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家庭關係極為惡劣而與社會相處尚可的患者,可以在學校或機關住集體宿舍或到親友家寄養,以減少家庭環境的負麵影響,同時培養其獨立生活的能力。個別威脅家庭與社會安全的反社會型人格障礙患者,可送入少年工讀學校或成人勞動教養機構,參加勞動並限製其自由。對情節特別惡劣、屢教不改的患者,如上述病例中的李某,可采用行為治療中的厭惡療法。當患者出現反社會行為時,經予強製性的懲罰(如電擊、禁閉等),使其產生痛苦的體驗,實施多次以後,患者一產生反社會行為的衝動,就感到厭惡,全身不舒服,通過這樣減少其反社會的行為。然後根據其行為矯正的實際表現,放寬限製,逐步恢複其正常家庭生活與社會生活。
回避型人格障礙
佛教中有“出世”與“入世”之說,所謂“出世”即指遠離人世,戒斷人倫常情,方可修得正果;而“入世”則指普度眾生。古往今來,許多人為了解脫痛苦,遁入了空門,成為心如枯木死灰或孤傲冷僻的隱居者。從現代心理學的角度來看,那些遁跡荒野、不食人間煙火的隱居者們則很可能屬於回避型人格的人。在現代社會中,隱居者已很難找到一塊清靜的樂土,於是,他們往往關閉自己的心靈,不與他人作親密的接觸,唯求自安。值得注意的是,渴望一種有意義的孤獨與暫時的回避人世並非一種病態,相反,真正具有回避型人格的人並不敢深入到自己心靈的內部去,他們的回避帶有強迫性、盲目性和非理智性等特點。
一、表現特征
回避型人格又叫逃避型人格,其最大特點是行為退縮、心理自卑,麵對挑戰多采取回避態度或無能力應付。《心理障礙的診斷與統計手冊》(DSM—Ⅲ)中對回避型人格的特征定義為:
(1)很容易因他人的批評或不讚同而受到傷害。
(2)除了至親之外,沒有好朋友或知心人(或僅有一個)。
(3)除非確信受歡迎,一般總是不願卷入其他人事務之中。
(4)行為退縮,對需要人際交往的社會活動或工作總是盡量逃避。
(5)心理自卑,在社交場合總是緘默無語,怕惹人笑話,怕回答不出問題。
(6)敏感羞澀,害怕在別人麵前露出窘態。
(7)在做那些普通的但不在自己常規之中的事時,總是誇大潛在的困難、危險或可能的冒險。
隻要滿足其中的4項,即可診斷為回避型人格障礙。
有回避型人格障礙的人被批評指責後,常常感到自尊心受到了傷害而陷於痛苦,且很難從中解脫出來。他們害怕參加社交活動,擔心自己的言行不當而被人譏笑諷刺,因而,即使參加集體活動,也多是躲在一旁沉默寡言。在處理某個一般性問題時,他們往往也表現得瞻前顧後,左思右想,常常是等到下定決心,卻又錯過了解決問題的時機。
在日常生活中,他們多安分守己,從不做那些冒險的事情,除了每天按部就班地工作、生活和學習外,很少去參加社交活動,因為他們覺得自己的精力不足。這些人在單位一般都被領導視為積極肯幹、工作認真的好職員,因此,經常得到領導和同事的稱讚,可是當領導委以重任時,他們卻都想方設法推辭,從不接受過多的社會工作。
回避型人格障礙的行為退縮性與分裂型人格障礙的行為退縮性不同:前者並不安於或欣賞自己的孤獨,不與人來往並非出於自己的心願,他們行為的退縮源於心理的自卑。想與人來往,又怕被拒絕、嫌棄;想得到別人的關心與體貼,又因害羞而不敢親近。
二、心理分析
回避型人格形成的主要原因是自卑心理。心理學家認為,自卑感起源於人的幼年時期,由於無能而產生的不勝任和痛苦的感覺,也包括一個人由於生理缺陷或某些心理缺陷(如智力、記憶力、性格等)而產生的輕視自己、認為自己在某些方麵不如他人的心理。具體說來,自卑感的產生有以下幾方麵原因:
1.自我認識不足,過低估計自己
每個人總是以他人評價來認識自己,如果他人對自己作了較低的評價,特別是較有權威的人的評價,就會影響對自己的認識,從而低估自己。有人發現,性格較內向的人,多願意接受別人的低評價而不願接受別人的高評價;在與他人比較的過程中,也喜歡拿自己的短處與他人的長處比,這樣越比越泄氣,越比越自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