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秋瑾也不是一開始就英姿颯爽,從她的詩中可以得知,一開始她的詩還是蠻婉約的,如“一灣流水無情甚, 不送愁情送落紅”;“陌上煙輕鶯邊語, 廉前香暖燕雙飛”;“窗外草如煙, 幽閨懶卷廉”。這也都是那個時代常見的閨怨詩,其實那個時代的詩人,比如說蘇曼殊等,都不單純以詩名著稱,而更多是以此人的行為而著稱於世,所以要想真正成為李清照還是困難的。隻是說她的詩後來愈來愈有巾幗不讓須眉之感,且看——
莫重男兒薄女兒,平台詩句賜蛾眉。
吾儕得此添生色,始信英雄亦有雌。
肉食朝臣盡素餐,精忠報國賴紅顏。
壯哉奇女談軍事,鼎足當年花木蘭。
還有一首詠物的《殘菊》也寫得很是動人——
嶺梅開後曉風寒,幾度添衣怕倚欄。
殘菊猶能傲霜雪,休將白眼向人看。
男大當婚,女大當嫁,關鍵是嫁個什麼人;同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就看你自己是否中意了。締結婚姻關係,在那個年代主要還是看門當戶對的。我們知道秋家是跟湖南湘潭的王家聯姻的。王家是商賈之家,跟曾國藩還多少沾親帶故的,如果照傳統的觀點,商人跟文人官人聯姻,那算是高攀的,但要知道那也已經是19世紀末了,如果從現實的角度看,那是衣食無憂的,用今天的說法,那是官二(三)代嫁給了富二代,但是有一點我們要清楚,秋瑾至少比王廷鈞大了3歲(有說是4歲)的,所謂女大三抱金磚,也正是那個時候,好多男的還有納妾的喜好,所以倒完全不必多慮男女生理上的需求。怎麼說呢,女的大了三四歲,在今天看來這是一種姐弟戀的格局,但有沒有戀起來,我們是不得而知的,如果真是秋瑾18歲結婚的,那王兄也隻有15歲吧,但不管戀和不戀,三年中秋瑾為王家生下一兒一女,作為王家的媳婦,一開始秋瑾也是稱職的吧,相夫教子、侍奉公婆,日子也就這樣過著。這個時候誰也想不到,她後來會轟轟烈烈,這起因還是緣於丈夫王廷鈞進京做官了。
丈夫愛做官,這是男人要進步的表現,自古皆然。尤其是在多子多兄的家庭裏,有了錢之後,一個家裏有個當官的在,那是很能撐住台麵的。好多人避而不談當官的好處,隻說為民服務或實現理想,我以為隻說對了一半(即使他們真能做到!)。當官實際上可以體麵的拿錢,但前提你得真做公仆啊。今天有所謂跑官之說,而古代則有捐官之舉,即可用錢來買個官當當(今天也還有)。當然我還不清楚除了出錢之外,還需不需要筆試和麵試,需不需要考策論一類的,哪怕是走過場的。湖南的生活,有沒有讓秋瑾學會吃辣,這一點史料是不會記載的,但於我看來,秋瑾後來的表現倒是有一點辣妹子的感覺的,從她福建—浙江(紹興)—湖南—北京這麼一路走來的人生軌跡看,這實在是一個見過世麵的小腳女子。當然,下一站,還有日本,還有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