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宗法製度的嫡庶、長幼、親疏等項關係,確定了周朝貴族的貴賤、大小、上下各種等級區別。這些等級區別,形成為奴隸製的各種名分。“夫名以製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名。”就是說,按照名分,確立倫理規範和行為準則;依據這些規範和準則,製定有關社會政治的禮法製度。為了保證這些禮法製度的實施,必須依靠政令刑罰等強製手段。所以,後來的孔子極力主張“正名”,要從確定名分入手,以求得社會政治的穩定。
西周時期的另一項重要社會製度,是井田製。它是西周奴隸製國家的經濟基礎,並和宗法製緊密相連。
周天子在名義上是全國土地和人民的最高主宰者,所謂“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周天子以天下宗主的身份,將土地和依附在土地上的人民分封給新舊諸侯。諸侯國的國君在封地內又有最高權力,這又形成“封略之內,何非君土;食土之毛,誰非君臣”的局麵。事實上,這是泛指一般的土地和所有有臣屬關係的人民,主要是就政治上的統轄關係而言。在諸侯國的統轄範圍內,再將部分可耕地建立采邑,分封給卿大夫,形成卿大夫之家。各卿大夫之家,再將所屬範圍內的土地分封給士。這樣,各級貴族各自成為所受分地的實際占有者。他們世代相承,形成層層相屬大小不等比較穩定的奴隸製經濟單位。
由於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限製,周代的墾田是極其有限的,主要集中在一些都邑的周圍。特別是王都和諸侯國的近郊,即所謂“國中”,比較好的熟田大都集中在這裏。“信彼南山,維禹甸之。畇畇原隰,曾孫田之。我疆我理,南東其畝。”這就是指鎬京聞外終南山下的遼闊田野裏,由王室主持開墾的大片良田。這些良田,都經過精心的疆理,按正南北和正東西的方向,有縱橫交錯的大小道路和灌溉溝渠,整治成十分方正的大小相連的方塊田,這就是標準的井田。
井田的疆理,一般是以每一塊為100畝(約合今31畝多),作為一個耕作的單位,稱為一田。縱橫相連的九田合為一井,麵積約為一平裏。十井稱為一成,百井稱為一同。依當時農業生產技術狀況,每一個勞動力大約可耕作約一田之地,所以也有以一田為一夫,十夫為一井,再以百夫、千夫作為計算大田的單位的。
耕作井田的農夫,籠統地稱之為“庶人”或者“庶民”。他們一般實行大規模的集體耕作。《詩經·周頌·噫嘻》一詩裏所說的“噫嘻成王,既昭假爾,率時農夫,播厥百穀。駿發爾私,終三十裏。亦服爾耕,十千維耦”,是描寫在成王的號令之下,由百官督促著成千上萬的“農夫”,疾速地揮動農具在大田裏“耦耕”,大片的田地很快播種完畢。在耕作時,“田畯”一類的頭目要監督管理,各級貴族也經常到田間親自指揮。
屬於那些卿大夫之家的采邑,規模比王室或公室的“國中”當然要小得多。為他們所有的“庶民”,其家室大都集中在這些“公子”的邑裏。這些“庶民”長年在田裏勞作,飯食要由妻兒送到田裏,自己則歇息在田間的“蘆”(臨時搭的茅草窩棚)裏。到秋收完畢,才能回到自己的矮小破爛的家,與妻兒一同過冬。在過冬時,他們還要為“公子”田獵,剝製獸皮,釀造春酒,收藏冰塊以及其它各種勞役。他們的妻女也要為“公子”采桑、養蠶、織帛、縫製衣裳等。每年年終,當他們的“公子”祭奠神主的時候,把他們都召集到“公堂”裏去,由他們高呼“萬壽無疆”以後,賞賜給他們一觴春酒,表示對他們的慰勞。這就是當時一般的庶民百姓在“井田”製下的生活。
在井田製下,卿大夫以下的貴族所分得的田地,不經王室或公室的特許,是不得隨意轉讓買賣的,這就是“田裏不鬻”,因而是稱之為“公田”。西周中晚期以後,在“公田”之外,一些貴族又往往驅迫庶民或奴隸開墾荒地,增加份外的田地。有時王室也常將一些未墾辟的荒地或山林隨意賞賜給下級貴族。這些田地不屬於“公田”,不征貢稅,實際承認它們為私有,稱為“私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