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後期對官員的考課製度大都流於形式,尤其是地方官員更是如此。宣宗強調必須加強對地方官員的考核,按其政績分三等報告朝廷。第一等交中書門下及吏部優先任用,第二等按規定正常任用,第三等則要給予降職處分。考核要逐級進行,如對縣令的考核由刺史、錄事參事主持,觀察使複核,如發現考核不實,主持考核的各級官員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宣宗還特別注重親自考察官員,一旦發現優秀官員,馬上予以提拔重用。如他在渭水之濱打獵時,路過一寺見百姓祈禱,經詢問知道他們在為醴泉縣令李君奭祈禱。此人治理有方,百姓安康,即將任滿離去,百姓不願其離去,遂向佛祖祈禱,希望能夠實現大家的心願。不久,醴泉縣所在的州刺史出缺,宣宗當即任命李君奭為本州刺史。
宣宗在涇陽狩獵時,遇到了幾位樵夫,遂駐馬詢問當地縣令為官如何。樵夫回答說:“縣令李行言為官公正,敢作敢為,有一次幾個強盜藏匿於禁軍士卒家裏,李行言知道後,派人前往捉拿,該士卒阻攔,被全部杖死。”宣宗回宮後便把李行言的名字寫在殿中的柱子上,後來便升任李行言為海州刺史,並賜紫金魚袋。
經過宣宗的大力整頓後,唐朝官吏的作風發生了明顯的改變,吏治狀況比之以往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是唐朝後期吏風最好的一個時期。
(二)收複河湟
安史之亂時,唐朝為了平定叛亂,從西北地區抽調大批軍隊到內地參加戰爭,致使西北空虛,吐蕃乘虛而入,逐漸占據了隴右、河西及廣大西域地區,迫使唐朝將防禦線設在了隴山以西,都城長安也隨時處在吐蕃的威脅之下。
唐德宗統治時期,回鶻勢力強大,與吐蕃爭奪北庭地區,南詔也不堪忍受吐蕃的壓迫,轉而與唐朝和好,從而使吐蕃陷入孤立的地位。為了擺脫這種地位,唐穆宗長慶元年(821),吐蕃主動向唐朝示好,於是雙方簽訂了“長慶之盟”。此後,雖然吐蕃仍不免有騷擾唐朝邊境的事件發生,但激烈程度已遠不如前。此後,吐蕃實力逐漸衰弱,已對唐朝構不成大的威脅了。
武宗會昌時期,吐蕃內訌迭起,使其勢力更加衰弱。達磨讚普死後,其妃氏立她兄長尚延力之子乞離胡為讚普。乞離胡年僅三歲,權力落到了氏及其同黨手中。吐蕃洛門川討擊使論恐熱自稱國相,起兵討伐氏,並且連戰連勝,軍事實力大增。為了奪取吐蕃王權,論恐熱又向吐蕃的另一實力派人物尚婢婢發動攻擊,欲在除去他之後再進一步奪取王權。雙方經過多次較量,尚婢婢先勝後敗,論恐熱在勝利之後,驕傲輕敵,虐殺部下將領,致使部眾紛紛叛離。由於吐蕃連年內戰,實力大損,原州、秦州、安樂三州及石門、驛藏、木峽、製勝、六盤、蕭關、石關等七關將吏紛紛向唐朝投降,使唐朝不戰而獲得了這一廣大地區。不久,唐軍又收複了維州和抉州,獲得了自安史之亂以來的最大勝利,朝野上下一片歡騰景象。論恐熱無奈,隻好入唐請求支援,唐宣宗雖然接見了論恐熱,賞賜財物,但卻拒絕了授其為河渭節度使的請求,論恐熱怏怏而返。自此,吐蕃各部的實力都走向衰落,對唐朝已無法構成大的威脅。
大中二年(848),沙州人張義潮利用民眾不滿吐蕃殘暴統治的情緒,秘密起事,率領當地漢族民眾突然起兵,將吐蕃沙州守將趕走,接管了沙州政權。此後,他領導沙州人民一邊堅持生產,一邊練兵,反擊吐蕃的進攻,並相繼攻下了甘、肅等州。大中五年(851)二月,張義潮派來的使者到達長安,帶來了歸順朝廷的表章。宣宗下詔任命張義潮為沙州防禦使。同年十月,張義潮又派其兄張義潭率領使團來到長安,進獻了瓜、沙、伊、肅、甘、鄯、河、西、蘭、岷、廓等十一州的版籍。宣宗遂改沙州為歸義軍,任命張義潮為節度使,使這裏成為唐朝在河隴地區的政治軍事中心。
至此,被吐蕃占據了百年之久的河西、隴右大部分地區又重新歸於唐朝,在這一地區廣大漢族人民的支持下,唐朝的統治得到鞏固,吐蕃的勢力更加削弱,已經失去了發動大規模戰爭的能力。唐懿宗鹹通二年(861),張義潮又收複了涼州。次年,唐朝在涼州設節度使府,下轄涼、洮、西、鄯、河、臨六州。到了鹹通中期,吐蕃在河西、隴右地區的勢力被全部肅清,唐朝已無西顧之憂。但是由於中原紛擾,唐朝衰弱,已經無暇治理河隴地區,隻是保持著名義上的管轄權而已。這些都是後話,就不多說了。
(三)抑製宦官
唐宣宗雖然為宦官所擁立,但他對宦官勢力的坐大並非視而不見,而是采取了一種抑製的態度,不使其過分強大,以至於鬧到無法控製的程度。
宣宗對於其父憲宗被殺之事,長期以來一直不能釋懷,在其即位之前,自然無能為力,即位之後,他便馬上著手鏟除這些謀逆的宦官。參與謀逆的宦官經過文宗、武宗時期的懲處後,主要凶黨已經鏟除殆盡了,然其黨羽卻沒有徹底肅清。宣宗即位後,窮治了當年謀逆之黨,除宦官之外,還包括了穆宗當太子時的東宮僚屬,死者甚多。
對於甘露之變,宣宗也有他自己的看法,他認為除了鄭注、李訓之外,其餘諸人皆無罪,於是頒詔予以平反昭雪。這一行為實際上是對宦官亂殺朝官的一種不滿的表示。有一次,宣宗召見翰林學士韋澳等,為了躲避宦官的耳目,假托論詩,屏退左右向他谘詢說:“近日外間對內侍的權勢有何議論?”韋澳不知宣宗的本意,遂回答說:“陛下威斷,非前朝諸帝可比。”宣宗閉目搖頭說:“不對,不對,朕也對其權勢有所擔心和畏懼。”又說:“卿對此有何良策?”韋澳回答說:“若與朝官討論此事,恐怕又會導致事變(指甘露之變),不如從宦官中選擇那些有才識者與之商議對策。”宣宗說:“此乃末策,朕已試過了,宦官中的無官職及擔任中下級職務者皆對朕感恩,可是高級宦官則都是一丘之貉。”可見宣宗對高層宦官是非常失望的。在與翰林學士商議未果的情況下,宣宗又與宰相令狐綯商議這件事情,令狐綯密奏曰:“但有罪勿舍,有闕勿補,自然漸耗,至於盡矣。”(《資治通鑒》卷249)令狐綯提出的這個方略應是一個比較穩妥的辦法,雖然耗時較長,但卻不至於引起大的動蕩,如果持之以恒,宦官專權的問題是能夠解決的。可惜的是,宣宗壽命不長,數年後就死去了。
由於宣宗對宦官權勢非常擔憂,所以對朝官與權閹的交往十分關注,一旦發現則予以堅決打擊。左神策軍護軍中尉馬元贄在宣宗即位問題上出了大力,宣宗對他也比較好,寵遇超過了其他宦官,宰相馬植遂與其攀為本家。當初馬元贄有功,宣宗賜他一條非常珍貴的寶帶,馬元贄便把此帶轉贈馬植。有一天,馬植上朝與皇帝商議政事,宣宗一眼就認出了這條寶帶,遂問此帶從何而來。馬植不敢隱瞞,如實相告。宣宗聽後,很是不悅。次日,便將馬植貶為天平軍節度使。當馬植行走到華州時,又將其再貶為常州刺史。原來在馬植離開長安赴任時,宣宗就將馬植的親信之吏董侔逮捕下獄,經審問後,“盡聞(馬)植交通之狀”(裴庭裕《東觀奏記》卷上),於是才有了再次貶官之舉。馬植事件在當時影響很大,從此朝官不敢再與宦官交往,對抑製宦官勢力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對於那些跋扈宦官,宣宗也采取了適當的措施進行壓製,使其不敢過分張揚。如大中八年(854)九月,有一敕使(宦官)路過硤石驛(位於今河南三門峽市東南),嫌驛中供給的餅黑,一怒之下鞭打了驛吏,以至於打得渾身是血。陝虢觀察使高少逸氣憤不平,便將這塊餅封送到長安,呈給了皇帝。這位敕使回京後,宣宗斥責他說:“山中艱苦,有此食豈是容易?”遂將此人貶到恭陵守陵去了。
內園使李敬實外出,遇到宰相鄭朗而不回避,鄭朗不平,遂奏報宣宗。宣宗把李敬實召來,當麵詰問。李敬實回答說:“供奉官照例不必回避。”宣宗說:“你奉命出使,自可通行無阻,豈能因私外出,遇宰相而不回避?”遂命剝去其袍服,送到南衙充役。
宣宗對外戚要求也較嚴。即位之初,先後任其母舅鄭光為平盧、河中節度使。後來鄭光入朝奏事,語多鄙淺,宣宗不悅,遂把他留下來任右羽林統軍。鄭太後數次對宣宗說其舅家貧,希望到地方任職,宣宗遂厚賜金帛,而不再授其實職,尤其不授親民之官。在鄠縣及雲陽縣(今陝西涇陽)有鄭光莊園各一所,均為宣宗所賜。鄭光莊吏倚仗其主是皇帝的親母舅,拒不交納租稅。京兆尹韋澳剛正不阿,遂將這些人抓了起來。宣宗問他如何處置,韋澳說要依法懲處。宣宗又說如果鄭光幹預,又該怎麼辦。韋澳說:“陛下把臣從翰林學士提拔為京兆尹,就是要臣清理京師之弊,如果鄭光之吏多年積欠不補而寬貸不治,那就是法律隻針對貧戶,而不治貴戚,臣不敢奉詔。”宣宗又說:“本應該如此,隻是鄭光糾纏於我,不如痛杖一頓,不要處以死罪。”韋澳說:“臣將其關押起來,待其補足欠稅,然後再釋放不遲。”宣宗對自己為鄭光求情表示歉意。後來,韋澳將鄭光莊吏重杖一頓,責令其補足欠稅,然後才交給鄭光嚴加管束。
宣宗對子女的管束也頗為嚴格。其愛女萬壽公主下嫁起居郎鄭顥,鄭顥之弟鄭病危,宣宗遣使探問。使者返回後,宣宗問公主何在,答曰:“在慈恩寺戲場看戲。”宣宗大怒,歎息說:“怪不得士大夫之家不願與我家聯姻,原來是因為這個原因!”他急召公主入宮,命其立於階下,不理不睬。公主恐懼,涕泣謝罪。宣宗責備說:“豈有小叔子患病不往探視,而去觀戲的道理!”經過這一事件,終宣宗之世,貴戚之家皆謹守禮法,不敢有絲毫越軌的舉動。
但是宣宗也不是全然不顧親情,他的親妹妹安平公主下嫁駙馬都尉劉異,宣宗命宰相授劉異為節度使,初步擬定授其為平盧(即淄青,治所青州,今山東青州)節度使。宣宗對宰相說:“朕隻有一妹,時欲相見,淄青去京夐遠,卿別思之。”(裴庭裕《東觀奏記》卷上)宰相遂改授其為邠寧(治所邠州,今陝西彬縣)節度使。不僅如此,宣宗還允許公主可以使用驛站的交通工具隨時入京。
正是由於宣宗的這些作為,後世史家稱其為“小太宗”,並稱讚他“用法無私,從諫如流,重惜官賞,恭謹節儉,惠愛民物,故大中之政,訖於唐亡,人思詠之”(《資治通鑒》卷249)。
三、太皇太後郭氏死亡之謎
唐宣宗大中二年(848)五月,太皇太後郭氏在興慶宮突然死亡。
關於郭太後的死因,《資治通鑒》卷248主要列舉兩個方麵的原因:其一,宣宗懷疑郭太後參與了謀殺憲宗的陰謀;其二,宣宗的母親鄭太後本是郭太後的侍女,兩人素有仇怨,因此宣宗即位之後待郭太後禮薄,郭氏因此而鬱鬱寡歡。有一天,郭氏登上了興慶宮中的勤政樓,欲跳樓自盡,被左右之人急忙拉住。宣宗得知此事後大怒,“是夕,(郭太後)崩,外人頗有異論”。言下之意是說郭氏的死與宣宗有直接關係。
關於這一事件,唐人裴庭裕所撰的《東觀奏記》卷上亦有記載,錄之如下:
憲宗皇帝晏駕之夕,上雖幼,頗記其事,追恨光陵商臣之酷。即位後,誅除惡黨無漏網者。時郭太後無恙,以上英察孝果,且懷慚懼。時居興慶宮,一日,與二侍兒同升勤政樓,依衡而望,便欲殞於樓下,欲成上過。左右急持之,即聞於上,上大怒,其夕,太後暴崩,上誌也。
這段記載較之上引《資治通鑒》有兩點不同,一是說郭氏跳樓的目的是“欲成上過”,即造成因宣宗所逼而不得不死的事實,使宣宗背上惡名;一是明確記載了郭太後之死是宣宗指使的結果,即所謂“上誌也”。可見這件事的發生實際上是憲宗之死的繼續發酵,正因為宣宗認定郭氏參與了謀殺憲宗的陰謀,但卻沒有直接證據,不便明正典刑,隻好采取這種隱秘的手段來結束郭氏的生命,為其父複仇。
關於郭氏的死因問題,還可以通過其死後在葬儀方麵的爭執見其一端。《新唐書·後妃列傳》載:郭太後崩,“有司上尊諡,葬景陵外園。太常官王皞請後合葬景陵,以主祔憲宗室,帝不悅,令宰相白敏中讓之”。景陵是唐憲宗的陵墓。宰相白敏中召王皞斥之,王皞不服,義正詞嚴地指出:“郭太後是憲宗春宮時元妃,汾陽王孫,迨事順宗為新婦。憲宗厭代之夜,事出暗昧,母天下曆五朝,不可以暗昧之事黜合配之禮!”(裴庭裕《東觀奏記》卷上)從王皞的這一段話可以看出,當時人均把郭氏不能與憲宗合葬的原因與憲宗之死聯係了起來。所謂“厭代”,即死亡的委婉說法;所謂“母天下曆五朝”,是指郭氏作為國母,曆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宣宗五朝。從古代禮法的角度看,郭氏是憲宗為廣陵王時的王妃,也就是憲宗的元配,其死後自然應該與憲宗合葬,並且配享憲宗廟室。宣宗之所以寧願違背禮法而不願讓郭氏與其父合葬,根本原因就在於他不願讓一個謀殺其父的女人享受這樣的待遇。
王皞此舉為自己招來了禍患,很快他就被貶為潤州句容縣縣令。直到宣宗死後,唐懿宗即位,王皞才被召回朝中。他又舊事重提,這才將郭氏神位移至憲宗廟內配享。
四、宣宗死因辨析
大中十三年(859)八月七日,唐宣宗駕崩,終年五十歲。關於宣宗的死因,新舊《唐書·宣宗本紀》均未記載。另據《資治通鑒》卷249唐宣宗大中十三年(859)八月條載:“上餌醫官李玄伯、道士虞紫芝、山人王樂藥,疽發於背。”則宣宗亦死於服食丹藥。
然而從現存史籍所記載的種種情況看,宣宗似乎也是屬於非正常死亡,而且謀害宣宗的凶手很可能就是部分宦官。據《新唐書·宦者列傳》載:嚴遵美之父嚴季實,大中時任掖庭局博士。有一天夜裏,嚴季實在鹹寧門值宿,忽聞“有宮人謀弑宣宗”,嚴季實聞變,“入射殺之”。明日,宣宗召見嚴季實,勞之曰:“非爾,吾危不免。”當場提拔其為宣徽北院副使,後升任樞密使。這次未遂的謀殺行動隻是宣宗最終被謀害的一次預演,這次行動的失敗並不等於陰謀者會就此罷手,隻會促使他們采取更加隱秘的手段對付宣宗。
當時有一個叫軒轅集的人,他是廣東羅浮山的道士,武宗時被召入長安。武宗死後,他被宣宗流放到嶺南。宣宗晚年,迷信長生之術,遂將其又召到長安。據蘇鶚《杜陽雜編》卷下載:“(上)又問曰:‘朕得幾年天子?’(軒轅集)即把筆書曰‘四十年’,但‘十’字挑腳。上笑曰:‘朕安敢望四十年乎!’及晏駕,乃十四年也。”關於此事,《舊唐書·宣宗本紀》載:“季年風毒,召羅浮山人軒轅集,訪以治國治身之要,其伎術詭異之道,未嚐措言。集亦有道之士也。十三年春,堅求還山。上曰:‘先生少留一年,候於羅浮山別創一道館。’集無留意,上曰:‘先生舍我亟去,國有災乎?朕有天下,竟得幾年?’集取筆寫‘四十’字,而‘十’字挑上,乃十四年也。”可見宣宗與軒轅集的往來是確有其事。眾所周知,生死壽夭,非人所能預知,為什麼軒轅集卻能預知宣宗的死期呢?這本身就很值得懷疑。
軒轅集曾受寵於武宗,被宣宗所流放,應該說他與宣宗是有仇怨的。據裴庭裕《東觀奏記》卷下載,他又是宦官吳德鄘推薦給宣宗的,這僅是一種巧合還是有意的安排,就很值得玩味了。宣宗既然酷好仙道,召軒轅集到長安自然免不了要為皇帝配製藥石,會不會在藥中做了手腳,這本身也是值得懷疑的。因為從軒轅集在大中十三年春堅決要求歸山的舉動看,他似乎已經預感到將會發生什麼事情,其歸後數月宣宗便一命嗚呼了,說明他的預見是非常準確的。宣宗從會昌六年(846)即位到大中十三年(859)死去,正好在位十四年時間,而軒轅集事先就預計他隻能當十四年的皇帝。其堅決要求歸山,顯然是為了避免因皇帝的突然死去而受到牽連,這一舉動隻能說明軒轅集很可能參與了對宣宗的謀殺,或者其已經洞察到有人對皇帝將要下手了。關於軒轅集堅決要求歸去的原因,胡三省分析說:“懲會昌末年之事也。”(《資治通鑒》卷249胡三省注)可見是為了躲避殺身之禍。後來的事實也證明,宣宗死後,懿宗即位,參與給皇帝配製丹藥的其他道士均未逃脫殺身之禍,而軒轅集卻躲過了這一劫。
宦官們之所以要謀害宣宗,與他對宦官采取的政策有關,從而引起了部分宦官的恐慌。實際上宣宗在位的大中時期,距憲宗之死已經過去三十多年,參與此事的宦官已經死亡殆盡,宣宗所鏟除的對象大多為這些宦官的養子和穆宗的親信,甚至包括對穆宗的清算。大中八年(854)正月,宣宗頒詔說:“長慶之初,亂臣賊子,頃搜擿餘黨,流竄已盡,其餘族從疏遠者,一切不問。”這裏所謂的“亂臣賊子”,指哪些人呢?關於這一點司馬光說:是指宦官、外戚及穆宗當太子時的東宮官屬。此文中所說的“族從”,胡三省解釋說:“從,一從、再從、三從兄之親。族,袒免以外之親也。”可見牽連之廣。關於宣宗之所以頒此詔的原因,司馬光說:“慮人情不安。”(《資治通鑒》卷249及胡三省注)說明宣宗關於“亂黨”的追查已經危及政局與社會的穩定。然而實際情況是,宣宗並沒有放棄對這些人的清算,直到大中十二年(858)時,他還下令罷去公卿朝拜穆宗光陵及忌日行香,又把為光陵守陵及負責灑掃的宮人全部移到其他諸帝陵。說明宣宗並沒有放棄對所謂“亂黨”的追究,大中八年的那紙詔書不過是一紙空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