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廬隱,自古紅顏多薄命(1)(2 / 3)

露沙住在奶姆家裏,整整地過了大半年。她忘了她的父母,以為奶媽便是她的親娘,銀姊和小黑是她的親姊姊。朝霞幻成的畫景,成了她靈魂的安慰者。斜陽裏唱歌的牧童,是她的良友,她這時精神身體都十分煥發。

6歲的時候,廬隱又被帶到父母身邊,可此時的她根本無法融入這個家庭了,她覺得自己是異類,總是一個人沉默著,不跟父母哥哥說話,而且相當倔強,無論是威脅利誘都不為所動。

如果能夠學會討好、依順,她幼年至少年的生命也不至於如此的辛涼,可她“執拗的脾氣……無論別人怎樣冷嘲熱罵,還是我行我素……”

當時父親調任湖南長沙,一家人乘船前往。在到長沙的途中,廬隱並不知道此行是隨父親去享榮華富貴,也許是覺得離奶媽更遠了,也許是害怕,她在船上不吃不喝,終日對著河水哭鬧,誰勸都無用,後來惹得父親心頭起火,提起她便向水中拋去,幸虧旁邊一個聽差眼疾手快,立刻跳下船將她救了起來。

人家的大小姐都是捧在手心含在口裏,唯有廬隱是個丫鬟的命,上天對她的折磨幾乎無休止:父親在長沙履職不到半年,突發心髒病而去世,廬隱一家孤兒寡母頓時失去了生活來源,陷入愁雲中。

在農工商部任員外郎兼太醫院禦醫的舅舅得知這一情況後,發電報讓姐姐帶著孩子去他家居住。舅舅學識淵博醫術精湛,深得朝廷器重,因此家大業大,親戚們都在大樹下乘涼,住在舅舅家的孩子們就有二十來個——要麼是廬隱的表兄弟姐妹,要麼是舅母的侄子侄女。

母親將湖南的家當變賣了,加上父親曆年的積蓄合計兩萬塊現款,略微收拾了下行李,便帶著四個孩子北上京城。

在舅舅家,性情孤僻的廬隱幾乎不討所有人喜歡。適時廬隱已到了要上學的年紀,很沒耐心的姨媽擔任了她的啟蒙老師。姨媽的教育方式非常簡單,既然這小侄女倔強,那就讓她倔到底。每天上午,姨媽教一課仨字經》,就讓廬隱自己背誦,接著將房門反鎖,直到中午來檢查。如果廬隱背不出來,立馬竹板伺候,有時還不給飯吃。母親堅決站在姨媽這邊,根本不心疼女兒—一她總認為女兒是“災星”,出生就克外祖母、6歲又克父親,而且沉默寡育,眼裏總是充滿著哀怨,跟誰有仇似的。

自幼得不到絲毫母愛,廬隱對讀書也沒有一點興趣,每每從門縫向外望,《廬隱自傳》中提到這段往事:

有時聽見哥哥們在院子裏唱歌,或捉速藏,我的心更慌了,連忙把書丟在一邊,一竄兩跳的爬上桌子,用口水把窗紙舔濕了,戳成一個洞,一隻眼睛貼著洞口向外看,他們笑,我也跟著笑,他們著急,我也跟著心跳,一上午的光陰,就這樣消磨盡了。等到十一點多時,我聽見門外姨母的腳步聲,這顆幼稚的心,便立刻沉到恐懼和愁苦的旋渦裏去……

可是即便經常挨打,廬隱依然任性,“我也不管那些,每天仍然任著性要念書就念,不念一就是挨了打還是不念……

·上帝在哪?我看不見!·

在寄人籬下的生活中,幾個哥哥均能察言觀色,以博得長輩們的同情,而廬隱寧願跟婢女住在一起,也不對誰獻媚討好。母親無可奈何,索性由得她。

每逢舅舅家有喜事或者宴請賓客的時候,母親生怕廬隱給自己丟臉,特意吩咐下人將她鎖在另一個院子裏。每每看見其他孩子都穿著新衣服在人群中如蝴蝶般穿來穿去,廬隱便情緒低迷,甚至模模糊糊地覺得:“假使死了,也許比活著快活……”

廬隱在家讀書的成績極壞,而她的執拗與不馴服讓母親和家人忍無可忍。在她9歲的時候,舅母和姨媽打聽到北京的一所教會學校收住校生,其中一個非常誘人的條件是“隻要進校的孩子信教,就可以免除學費,交少許的大洋則可以全年在學校吃、住、讀”。

母親根本沒啥主見,也沒顧忌女兒的感受,就答應了舅母對廬隱的處理方式,接著舅母對教會隱瞞了廬隱的年齡,將九歲半的廬隱送進了封閉、禁鋼的教會學校——慕貞學院。

校長是個美國女人,在廬隱人校時對廬隱的姨媽說:“信宗教,守規則……每年隻暑假回家,平常是不許出學校的……還有她將來的婚姻問題,也由我們替她主張。”

對於尚是孩子的廬隱來說,家人將她送人此校,無疑是將她徹底遺棄了。生活環境的陌生、壓抑,無疑成為對廬隱心靈構成傷害的最重要的因素,後來,她回憶說:“這是一所專門收容無產階級者的學校;到處都顯露著貧瘠的陰暗空氣,據說這些學生都是從各鄉村貧寒的教友家裏送來的,不但在這裏可以不花錢讀書吃飯住房子,同時便連暑假回家的往路費都是學校供給的——而學校當局唯一目的,就是使這一群天真的孩子信教。他們是抱著宣傳宗教的絕大信心,來吸收這些為了利益而信教的教徒,……養成一群奴隸性的教徒,這些人畢業了,便分發到各鄉村各教堂,再依樣炮製,於是洋奴便一天多似一天了……”

教會學校對學生們的生活也有著兩套標準,窮人家的孩子每天吃糙米飯、窩窩頭和鹹菜,十幾個人擠一間宿舍;有錢人的子女則進小廚房,雞鴨魚肉換著吃,四五個人住標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