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首領忽必烈於1271年建立元朝,定都於大都。元代推行了許多重視農業的措施,推動了農業經濟的全麵發展。
元代農業的發展,表現在生產工具的改進、生產技術的提高和農產品產量的增加等方麵。此外,手工業、商業和交通運輸業也有相應的發展。
元代的土地製度,根據當時政府法令的規定,主要為官田、民田和屯田三種。屯田的設置和當時的軍事、財政密切相結合,也和當時的移民政策或民族政策有密切的聯係。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後,設立管理農業的機構司農司,指導、督促各地的農業生產,推廣先進生產技術,保護勞動力和耕地,興修水利等,使元代前期農業生產得以恢複和發展。
元政府加強了農業技術的總結和普及工作,管理農業的機構司農司編輯的《農桑輯要》,是我國古代政府編行最早的、指導全國農業生產的綜合性農書。
魯明善的《農桑衣食撮要》是我國月令體農書中最古的一部,王禎的《農書》是我國第一部對全國農業進行係統研究的農書。
宋真宗時推行的占城稻在元代時已經推廣到全國各地。農業生產繼續發展,1329年,南糧北運多達350多萬石,這說明糧食生產的豐富。
元代前期,經濟作物也有較大發展,茶葉、棉花與甘蔗是重要的經濟作物。江南地區早在南宋時已盛產棉花,北方陝甘一帶又從西域傳來了新的棉種。
1289年,元政府設置了浙東、江東、江西、湖廣、福建等省木棉提舉司,年征木棉布10萬匹。1296年複定江南夏稅折征木棉等物,反映出棉花種植的普遍及棉紡織業的發達。
元代水利設施以華中、華南地區比較發達。元初曾設立了都水監和河渠司,專掌水利,逐步修複了前代的水利工程。陝西三白渠工程到元代後期仍可溉田7萬餘頃。所修複的浙江海塘,也對保護農業生產也起了較大作用。
元代農業技術繼承宋朝,南方人民曾采用了圩田、櫃田、架田、塗田、沙田、梯田等擴大耕地的種植方法,對於生產工具又有改進。
元代的農具,在王禎的《農書》中有不少詳細的敘述。比如翻土農具鐙鋤、浙碓、耘杷、蹠鏵,水田中除草鬆泥的農具耘蕩,除草和鬆土用的耘爪,插秧和拔秧的工具秧馬,收麥工具麥釤刀、麥綽、麥籠等。
元代的畜牧政策以開辟牧場,擴大牲畜的牧養繁殖為主,尤其是繁殖生息馬群。元代完善了養馬的管理,設立太仆寺、尚乘寺、群牧都轉運司和買馬製度等製度。
元朝在全國設立了14個官馬道,所有水草豐美的地方都用來牧放馬群,自上都、大都以及折連怯呆兒,周圍萬裏,無非牧地。
元代牧場廣闊,西抵流沙,北際沙漠,東及遼海,凡屬地氣高寒,水甘草美,無非牧養之地。當時,大漠南北和西南地區的優良牧場,廬帳而居,隨水草畜牧。江南和遼東諸處亦散滿了牧場。
內地各郡縣亦有牧場。除作為官田者以外,這些牧場的部分地段往往由奪取民田而得。
牧場分為官牧場與私人牧場。官牧場是12世紀形成的大畜群所有製的高度發展形態,也是蒙古大汗和各級貴族的財產。
大汗和貴族們通過戰爭掠奪,對所屬牧民征收貢賦,收買和沒收所謂無主牲畜等方式進行大規模的畜牧業生產。元代諸王分地都有王府的私有牧場。元世祖時,東平布衣趙天麟在《太平金鏡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