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自古以來就是中華版圖的中央地帶,清朝自建國以來,這一地區一直是風平浪靜。既然是太平之地,朝廷也就放鬆了武裝戒備,將這一地區的駐防官兵逐步裁減。裁減的力度不可謂不大,我們就拿境內的禹州城來說:在清朝建製之初,基本上市按照明朝的舊製,設立分巡大梁道,駐紮於城內。康熙年間,這個地方大量裁軍,就連最基本的防禦性武器也撤去不少:“大炮二十八尊,三眼槍二十八杆,俱解省訖,鉛子、硝黃並革。”
等時間到了道光年,朝廷又對地方駐軍進行了削減,城內所有的馬步兵加起來也隻有區區四十五名。估計當時稍微有點勢力的地方鄉紳豢養的民間武裝都會超過這個規模。這點人,這點武器,平時扛著武器出來嚇唬嚇唬那些平日不敢惹事的老百姓還差不多。如果真的碰上不要命的造反者,根本不頂用。
這些守城的軍士,並不是清朝的經製軍隊綠營軍。在這裏找到一份當時河南綠營軍兵力布防情況說明:河南駐各縣(州)城守汛一般隻有25人左右,分防汛弁後,小汛隻有1—6人,守城兵少的不到10人。所謂“戰陣屬兵,守城屬百姓”。守城的軍士官隻是地方負責民政工作的守土官,守土官所依靠的守城力量正是以城中紳士為長副,從城內居民中臨時抽調的丁壯,類似於我們今天的民兵,在當時稱之為“勇”。
守城當然需要士兵和武器,更少不了糧餉的支持。當時的軍隊給養,通常是以每人每年食米3石5鬥計,一支1000人的部隊至少需要3500石。這些糧餉基本上都是地方平時攤派的積貯,全部取自於民,用之於兵。非但如此,就連那些用來打硬仗的正規軍所需要的糧餉也是依靠底層社會的捐輸。而基層統治構成的諸多基層社會實體組織及地方鄉紳就成了上層權力係統的依賴對象,州縣以下皆自治,這裏的自治就是基層社會實體組織的作用力。
這些地方勢力之所以能夠在非常時期為朝廷賣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他們擔負起地方的防禦職責,完全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他們一方麵結寨自保,另一方麵也真刀真槍地攻防。
由此可見,在當時的河南省境內,不光一個禹州城的武裝力量薄弱,其它各地的情況也大抵如此。這樣的軍隊裝備根本談不上什麼戰鬥力,那些鏽跡斑斑的槍炮隻是政治走秀時用的道具而已。這也是為什麼那些沒來得及渡過黃河的太平天國小股部隊,在河南境內能夠長驅直入的最根本原因。
河南巡撫陸應穀就是因為剿防不力被朝廷革職,而接任巡撫一職的是滿洲正藍旗人英桂。英桂為了避免重走前任的老路,他在就任河南巡撫之後,經過一番利害權衡之後,傳檄河南各地,著令地方鄉紳組建聯莊會,以抗賊自保。
聯莊會到底是個什麼組織呢?簡單說,也就是聯合各村莊武裝力量的民團組織,相當於我們今天的民兵預備役。這種民團組織在生產生活中一旦遇有突發性事件,會互相照應、互相支援,進行自衛還擊。
既然朝廷的正規軍無法擔當起抵禦流寇侵擾的重任,那麼地方官府索性就發動民間武裝力量,通過開辦團練以對抗太平軍和撚子。經過實踐證明,這是一舉多得的好辦法:既不需要朝廷資糧助餉,更不需要地方官府勞心費力;在化解朝廷眼前困境的同時,又能夠讓權力集團打著保護老百姓私人利益的旗號將民間力量都爭取到自己身邊,為己所用。
正是基於以上目的,經過一番利害權衡,河南巡撫英桂才會做出組建聯莊會以抗賊自保的決定。
建立聯莊會固然是非常時期的一種無奈之舉,可也的確能夠起到禦敵保境的作用,算是紛亂時局下的上選之策。官府號召鄉民們拿起武器保護私人財產和自己的家園,在這裏地方官府沒有提到如何去保護現有的政治體製,隻是說保護好老百姓自己的私有財產。
對於鄉民們來說,自己的家園和自己的家資才是最為現實的眼前利益。相對於鄉民的私產,而官府更為看重的是地方的穩定。建立聯莊會,既可以孤立那些舉旗造反的“暴民”,又能夠起到節約兵力的目的。
有了官府的支持,鄉民“剿匪”的積極性得到了空前高漲。等到太平軍或撚子隊伍再次奔襲而來時,他們看到的就不再是四散逃命的官兵和老百姓,而是那些訓練有素的鄉團舉著武器向自己迎麵撲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