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4章 賊偷賊惦記(1)(1 / 2)

銀庫從順治初年建立時起,銀庫官員的正式編製數基本上就在20—30人之間浮動。他們分別是:郎中,員外郎,司庫,大使,筆帖式,驗匠、庫使等等。其中郎中、員外郎和司庫三個職位之間在品秩上雖然有高低之分,但是崗位職責卻大致相同,都是掌管銀錢的出納。與此同時,郎中、員外郎和司庫這四個人分成四班輪流值宿銀庫。大使負責文批的收發、餉鞘的點驗和劈鞘。筆帖式和庫使的職掌則從事文字工作,統計文本。

從出身和升遷來說,郎中、員外郎在任上滿三年或提前調到其他各部院,其員缺由六部及內務府等各部院自滿洲郎中或員外郎中遴選保送,由皇帝親筆圈定。司庫以下各職位的任期也是三年,其調補之權歸管庫大臣所掌。司庫任滿後升任主事即用,其缺在各部院滿洲正七品、從七品的小京官內遴選保送,由管庫大臣負責調補。庫大使年滿後在各部院滿洲筆帖式內遴選保送。筆帖式也同樣如此,但是每員缺均有二人候保。庫使則來自各部寺的庫使。

驗匠、庫兵這樣的非正式官員的任期也同樣是三年。驗匠負責入庫、出庫銀兩的成色,庫兵則負責銀庫內銀兩的搬運。一旦驗匠缺出,則從能辨銀色的庫兵中挑選補缺。由於庫兵是銀庫的第一道關卡,所以他的選拔程序也是相當嚴格。作為一個傳統的權力機構,銀庫的就職人員中絕大部分屬於胥吏,而非正式官員。

清朝中下層官員的薪水就算加上養廉銀,也不算高,京官比地方官的日子更難過,以致於一些“部曹家平常不舉火”。當然這裏有誇張的成分,堂堂京官窮到揭不開鍋也是不現實的。與其他權力機構的官員相比,銀庫官員的幸福指數顯然要高很多,過著富足的生活。

正因為銀庫官員的幸福指數比較高,所以才會吸引那麼多人趨之若鶩。光緒末年,曾經有禦史就一語道破其中玄機,“(銀庫)郎中一缺任滿,輒挾貲數十萬,員外郎以下次之。此款率取之庫書之手,庫書之下有庫丁,又有保護庫丁者,無不以財自豪”。

作為一名中下級京官和吏役如果僅靠正式俸祿是無法做到“以財自豪”的,在這裏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對於這些直接與銀錢打交道的人員,清政府在待遇方麵是有所優待的。根據《清會典事例》記載,道光二十五年,國家每年撥付給銀庫銀匠、庫兵的工食獎賞銀是3200兩,即使按14個人計算,平均每人也達220兩左右,遠遠高於同級別官吏的收入。

我們從見諸史料的陋規來看,記載最清晰的應該是平餘銀和解費。雖然說自雍正之後有耗羨歸公之說,但是銀庫中的平餘銀向來是沒有留存的,全部被銀庫人員瓜分殆盡,其數量每年不下二萬兩。另外外省解餉到銀庫的銀子,銀庫人員也要從中抽取一定比列作為勞務費(解費),大致比例是每萬兩銀子提取六十兩。如果按每年解交一千萬兩計,抽取的解費就高達六萬兩。僅此兩項,銀庫人員人均每年所得銀兩應該在一千兩左右。是一個七品官員所得正俸的二十五倍,盡管如此,這些陋規還遠遠無法滿足銀庫官吏們的胃口。

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帝國的財政係統出了一件大事。經過皇帝欽點禦史的清查,戶部賬麵上的一千多萬兩銀子,有九百二十五萬兩白銀去向不明。這件事對於節儉得近乎吝嗇的道光皇帝來說,無異於要了他的半條命。

這件事的起因是銀庫的官吏們在分贓過程中發生了激烈的爭執,事情傳到了道光皇帝的耳朵裏。道光皇帝極為震怒,借著這樣一個機會諭令刑部尚書惟勤等人前往盤查銀庫。結果不查不知道,一查嚇一跳。

這件事的起因是一個銀號的張姓老板想給自己的兩個兒子捐納,也就是拿錢賣官。

捐官現象並不是始於清朝,隻是到了至清朝更加發揚光大。朝廷將官職明碼標價,並自稱體係,形成製度。除了科舉取士,捐納成為當時許多有錢人進入官場的終南捷徑,清廷更是將這項製度作為國家一項重要的財政來源。

我這裏有一組數據,可以讓我們見識到捐納的盛行程度。康熙十三年至十六年三年間,全國有五百餘名知縣捐錢得官,計捐二百餘萬,人均花四千兩。乾隆時期規定捐大米二十石可當縣丞,當時北京城幾乎所有的旗人都拿發給的老米換了個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