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7章 “經濟之學,當以能樹人能立法為主”(1 / 1)

——楊昌濟評曾國藩之二

原文

曾文正謂經濟之學,當以能樹人能立法為主。餘謂改良社會之物質生活,能為百年之計者,乃是真人才。

——節錄自《達化齋日記》

【注釋】

①經濟之學:即經國濟民之學。

②樹人:培養人才。立法:建立法製和規章製度。

【譯文】

曾國藩說經國濟民之學,應當以能夠培養人才、建立法規為主。我認為能夠改良和提高社會的物質生活水平,能夠為長遠之計劃謀略者,才稱得上是真正的人才。

【評析】

曾國藩稱經國濟民之學,一是“樹人是“立法”。楊昌濟對曾國“樹人”的主張特別感興趣,還替他作了注釋。楊昌濟在篇中指出:隻有能“改良社會之物質生活”,能“為百年之計”的,才算是真正的“樹人”,才算是真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