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市中心的廣告牌上換了一幅巨大的宣傳海報,底色是帶一點熒光綠的藍,畫麵上遊魚種類繁多,來自世界各個海洋的深處,甚至是角落,像在最活色生香的時候,被釘在熒幕上,成為永久的琥珀。

大多數行人不過匆匆一瞥,倒是每一個經過的孩童,看到便黏住腳步走不了了,非要得到一句“周末帶你去”的誓言,才肯作罷。

年少時多好慰藉,信童話般的安慰,來日方長,前途明媚,左不過是眼下的一劑鎮定。而成年人呢,即便你的諾言發自肺腑,重於千金,可隻會換來對方冷冷的一句——

你撒謊。

算了吧。

我不信。

將海底世界搬到市中心的巨大廣告牌上,是為了宣傳新建的海底世界。

熒光落在她的身上,像鋪了一層泛藍的苔蘚。

這時候,她回過頭來,方才站在她身後的林池,停在了那幅巨型海報的中央。

他叫她,李豆蔻。

他們認識了十多年,快往二十年奔去了。

按照生活慣例,她該稱他為發小,而不是青梅竹馬。因為,他們之間,從來都是青梅不竹馬,兩小不無猜。

發小這個詞,到底是緣何而來?她眯著眼睛想,發小,應當是自小,他們的頭發就被編在一起了,發發相連,一個人扯,另一個就會痛。嗬,那麼多感情與發有關,白頭偕老,耳鬢廝磨,結發夫妻。

那一刻,人潮之中,像是時光逆轉,她慢慢地朝他走去。

海報上寫著:霓光海底世界全新開業,門票優惠,成人一百八十元,兒童半價。

林池盯著那巨大的海景,像是對她說,又像是在自言自語。

“好久沒有去海底世界了,周末,我們去吧。”

沒有等到她的回答,林池側過頭,皺著眉頭看著她。

“周末要出差,可能沒時間去了。”

“哦。”林池緩緩移開他的眼神,重新盯住海報,“不想去看看美人魚嗎?”

嗬,美人魚啊。沒想到他竟還記得她小時候愚蠢的信仰,李豆蔻忍不住笑了出來:“哪有什麼美人魚啦。”

都是騙人的。

“你看。”林池伸出手來,指尖輕輕地撫過那冷冰冰的畫麵,落在了一串不知是什麼魚吐出的泡沫上。

“你看,美人魚。”在那個家喻戶曉的安徒生童話裏,人魚公主在刀尖上跳舞,然後化為泡沫消失了。愛和恨都消失了,寂寞和喧囂都消失了,童話和過去,也統統消失了。

你還記得,但是你也會消失吧。

林池,我知道總有一天你會消失的,隻是沒想到,那麼快。

誰溫柔了歲月

“這枚怎麼樣?”

小巧的鉑金上,鑽石閃爍著,背景的絨布是一片深藍,使得這枚戒指就像星空裏的一顆孤星。的確是很好看的一枚戒指,林池的眼光從小便毋庸置疑,他雖不是處女座,卻擁有苛刻的審美標準。

但此時,李豆蔻注意到的卻不是戒指的款式,而是那五位數,並且打頭的還是很大的數字的價簽。

“不好看啦……你要不,看看這款……或者這款……”

她完全不是衝款式,而是衝著價格去的,相比較之下,她所指的這些款式在價位上要便宜上許多。至於款式,她可看不出什麼差別。許是覺得自己的小市民姿態有點兒過於明顯,於是她索性直說:“戒指隻是個形式嘛,不用買那麼貴的,下次結婚再買貴點的……”

林池扯了一下她的頭發,咬牙切齒地道:“找死嗎?”她疼得皺眉,然後聽到他語氣緩和地轉移話題,“我聽我哥說下午他會在附近的教堂參加一個婚禮,好像就是這個點,要不要去看看?”

小教堂就在附近,周末會有一群做禮拜的基督教徒,下午聖歌會飄到她所在的寫字樓附近。

偷偷從後門進去的他們的眼前隻是寥寥的數位親友、一對漂亮的新人,和一個藍眼睛大鼻子的牧師。

這樣巧,他們進來的時候,剛好趕上了交換戒指的儀式。所以此前,他們彼此都會背誦的那些“我願意”,統統都沒有聽到。

注意到他們進來的人,是林吉田,他輕輕地撇過頭來,遞給林池一個眼神。

找了個角落的位置坐下,李豆蔻定睛望著前方的新人,擁抱,親吻。一切都似乎順理成章,除了那枚閃瞎她眼睛的戒指,一切似乎都稀鬆平常。隻是新人的眼神十分堅定,時時刻刻都像繃著一根弦,似乎一鬆懈,教堂和戒指,婚紗和紅毯,都會消失。

那種堅定,是認定彼此為終生拋下顧慮的決絕,是對愛大於生活的認可,也是幸福唾手可得的人不會有的。

李豆蔻覺得自己的眼眶微微有些濕潤,多年都不曾落淚的她,竟為陌生情侶結為夫妻濕了眼眶。

其實身邊結婚的朋友並不算少,但婚禮大多都是擺一個走道,新娘穿婚紗,挽過新郎的手,再來一段西洋翻譯過來的婚禮誓言。親朋好友送禮金送祝福,玩得好似一場熱鬧的party。

她側過頭輕輕問林池:“婚禮打算怎麼辦?”

林池似乎很認真地思考了一下,然後丟出一個令她鬱悶的答案。

“無所謂。”

“像他們這樣就挺好的。清靜。”

多數人都希望,能多熱鬧就辦多熱鬧。兩個人的婚姻巴不得全天下人都知道。記得很久以前,在一個雷雨天,她和林池窩在一起看DVD,是《茜茜公主》。第一部的尾聲,那場皇家婚禮真霸氣。李豆蔻當時躊躇滿誌地說,我以後結婚也要這麼辦,租一條船,沿著河放禮炮!

林池當時給了她一個白眼,潑她冷水,用現在的話來翻譯就是:人家就算不是王子和公主,好歹也是高富帥和白富美吧,你一女屌絲,究竟有什麼自信說這種話?就算夢想,也得稍微、稍微有那麼一點點基於現實吧?

“你怎麼不問問我呢?”此時,李豆蔻撞了一下林池的胳膊。

“有什麼好問的。你不是一直……想嫁給家裏最好開禮炮店的船夫嗎?”麵帶點譏誚,他笑著白了她一眼。

啊,他還記得。盡管這句話裏,帶著點對那時候幼稚理想的嘲笑,可李豆蔻還是覺得高興。

隻是,時至今日,這份高興裏,夾雜了太多東西。

婚禮結束,人群漸散,林吉田走過來,林池起身。豆蔻也向他禮貌地點了點頭。

林吉田是林池的堂哥,電視台最近風頭正勁的主持人,有一副天生讓人覺得漂亮的好嗓子,當然,更主要是因為他長得好看。李豆蔻不喜歡他的這種帥,雖可以魅惑到一群小女生,卻總覺得置放進柴米油鹽裏,總有些不實用。他是畫報裏的那種帥哥,太不真實了。當李豆蔻告訴林池她的想法時,林池嗤之以鼻地說:“領不回家hold不住的,你就說人家不帥,你這是典型的酸葡萄心理。當然啦,李豆蔻你從小到大的眼光,都不怎麼樣。”

她撇撇嘴:“我那可是實話,我覺得,他不如你好看。”

林池聞言,雖然努力隱忍著,卻還是從眼角眉梢溢出虛榮得到極大滿足的喜悅,他撫弄了一下頭發,臭屁地說:“李豆蔻,這簡直是最大的良心話!就是嘛,我也覺得我比他好看!你終於有眼光了一次!”

從懂事起,她就覺得林池很好看。雖然有時候她恨他恨得牙癢癢,想把他扁一頓,但真的要扁了,也會避開臉。林池的好看是陽光的,他的喜怒形於色,他的真實感,讓她覺得很安全,是可以備在身邊的。也許一眼看上去並不驚豔,但卻是很溫暖人的、舒服的好看。就像一個陽光燦爛的下午,哪怕這個太陽公公掛著不怎麼友善的表情,她也還是覺得心情會很好。

兄弟倆寒暄了幾句,林吉田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後對林池笑著說:“已經開始觀摩婚禮了,你小子,夠迅速的啊。”

是啊,真夠迅速的。

然後,他禮貌地跟豆蔻揮了揮手,招呼道:“我走了,你們慢慢逛。”

這一下子全都走光了,不做禮拜的下午,教堂裏空蕩蕩的,就連神明都開始打盹兒。

不知怎麼的,她卻不想走,隻疲憊地坐著。下午三點的陽光,穿過教堂的玻璃窗,照在身邊這個站著的高大清瘦的林池身上,是一種說不出的溫柔。

“林池。”她忽然想到了什麼,輕聲叫了他一下。

“嗯?”林池回過頭來,看著她。

“不如……陪你彩排一下吧。”

沒有牧師,但他們都對那些婚禮儀式誓詞耳熟能詳。於是,一人分飾兩角。

“先生,你是否願意這個女人成為你的妻子與她締結婚約?無論疾病還是健康,或任何其他理由,都愛她,照顧她,尊重她,接納她,永遠對她忠貞不渝直至生命的盡頭?”教堂正中央,耶穌像下,李豆蔻一本正經地學著牧師的腔調。

“我願意。”林池有些別扭,卻也配合地回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