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建寅之月為歲首。夏朝已經開始使用幹支記日,夏朝最後幾個國王如孔甲、履癸等便是以天幹來命名的。
《夏小正》按月記錄了時令物候,對農業生產的安排有密切關係。後代的曆法,從形式到內容,都承襲《夏小正》而加以發展。
如《呂氏春秋》中的十二月紀,即收在《禮記》中的《月令》,就是承襲《夏小正》的。漢朝崔的《四民月令》,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襲了《夏小正》。曆代的曆法都和《夏小正》有承襲關係。
製陶業在夏代可能已經成為一個極為重要的獨立的行業。隻有農業的相當發展,製作大型容器才成為必要。
在二裏頭遺址出土的大口尊、甕以及大陶罐等,與龍山文化早期、中期的器物相比,它們確實成了龐然大物。這些大型器物,有一些應是貯存食物的用具。
至於青銅器,我國已經在二裏頭遺址發現了銅刀。如果二裏頭遺址文化被認為是夏朝時期的文化,那麼這件青銅器就是夏朝時期的。
夏代青銅器的形式非常接近陶器。夏代鑄造青銅的曆史不長,青銅器沒有形成一個好的規範,所以它有點像陶器的樣子,跟夏代出土的陶器樣式差不多,比較原始,它沒有好多花紋,有小圓點,刻畫簡單的線條。
在二裏頭遺址的一些墓葬中,還發現有細長的觚、有帶管狀流的盉,以及那種3個空足、有耳有流的鬹等專用酒器,足見當時飲酒風氣十分盛行。
有的文獻上記載說,古時候用黃米做“酒”是夏朝第六個國王少康發明的。釀酒的主要原料是糧食,沒有相當多的糧食收獲,大量釀酒是不可能的。從考古發掘佐證的夏代專用酒器的普遍出現,就可以推測當時糧食產量的概況。
傳說禹的大臣儀狄開始釀造酒,夏後少康又發明了秫酒的釀造方法。新石器時代後期中原文化中的龍山文化就有了釀酒的習慣,到了生產力更強的夏代,釀好酒、飲好酒變成了一種權力和財力的象征。
古文獻中記載到的“杜康造酒”、“儀狄作酒”、“太康造秫酒”、“少康作秫酒”等傳說都可以佐證酒在這個時期的重要性。
夏代還出現了畜牧業,有一些專門從事畜牧業的氏族部落。如有扈氏在甘這個地方戰敗後,被貶為牧奴從事畜牧工作。馬的飼養得到很大重視。夏代存在著公社及其所有製即井田製度,是大多數史學家的一致看法。此外,有很多史料表明,夏代確已出現了“井田”的格局。
《左傳·哀公元年》記載,少康在“太康失國”後投奔有虞氏,“有田一成,有眾一旅”,後來奪回了夏的權位。這裏所說的“一成”,當是《周禮·考工記·匠人》所說的“方十裏為成”的“成”。一井就是一裏,“方十裏為成”的“成”,就是百井。
《漢書·刑法誌》又說:
地方一裏為井,井十為通,通十為成,成方十裏;成十為終,終十為同,同方百裏;同十為封,封十為畿,畿方千裏。
這段話雖然說的是殷周之製,但從這裏所說的“成方十裏”、“成十為終”是區劃土地的單位名稱看來,使我們可以肯定,《左傳·哀公元年》中的“有田一成”的“成”,反映了夏代井田製的存在。其他古代文獻中也多謂井田之製,“實始於禹”,這也是個證明。
由以上考證可知,後世的井田製度在夏代就已經存在,隻是當時還沒有大規模推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