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8章 南北議和(1 / 2)

革命在武漢三鎮取得勝利,引起中外反動勢力極端恐懼和仇視。他們急切企望撲滅革命之火。但革命發展迅速,單靠武力已不可能達到其罪惡目的。於是他們改而采取在武力壓迫基礎上推行以政治誘和為主的方針。具體實施這一方針的是袁世凱。袁在未“出山”前,即令其幕僚且與黎元洪有鄉誼的劉承恩接連致書黎,希望雙方和平了結。“出山”以後,袁世凱一方麵於宣統三年九月初九(1911年10月30日)親自南下督師,令馮國璋率軍奪取漢口,另一方麵則通過英國駐漢口代理總領事戈飛向武昌軍政府建議議和,又派劉承恩往武昌與湖北軍政府直接會談。由於革命黨人的抵製,和談未能實現,但袁從軍政府方麵卻獲得如能“返旆北征”,“將來大功告成,選舉總統,當推首選”①的信息。

九月二十三日(11月13日),袁世凱從武漢前線回到北京,立即與各國公使頻繁會談。經密商,英國公使朱爾典於十月初六(11月26日)電戈飛,要他向武昌轉達袁世凱之“停戰議和”建議。當天,袁下令漢口清軍猛攻漢陽。次日漢陽陷落,湖北軍政府外交次長王正廷首次籲請駐漢英、美領事“調停”,並經由戈飛正式向清方提出“停戰條款”。袁世凱抓住有利時機,命漢陽清軍在龜山架炮隔江猛轟武昌,同時則與朱爾典、戈飛等加緊策劃停戰議和。十月十一日(12月1日),第一次武漢地區停戰協議宣告成立,確定從十三日(3日)八時起至十六日(6日)八時止,停戰三天。十二日(2日)江浙聯軍攻克南京,革命軍士氣高昂起來,北洋軍士氣頓挫。因此停戰三日尚未屆滿,袁經與朱爾典磋商,於十四日再擬出“續停戰條款”四條,經戈飛轉至湖北軍政府;各省都督府代表會議接到“條款後”,相繼作出停戰和同北方議和的決議。十八日(8日),袁世凱命唐紹儀為北方全權代表,偕同隨從人員迅即南下武漢議和。次日南方獨立各省確定以伍廷芳為議和全權代表。十月二十一日(12月11日),唐紹儀一行抵達漢口;二十三日(13日)入武昌與黎元洪等晤談。

立憲派為操縱和議,堅持談判改在上海進行,此意得到帝國主義和袁氏之認可。二十七日(17日),唐紹儀一行抵達上海。二十八日(18日),“南北和談”在上海英租界市政廳正式開始。與會者,南方代表伍廷芳、參讚溫宗堯、王寵惠、汪兆銘;北方代表唐紹儀、參讚楊士琦;此外還有英、美、俄、日、德、法等國駐滬總領事及上海外商代表。第一次會議雙方主要討論停戰問題,確定在晉、陝、鄂、皖、魯、蘇、奉天七省一律停止軍事行動。十一月初一(12月20日),雙方舉行第二次會議。為使和談按帝國主義意圖進行,在此次會議上,六國駐滬總領事向南北雙方代表致送同文照會,公然要挾說:“目前在中國的戰爭如若繼續下去,這不僅將危害中國本身,亦將使外國人的物質利益與安全遭受重大的危險。”因此,雙方“有必要盡速達成協議,使目前的衝突歸於停止”②。實際是壓迫革命派向袁世凱妥協。

這次會議雙方主要討論“國體”問題。伍廷芳提出要廢除滿洲政府,建立共和政府。對此,唐紹儀表示原則上讚成,但提出“宜籌一善法,使和平解決”③。雙方未達成任何協議。但在會外秘密談判中,雙方很快達成協議。原來袁世凱在任唐紹儀為正式和談代表時,又通過段祺瑞秘派親信廖宇春等以“個人身份”尾隨唐前往上海,伍、唐開第一次會議次日,廖宇春即與黃興委派之民軍代表顧忠琛舉行秘密會談。十一月初一(12月20日),伍、唐第二次會議當天,廖、顧即達成五條協議,主要內容為:確定實行共和政體;優待清皇室;先推覆清政府者為大總統。此後,廖宇春等離上海先後向段祺瑞、袁世凱彙報,而公開會談則暫告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