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戰國七雄”爭霸的時代,韓國是七雄中比較弱小的一個國家。到了戰國晚期,韓國卻出了一位非常強大的思想家、哲學家、政論家,他就是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對當時韓國的社會產生了重要的積極影響。
韓非出身韓國貴族,與後來成為秦國丞相的李斯,一同在儒家大師荀子門下求學。荀子雖然身為儒家,但他的思想中已經包含了法家思想的主要特征之一“人性本惡”。韓非從這點出發,融合商鞅、申不害的法家學說,將刑名法家思想推向頂峰。
韓非所處的年代,正是戰國末期社會發生劇烈變化的年代。他眼見國家政治腐敗,在強秦進攻麵前一再割地受辱,他多次上書韓王,提出“修明法度”等富國強兵的改革建議,可惜不為韓王所采納。於是,韓非退而著書,寫成55篇10餘萬言的《韓非子》。
《韓非子》共20卷,分為55篇,總字數達10多萬言。在體裁上,有論說體、辯難體、問答體、經傳體、故事體、解注體、上書體等7種。在內容方麵,重點論述“法”、“術”、“勢”、“君道”等,用意深刻。其中,以下列5篇最能代表作者思想:
《孤憤》論述韓非對法家變法之誌難抒的憤慨。《說難》論述對君主進諫的困難,反映韓非對君主的心理分析。《奸劫弑臣》前半部論述奸臣的奸行及治奸之法,後半部反對儒家思想,倡導法家思想治國之道。
《顯學》批判儒家與墨家,闡揚法治,是韓非對法治思想的代表作,也是古代哲學思想的重要史料來源。
《五蠹》中的“五蠹”是指5種蛀蟲,比喻在國家內部危害整體的木中之蟲。在韓非看來,儒家、縱橫家、墨家俠者與俠客、怕被征調作戰的人、工商買賣者,是擾亂君王法治的5種人,應除掉他們。本篇亦為曆史上公認的韓非子代表作。
韓非認為人生來就是好利的,隻有“利”才是推動社會發展,促進人群合作的唯一力量,利害關係才是人類唯一的社會關係,趨利避害乃人之常情,也是國家執行賞罰、法令的依據。
《韓非子》在我國曆史上第一個提出“人民眾而貨財寡”會帶來社會問題的觀點,具有相當的遠見卓識。《韓非子》還提到了很多關於中央集權的政治思路,比如: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聖人執要,四方來效。
意思是,具體事務應交由各級負責人去執行,而君主應保證中央權力的鞏固。隻要君主能準確把握全局,那麼四方的臣民就會效勞。《韓非子》還提出了君權問題,主張君王不要放權:
使殺生之機,奪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
意思是說,生殺予奪之權落在臣下手中,如此一來君主就有失勢的危機。
書中反對政治治理的原則建構在私人情感聯係與當代社會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張將人的自利本性作為社會秩序建立的前提,強調將君主統治權視為一切事物的決策核心,君權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君主應當運用嚴刑峻法重賞來禦臣治民,以建立一個君主集權的封建國家。
後來,《韓非子》傳到秦國,秦王嬴政,也就是後來的秦始皇,拍案叫絕,愛不釋手。為了得到韓非,嬴政發兵攻打韓國,韓王隻好把韓非送到秦國。韓非的思想在秦國丞相李斯手上得到了實施。
韓非吸收了儒、墨、道等諸家的精華觀點,所著《韓非子》總結了前期法家的經驗,形成了以法治思想為中心的法、術、勢相結合的政治思想體係,被稱為法家之集大成者。韓非及其著作對我國封建統一事業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