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商代農業及其管理形式(1 / 2)

商朝又稱殷、殷商,是我國曆史上第一個有同時期的文字記載的朝代。商代的農業生產很發達,從商代甲骨文卜辭中反映的情況來看,農業已經成為了社會的主要部門,在生產和生活中占有十分主導的地位。

與農業密切相關的曆法、酒業、園藝業和蠶桑業、畜牧業及漁獵都有一定的發展。

商代的土地製度,已經形成了以商王為奴隸主貴族代表的土地私有製度。

商朝農業生產已成為社會生產的主要部門。甲骨文卜辭中大量記載了商朝人的農事活動,幾乎包括與農業有關的各個方麵。

卜辭中有大量“受年”、“受黍年”、“受稻年”等類詞句。由卜辭可知,商代的主要農作物有禾、黍、稻、麥等。

在卜辭中,糧食作物的總稱為“禾”。其中最主要的是“黍”,也就是現在的“大黃米”。商代的麥就是今天的大麥。

農業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工具主要還是木器、石器和蚌器。木器包括“耒”和“耜”,這兩種工具,都是用樹枝加工而成。甲骨文中的“藉”字像人手持耒柄而用足踏耒端之形,說明耒耜在農業生產中發揮重要作用。

石製農器當時還在大量應用,如石鏟、石鐮等。至於穀物加工工具石磨、石碾、石碓,更是普遍存在。蚌器、骨器非常多,如骨鏟、蚌鐮等。

商代盛行火耕,用火來燒荒。在商代,在荒林茂草之中,野獸到處出沒,除了使用這種放火燒光的方式,當時恐怕也沒有其他的辦法。農夫們等大火熄滅之後,把土地稍加平整,在灰土中,播下種子,變荒田為可耕地。

這種焚田的方法表明,即便商朝人定居於某處,他們的耕種地點也不是永遠固定於一處的。他們今年焚田及耕種於此,明年則焚田及耕種於彼,也就是要經常性地“拋荒”。

在卜辭中,關於改換耕作地點的記載是隨處可見的:“甲辰卜,商受年。”“庚子卜,雀受年。”“口寅卜,萬受年。”這裏所說的某地受年,是卜問應該在某地耕作才能得到豐收的回答,這種卜問大多於耕作之前進行。

此外,卜辭中還經常出現詢問方位,而不是卜問固定地點的卜辭:“癸卯貞,東受禾。”“西方受禾。”“北方受禾?”“西方受禾?”所謂某方受禾,是卜問在什麼方位耕作始獲豐收的意思。這證明,每年的耕作地點都有變化,這是一種“拋荒”農業。

有人根據卜辭的內容進行研究,認為商代已在農田裏施用農肥,並已有貯存人糞、畜糞以及造廄肥的方法。加之能清除雜草,使農作物的產量得以提高。收獲的糧食被貯藏起來,所以卜辭中出現了“廩”字。

在殷墟的考古發掘中,發現了許多當時的窯穴,其中的一部分是用來儲存糧食的。這種窯穴的底與壁多用草拌泥塗抹,底部還殘留綠灰色的穀物的遺骸。有理由認為:以農業為主的自然經濟在商王朝時期已經形成,曆法主要是為農業服務的。商朝人的曆法發達。在甲骨文中,有世界上最早的日食、月食的記載。武丁時期的卜辭中有一條:“庚申,月有食。”

經天文學家推斷,公元前1311年10月24日這一天的淩晨,確實發生了一次月食,可見這條記載是有根據的。

用六十幹支記日是從商代開始的。自商的先祖王亥起,商朝人開始用幹支命名。在殷墟甲骨文中,發現了六十幹支表。商朝人以10日為一旬,每旬的最後一日,要進行卜旬。在商朝人的曆法中,以月亮盈虧一次為一個月,月份已經有大小之分。商朝人以12個月為一年,並且出現了閏月。

商代的曆法已經脫離了單純的太陰曆,而是一種陰陽合曆。太陰曆以月亮盈虧一次為一月;太陽曆以地球繞日一周為一年。這樣,一年如果僅有12個月的話,每年要差出10天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