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學評價的涵義
在我國教學評價理論研究中,學者們對教學評價概念有各自不同的理解。在李小融、魏龍渝著《教學評價》中提出“教學評價是一種中觀和微觀的教育評價。它是依據-定的教學目標和標準,對學生的學和教師的教進行係統的調查,並評定其價值和優缺點以求改進的過程。” 李秉德主編的《教學論》中,對這一概念的解釋是“教學評價,就是通過各種測量,係統地收集證據,從而對學生通過教學發生的行為變化予以確定。教學評價的對象是學生的學習過程及其結果,評價者主要是任課教師。” 唐文中主編《教學論》中的定義是“教學評價是指以教學目標為依據,製定科學的標準,運用-切有效的評價技術手段,對教學活動的過程及其結果進行測定、衡量、分析、比較,並給予價值判斷的過程。教學評價的實質是從結果和影響兩個方麵對教學活動給予價值上的確認,並引導教學活動沿著實現預定目標方向發展。” 在謝利民著《現代教學論綱要》中,他認為“教學評價就是研究如何通過各種方式和方法有效地收集教學係統各方麵的信息,並根據一定的客觀標準,通過對相關信息的分析,對教學活動和教學效果做出客觀的衡量和科學的判定過程。” 《國際教育百科全書》(第三卷)中有關教學評價,提到“本文的中心是講教學的評價……是相互作用的教學,是被稱之為教學活動本身的東西”,“可以根據三種類型顯著不同的準則中的某一類對教學進行評價,這三類準則是:(1)教學的成果;(2)學生在學習過程中形成的學習行為或學習經驗;(3)教師在教學時的行為。” 以上各家對教學評價含義的界定既有區別又有共性,各自體現出對教學評價內涵與外延的不同認識與思考。綜合以上含義,可認為認為教學評價是由評價者依據一定的目標和標準,運用科學可行的方法收集有關教學信息,並據此對教學活動客體進行價值判斷的過程。它包括幾層涵義,首先,“評價者”和“客體”是一對相對的概念,主要由管理者、教師、學生充當,在不同的評價中可以相互轉化。其次,教學評價是一個價值判斷的過程,教學評價的評價目標、評價標準必須依照一定的價值取向來製定。再次,教學評價是一個過程,需要運用科學可行的方法,進行係統的調查,收集準確的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做出評定。教學評價價值主體與實踐主體對教學價值的認識與選取直接影響教學評價的價值取向,對教學評價功能的認識也影響著教學活動的發展方向,因此,要科學、合理地設計與實施教學評價,首先要正確認識教學評價的功能。
(二)教學評價的功能
對於教學評價的功能,教學理論研究者有多種看法,但認識大致相同,如有人認為教學評價具有反饋調節、考察鑒別、診斷指導、強化激勵功能 ,有人提出教學評價具有診斷、反饋、定向、證明、促進教學等功能 ,也有人提出教學評價具有教學和管理兩大功能。 筆者認為教學評價的功能主要分為教學功能和選拔功能兩大類。教學功能是教學評價功能的主要方麵,它是指通過教學評價,為教學活動反饋及時可靠的信息,幫助教育管理者掌握教學狀況,進行教學管理;指導教師、學生調節教學行為,激起他們教與學的內部動因,提高教學質量,促進教學價值更好地實現。激勵、診斷、調節、促進、反饋、改進、強化等功能都屬教學功能之列。具體地說,通過教學評價提供教學活動的信息,管理者、教師、學生可以明確教學目標,掌握教學目標的實現程度;檢驗教學活動中所采取的教學形式、教學方法、學習方法等是否有利於教學目標的實現,並作出相應的調整。教學評價提供的信息可以作為順利地實現教學目標以及隨著教學價值取向的變化修改教學目標的依據。教學評價的教學功能主要由診斷性評價、形成性評價在教學活動過程中實現。教學評價的另一類功能是選拔功能,它主要針對學生而言,並已逐漸體現在評定教師等級的評價活動中。具體地說,通過教學評價考察和鑒別教師與學生的教學與學習能力、教學與學業狀況,並給以總結,為學校或社會選拔、分配、使用人才提供參考。教學評價的選拔功能主要由階段性或終結性評價來實現。在教學評價的教學功能和選拔功能中,發揮診斷指導、反饋激勵作用的教學功能是目的,是教學評價的本體功能;具有評定、篩選作用的選拔功能是手段,是教學評價的附加功能、派生功能。“教學過程的主要任務是按目標要求的方式改變學生”,而“評價的作用是提供適合的證據,以幫助教師、學生按照目標要求的方式變化”。 教學評價的選拔功能是學校和社會在對人才的評定與選拔所依據的標準難以量化的情況下,暫且假借教學評價而派生出的一類功能,作為解決現代社會人才流向和職業分工的必要手段。在這個意義上,教學評價起著某種維持社會平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