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區的劃分便於群眾參加選舉活動和選舉的組織工作,便於選民了解代表候選人和代表聯係選民,便於選民監督代表和選舉代表以及罷免代表。在一般情況下,選區劃分以能產生1至3名代表為宜。在人口稠密地區稍多一些。
選民登記把好兩關:(1)選民必須是到選舉之日止年滿18周歲的公民;(2)保障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公民,行使他們應有的民主權利。通過登記、清理一批積案、落實政策,使應該享有選舉權的人都能獲得選舉權。對於因種種原因不能回戶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單位參加選舉的人,在弄清選民資格並征得戶口所在地或工作單位的同意之後,允許在臨時居住地進行選民登記並參加選舉。
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根據民主集中製和不等額選舉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通過自下而上,幾上幾下的民主協商辦法,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最後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的名單。
各選區正式代表候選人名單確定後,做好代表候選人的宣傳介紹工作,盡可能組織代表候選人和選民見麵,使選民更好地了解代表候選人。
開好人民代表大會。各試點縣的主要經驗是:要有一個鼓舞人心的政府工作報告;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檢查上屆政府工作;要認真研究處理代表的提案,切實解決當地生產和群眾生活上的迫切問題;要選好縣人大常委會和縣人民政府的領導班子。
正是貫徹了以上的經驗,才使1979年下半年的首屆縣級直接選舉得以順利進行。但是,我國的基層選舉10多年沒有進行了,新幹部缺乏經驗,老幹部也對選舉法增加的新內容不熟悉,特別是多數行政公署還沒有取得直接經驗,而且“文化大革命”中破壞民主選舉製度的流毒尚未肅清,致使在試點工作中出現了一些問題。中央決定認真做好幹部的培訓工作,使幹部,特別是縣、社的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實行縣級直接選舉的重大意義;使幹部真正掌握選舉法和地方組織法的基本精神和具體規定,明確樹立依法辦事的思想。通過培訓,教育幹部擺正主人與公仆之間的關係,充分發揚民主,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路線,使廣大人民群眾真正感覺到自己是社會主義國家的主人翁。經驗證明,隻有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的認識提高了,指導思想明確了,選舉過程中的其它各個步驟,才能一一做好,整個試點工作才能勝利完成。
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直接選舉縣級政權,是關係到九億多人民的大事,縣級政權在各級政權中所處的地位十分重要,是一項涉及全國各族人民權利的工作。各級黨委把它作為了一件大事列入議事日程。法律代表人民的利益,是黨的政策的定型化。黨在選舉中嚴格依法辦事,按照法律規定進行選舉,充分保證了人民自由行使選舉權利。
綜上所述,實行縣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直接選舉,建立縣級人大常委會和人民政府,是我國選舉製度和地方政權建設的一項重大改革,是改進和完善我國人民代表大會這個根本政治製度的重大措施。它對於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製,健全民主集中製,調動全國各族人民的社會主義積極性,發展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麵,加速四個現代化建設,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價格、商業、財政體製的初步改革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國的各項改革措施相繼出台,在各個領域全麵鋪開。其中,價格、商業、財政體製方麵的改革也在1979年初步展開。價格改革包括價格體係改革和價格管理體製改革。
我國從1979年以來的價格改革是本著“調、放、管”(即:合理調整價格,逐步放開價格,同時加強對市場的引導和管理)的方針進行的。
國家物價總局於1979年6月26日至7月10日在北京召開價格改革座談會。薛暮橋作了《關於調整物價和物價管理體製改革》的報告。會議就價格改革的必要性、關於穩定物價的方針、關於價格形成的基礎、關於縮小工農業產品價格的“剪刀差”、關於物價管理體製、關於總結經驗、做好物價改革工作等問題進行了討論。在討論物價管理體製改革問題時,會議認為,對商品價格必須進行管理,但又不能管得過死,要遵循在計劃指導下,充分發揮市場調節作用的原則,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要擴大地方管理權限,並給企業一定的定價權,以利於國民經濟有計劃、按比例的發展,以利於把生產搞活,把市場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