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桓案的事發地是應天、鎮江等五個州、府,這幾個地方應該算是朱元璋當年平定天下的根據地。老區人民在戰爭年代裏長期支援朱元璋的軍隊南征北戰,朱元璋不曾忘記這份恩情,在他即位後免除該地區所有民田的夏稅秋糧,官田則減半征收。
當時一石秋糧從浙西運送到南京,由於沿途層層剝盤,所耗運費高達四石糧食的價格。為了減輕農民負擔,朝廷采取以鈔折糧的舉措。也就是每石米折鈔兩貫,農民可以繳錢折糧,免除運費。對於那些習慣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地方官員,他們同樣會變著法子在秋糧征收中苛斂,以獲取灰色收入。
為了撈足油水,他們在秋糧征收中可謂挖空心思。比如說他們對每石秋糧征收水腳錢、車腳錢、口食錢各一百文;按照規定,以錢折糧是不用再包裝的,可那些糧庫官員仍然加征辨驗錢、蒲簍錢、竹簍錢各一百文,甚至還要征收水路運輸沿江神佛的香火錢一百文。各項征費累計九百文,差不多等於一石秋糧折款的一半以上。
明朝實行以鈔折糧的本意是為了降低運費,減輕糧農負擔,可是一項好政策就這樣被歪嘴和尚念歪了。也難怪朱元璋憤怒道:“害民如此,罪可宥乎?”如此坑害老百姓,還指望我饒恕他們的罪過嗎?
洪武十七年(1384年)的夏稅秋糧,五個州府真正實現了全免,沒有一粒糧食提交國庫。當地官田名下還有幾十萬畝,地方官僚也沒有忘記對官田減半征收。那麼讓人感到困惑的是當年征收的糧食跑到哪裏去了?是用於填補曆年虧空,還是上下級官僚層層瓜分了?
吳庸等辦案人員認定的結果是,當地官吏張欽等人勾結戶部侍郎郭桓等,將其作弊私分了。這是京城附近地區,發生在皇帝眼鼻子底下的事情。那些稍微遠一點的地區——浙西地區,揭露出來的問題更加嚴重。那裏曾經是朱元璋的死敵張士誠的地盤,包括蘇州府、鬆江府、嘉興府、湖州府,稱為“浙西四府”,是帝國版圖中最為豐饒富裕的地區。
明初單獨劃出建立新的浙江省以後,所謂的浙西四府卻被劃在了直隸省(永樂以後叫做南直隸),與浙江省沒有關係。洪武十四年(1381年),為了平衡地方財政,才把直隸原屬的嘉興、湖州二府改隸浙江省管轄。在此之後,把蘇州府、鬆江府(今上海)、常州府三地算作是浙西。
郭桓案版本不一,那麼他盜賣的官糧究竟達到多少石呢?按照朱元璋在《大誥》中的說法:我怕人們不相信盜賣官糧的數字,隻略寫為700萬石,再加上其他各項,一共損失精糧總數達到2400餘萬石。
朱元璋認為郭桓盜賣的官糧真實數字與最後定性的700萬擔相去甚遠,之所以最後鎖定小數字,而忽略那個大的數字,朱元璋顯然有著自己的想法。真實的數字固然大的驚人,但其中不乏水分。當然這種虛報數字的惡習,並不是專為朱元璋執政時期量身打造的。自元朝以來,虛報數字就成為一種官場上的數字遊戲。數字裏麵出政績,數字能夠掩蓋真相。盜賣的官糧究竟有多少?裏麵包含多少水分?既然虛的不好認定,也不容易定罪,那就給個定量數字。所以朱元璋說,我隻給郭桓按700萬石算,其實朝廷真正損失精糧達到2400萬石。這樣驚人的浪費與損失讓草根出身的朱元璋既憤怒又心疼,他說:“自古以來,貪贓枉法之人,沒有比郭桓這幫人更加過分的。”
之所以將最終的數字定格為700萬石,其實是朱元璋在強行給案件定性。既然皇帝定性,下麵的人就不敢再亂嚼舌頭。郭桓案確實存在貪汙,但若說金額巨大到可以地抵得上國家一年的收入,規模巨大到牽涉全國部級以下所有官員,牽涉全國所有“中產階級”,那絕對是不可能的。
那麼朱元璋又是如何解決那些盜賣、損失的官糧呢?很簡單,一條線插到底,拔出蘿卜帶出泥。戶部所收贓款肯定是從布政司來的,那就把布政司的官員抓來,問他贓自何處而來?布政司必然會供出贓款來自於府,那就把府官也抓來,問他們贓自何處而來?府必然說來自州縣,那就接著把州縣官抓來,問他們贓是從哪裏來的?他們肯定說是老百姓送上來的。追根究底,從哪兒來的賄賂,就查到哪兒,一查到底,要求官員如實退賠。
郭桓、王誌等京官貪汙受賄是禍源所在,地方官科斂罪責難逃,蘇州糧長們濫收費用更是板上釘釘。至於地方官府浮誇出來的虛假產值,朱元璋也就不再去刨根究底了。他也知道,如果非要一查到底,那麼最後自取其辱的隻會是他這個帝國的一把手而已。至於郭桓案造成的損失,朱元璋派人去各地追贓。此時此刻,各地官員為了自己的身家性命,他們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去填補倉庫的虧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