麼“光榮的職業”。
因為喇嘛出身多是窮人,故入寺後一般由師父供給食宿。一個喇嘛率領幾個小喇嘛住在自己的住宅中,自己燒飯吃,也像一個“家庭”一樣,是喇嘛寺的基層單位。每一喇嘛收徒弟人數不等,一般是4人—6人,也有一人不收者。師徒之關係如俗家之父子關係,喇嘛對徒弟有撫養教符之責,年老則靠徒弟供養服侍。喇嘛個人財產由徒弟繼承,其中包括住宅、土地、衣服、經書及其他動產。師父對徒弟在法律上無約束能力,有些徒弟長到成年,不願再過喇嘛生活而返家娶妻者,師父對此亦無可奈何。
(三)寺廟財產和收入
各寺廟有自己的土地,地租收入是寺廟的主要收入。各寺土地多少不等,規模最大的福國寺土地達千畝以上。
寺院土地之來源,從福國寺乾隆三十五年的“常住總冊”進行分析,計有下列幾個來源:1.本家施舍。2.喇嘛私人捐助。3.向民間購買。最後一項尤占主要地位,可見喇嘛寺仍是靡兼並農民土地而發展起來的。出賣土地給寺院者多是貧苦之農民,現存各種土地契約可以說明這一點,如乾隆三十三年和那揮賣田給玉峰寺是因為“逢災,缺少使用”。乾隆三十九年和立合賣田給玉峰寺因為“缺少客債,兼之貧乏,度日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