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田流變
秦漢至隋唐是我國曆史上的中古時期。
這一時期,耕地麵積、農作物品種及農業人口的增加,為生產的發展創造了條件;犁耕的普及,極大提高了生產效率;曆法的編訂與完善,服務了農業生產;灌溉水網的修建與完善,在抗旱排澇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精耕細作傳統的形成,保障了農作物的產量;農牧業格局的調整,體現出農業經濟的多樣性。
另外,各個朝代的土地製度,也為農業的發展創造了條件,體現出鮮明的時代特征。
秦朝是由戰國後期一個諸侯王國發展起來的統一大國,是我國封建社會的第一個統一王朝。秦代在農業生產力水平和農業生產產量兩個方麵都超過了以前。
在土地製度方麵,秦初承認土地私有,同時保留一定數量的休耕地,以法律形式在全國確認土地私有,並製訂了相應的賦稅製度。
土地私有製的建立,在當時有利於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發展。秦代土地製度的逐步完善,體現了封建土地製度初建時的特點。
秦自商鞅變法以後,曆代國君都把農業作為治國之本,非常重視水利建設,推廣鐵器和牛耕。戰國時代所修建的都江堰灌溉係統、鄭國渠,以及其他數以萬計的陂池溝渠,直到秦統一後仍在發揮作用。
秦代配合水陸交通建設,又在隴西、關中、黔中、會稽等郡修建了大批新的水利設施,使更多的農田得到灌溉,提高了單位麵積產量。
鐵農具在戰國已普遍使用,秦代的鐵農具又有發展。近年考古發現大量秦時期的鐵犁鏵、鐵臿、鐵鋤、鐵鐮等,不但分布廣泛,而且器形有所改進。
秦政府設置有“左采鐵”、“右采鐵”等專管鐵器生產和使用的官吏,足見對於鐵器的重視。
牛耕與鐵農具在戰國時期才廣泛推行起來,秦國是使用牛耕和鐵農具的先進國家之一,這和西周時就在這個地區使用馬耕或牛耕的曆史不無關係。
秦國對於耕牛很是重視,在法律中規定有評比耕牛飼養的條文。在雲夢秦簡中,《秦律》規定對偷盜耕牛的人必須判罪。並規定廄苑所飼養的牛必須達到一定的繁殖率,完不成任務的要受處罰。而且定期進行考課,對飼養好的予以獎勵,飼養差的給予處分。如此的重視耕牛,農業生產自然會不斷發展。
鐵農具和牛耕的使用,為開墾荒地、深耕細作、增加耕作效率提供了便利條件,使得秦代的耕作技術在戰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
秦簡中提到應根據不同的農作物決定每畝播種的數量,說明當時人們已經知道合理種植。另外,《秦律》也對如何搞好田間管理,保護農作物生長作了若幹規定。
特別是秦始皇的相國呂不韋主編的《呂氏春秋》,其中《任地》、《辨土》、《審時》等編,是記載農業耕作技術的專著,記載了改良土壤、適時種植、間苗保墒、除草治蟲等方麵的經驗和知識。
漢初流傳的《耕田歌》道:“深耕穊種,立苗欲疏;非其種者,鋤而去之。”實為耕作經驗之談。這首歌在秦代應已產生。
農業生產力的提高,必然帶來農業生產產量的增加。秦時的農業產量,無論就單位麵積產量或總產量來說,都比戰國時期其他國家高的。從秦國糧倉的設置和變化情況,最能反映秦國農業經濟的發展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