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學的生命全靠能用一個時代的活的工具來表現一個時代的情感與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須另換新的、活的,這就是“文學革命”。
一
提起我們當時討論“文學革命”的起因,我不能不想到那時清華學生監督處的一個怪人。這個人叫做鍾文鼇,他是一個基督教徒,受了傳教士和青年會的很大的影響。他在華盛頓的清華學生監督處做書記,他的職務是每月寄發各地學生應得的月費。他想利用他發支票的機會來做一點社會改革的宣傳。他印了一些宣傳品,和每月的支票夾在一個信封裏寄給我們。他的小傳單有種種花樣,大致是這樣的口氣:
“不滿25歲不娶妻。”
“廢除漢字,取用字母。”
“多種樹,種樹有益。”
支票是我們每月渴望的;可是鍾文鼇先生的小傳單未必都受我們的歡迎。我們拆開信,把支票抽出來,就把這個好人的傳單拋在字紙簍裏去。
可是鍾先生的熱心真可厭——他不管你看不看,每月總照樣夾帶一兩張小傳單給你。我們平時厭惡這種青年會宣傳方法的,總覺得他這樣濫用職權是不應該的。有一天,我又接到了他的一張傳單,說中國應該改用字母拚音;說欲求教育普及,非有字母不可。我一時動了氣,就寫了一封短信去罵他,信上的大意是說:“你們這種不通漢文的人,不配談改良中國文字的問題。你要談這個問題,必須先費幾年工夫,把漢文弄通了,那時你才有資格談漢字是不是應該廢除。”
這封信寄出去之後,我就有點懊悔了。等了幾天,鍾文鼇先生沒有回信來,我更覺得我不應該這樣“盛氣淩人”。我想,這個問題不是一罵就可完事的。我既然說鍾先生不夠資格討論此事,我們夠資格的人就應該用點心思才力去研究這個問題。不然,我們就應該受鍾先生的訓斥了。
那一年恰好東美的中國學生會新成立了一個“文學科學研究部”(Institute of Arts and Sciences),我是文學股的委員,負有準備年會時分股討論的責任。我就同趙元任先生商量,把“中國文字的問題”作為本年文學股的論題,由他和我兩個人分做兩篇論文,討論這個問題的兩個方麵:趙君專論“吾國文字能否采用字母製,及其進行方法”;我的題目是“如何可使吾國文言易於教授”。趙君後來覺得一篇不夠,連做了幾篇長文,說吾國文字可以采用音標拚音,並且詳述讚成與反對的理由。他後來是“國語羅馬字”的主要製作人;這幾篇主張中國拚音文字的論文是國語羅馬字的曆史的一種重要史料。
我的論文是一種過渡時代的補救辦法。我的日記裏記此文大旨如下:
(一)漢文問題之中心在於“漢文究可為傳授教育之利器否”一問題。
(二)漢文所以不易普及者,其故不在漢文,而在教之之術之不完。同一文字也,甲以講書之故而通文,能讀書作文;乙以徒事誦讀不求講解之故而終身不能讀書作文。可知受病之源在於教法。
(三)舊法之弊,蓋有四端:
(1)漢文乃是半死之文字,不當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活文字者,日用語言之文字,如英法文是也,如吾國之白話是也。死文字者,如希臘、拉丁,非日用之語言,已陳死矣。半死文字者,以其中尚有日用之分子在也。如犬字是已死之字,狗字是活字;乘馬是死語,騎馬是活語。故曰半死之文字也)。舊法不明此義,以為徒事朗誦,可得字義,此其受病之源。教死文字之法,與教外國文字略相似,須用翻譯之法,譯死語為活語,前謂“講書”是也。
(2)漢文乃是視官的文字,非聽官的文字。凡一字有二要,一為其聲,一為其義:無論何種文字,皆不能同時並達此二者。字母的文字但能傳聲,不能達意,象形會意之文字,但可達意而不能傳聲,今之漢文已失象形會意指事之特長;而教者又不複知說文學。其結果遂令吾國文字既不能傳聲,又不能達意。向之有一短者,今乃並失其所長。學者不獨須強記字音,又須強記字義,是事倍而功半也。欲救此弊,當鼓勵字源學,當以古體與今體同列教科書中;小學教科當先令童蒙習象形指事之字,次及淺易之會意字,次及淺易之形聲字。中學以上皆當習字源學。
(3)吾國文本有文法。文法乃教文字語言之捷徑,當今鼓勵文法學,列為必須之學科。
(4)吾國向不用文字符號,致文字不易普及;而文法之不講,亦未始不由於此,今當力求采用一種規定之符號,以求文法之明顯易解,及意義之確定不易。(以上引1915年8月26日記)
我是不反對字母拚音的中國文字的,但我的曆史訓練(也許是一種保守性)使我感覺字母的文字不是容易實行的,而我那時還沒有想到白話可以完全替代文言,所以我那時想要改良文言的教授方法,使漢文容易教授。我那段日記的前段還說:
當此字母製未成之先,今之文言終不可廢置,以其為僅有之各省交通之媒介也,以其為僅有之教育授受之具也。
我提出的四條古文教授法;都是從我早年的經驗裏得來的。第一條注重講解古書,是我幼年時最得力的方法(看《四十自述》,頁四四——四六)。第二條主張字源學是在美國時的一點經驗,有一個美國同學跟我學中國文字,我買一部王筠的《文字蒙求》給他做課本覺得頗有功效。第三條講求文法是我崇拜《馬氏文通》的結果,也是我學習英文的經驗的教訓。第四條講標點符號的重要也是學外國文得來的教訓;我那幾年想出了種種標點的符號,1915年6月為《科學》作了一篇《論句讀及文字符號》的長文,約有一萬字,凡規定符號十種,在引論中我討論沒有文字符號的三大弊:一為意義不能確定,容易誤解,二為無以表示文法上的關係,三為教育不能普及。我在日記裏自跋雲:
吾之有意於句讀及符號之學也久矣。此文乃數年來關於此問題之思想結晶而成考,初非一時興到之作也。後此文中,當作此製。7月2日。
二
以上是1915年夏季的事。這時候我已承認白話是活文字,古文是半死的文字。那個夏天,任叔永(鴻雋)、梅覲莊(光迪)、楊杏佛(銓)、唐擘黃(鉞)都在綺色佳(Ithaca)過夏,我們常常討論中國文學的問題。從中國文字問題轉到中國文學問題,這是一個大轉變。這一班人中,最守舊的是梅覲莊,他絕對不承認中國古文是半死或全死的文字。因為他的反駁,我不能不細細想過我自己的立場。他越駁越守舊,我倒漸漸變得更激烈了。我那時常提到中國文學必須經過一場革命;“文學革命”的口號,就是那個夏天我們亂談出來的。
梅覲莊新從芝加哥附近的西北大學畢業出來,在綺色佳過了夏,要往哈佛大學去。9月17日,我作了一首長詩送他,詩中有這兩段很大膽的宣言:
梅生梅生毋自鄙!
神州文學久枯餒,
百年未有健者起。
新潮之來不可止;
文學革命其時矣!
吾輩勢不容坐視。
且複號召二三子,
革命軍前杖馬箠,
鞭笞驅除一車鬼,
再拜迎入新世紀!
以此報國未雲菲,
縮地戡天差可儗。
梅生梅生毋自鄙!
作歌今送梅生行,狂言人道臣當烹。我自不吐定不快,人言未足為重輕。
在這詩裏,我第一次用“文學革命”一個名詞。這首詩頗引起了一些小風波。原詩共有420字,全篇用了11個外國字的譯音。任叔永把那詩裏的一些外國字連綴起來,做了一首遊戲詩送我往紐約:
牛敦愛迭孫,培根客爾文,
索虜與霍桑,“煙士披裏純”。
鞭笞一車鬼,為君生瓊英。
文學今革命,作歌送胡生。
詩的末行自然是挖苦我的“文學革命”的狂言。所以我可不能把這詩當做遊戲看。我在9月19日的日記裏記了一行:
右叔永戲贈詩,知我乎?罪我乎?
9月20日,我離開綺色佳,轉學到紐約去進哥倫比亞大學,在火車上用叔永的遊戲詩的韻腳,寫了一首很莊重的答詞:寄給綺色佳的各位朋友:
詩國革命何自始?
要須作詩如作文。
琢鏤粉飾喪元氣,
貌似未必詩之純。
小人行文頗大膽,
諸公一一皆人英。
願共力莫相笑,
我輩不作儒腐生。
在這短詩裏,我特別提出了“詩國革命”的問題,並且提出了一個“要須作詩如作文”的方案,從這個方案上,惹出了後來作白話詩的嚐試。
我認定了中國詩史上的趨勢,由唐詩變到宋詩,無甚玄妙,隻是作詩更近於作文!更近於說話。近世詩人歡喜作宋詩,其實他們不曾明白宋詩的長處在哪兒。宋朝的大詩人的絕大貢獻,隻在打破了六朝以來的聲律的束縛,努力造成一種近於說話的詩體。我那時的主張頗受了讀宋詩的影響,所以說“要須作詩如作文”,又反對“琢鏤粉飾”的詩。
那時我初到紐約,覲莊初到康橋[劍橋],各人都很忙,沒有打筆墨官司的餘暇。但這隻是暫時的停戰,偶一接觸,又爆發了。
三
1916年,我們的爭辯最激烈,也最有效果。爭辯的起點,仍舊是我的“要須作詩如作文”的一句詩。梅覲莊曾駁我道:
足下謂詩國革命始於“作詩如作文”,迪頗不以為然。詩文截然兩途。詩之文字(Poetic diction)與文之文字(Pros ediction)自有詩文以來,(無論中西)已分道而馳。足下為詩界革命家,改良“詩之文字”則可。若僅移“文之文字”於詩,即謂之革命,則不可也。……一言以蔽之,吾國求詩界革命,當於詩中求之,與文無涉也。若移“文之文字”於詩,即謂之革命,則詩界革命不成問題矣。以其太易易也。
任叔永也來信,說他讚成覲莊的主張。我覺得自己很孤立,但我終覺得他們兩人的說法都不能使我心服。我不信詩與文是完全截然兩途的。我答他們的信,說我的主張並不僅僅是以“文之文字”入詩。我的大意是:
今日文學大病在於徒有形式而無精神,徒有文而無質,徒有鏗鏘之韻,貌似之辭而已。今欲救此文勝之弊,宜從三事入手:第一須言之有物,第二須講文法,第三當用“文之文字”時,不可避之。三者皆以質救文勝之敝也。(2月3日)
我自己日記裏記著:
吾所持論,固不徒以“文之文字”入詩而已。然不避“文之文字”,自是吾論詩之一法。……古詩如白香山之《道州民》,如老杜之《自京赴奉先詠懷》,如黃山穀之《題蓮華寺》,何一非用“文之文字”,又何一非用“詩之文字”耶?(3月3日)
這時候,我已仿佛認識了中國文學問題的性質。我認清了這問題在於“有文而無質”。怎麼才可以救這“文勝質”的毛病呢?我那時的答案還沒有敢想到白話上去,我隻敢說“不避文的文字”而已。但這樣膽小的提議,我的一班朋友都還不能了解。梅覲莊的固執“詩的文字”與“文的文字”的區別,自不必說。任叔永也不能完全了解我的意思。他有信來說:
……要之,無論詩文,皆當有質。有文無質,則成吾國近世萎靡腐朽之文學,吾人正當廓而清之。然使以文學革命自命者,乃言之無文,欲其行遠,得乎?近來頗思吾國文學不振,其最大原因,乃在文人無學。救之之法,當從績學入手。徒於文字形式上討論,無當也。(2月10日)
這種說法,何嚐不是?但他們都不明白“文字形式”往往是可以妨礙束縛文學的本質的。“舊皮囊裝不得新酒”,是西方的老話。我們也有“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古話。文字形式是文學的工具;工具不適用,如何能達意表情?
從2月到3月,我的思想上起了一個根本的新覺悟。我曾徹底想過:一部中國文學史隻是一部文字形式(工具)新陳代謝的曆史,隻是“活文學”隨時起來替代了“死文學”的曆史。文學的生命全靠能用一個時代的活的工具來表現一個時代的情感與思想。工具僵化了,必須另換新的、活的,這就是“文學革命”。例如《水滸傳》上石秀說的:
你這與奴才做奴才的奴才!
我們若把這句話改作古文,“汝奴之奴!”或他種譯法,總不能有原文的力量。這豈不是因為死的文字不能表現活的話語?此種例證,何止千百?所以我們可以說:曆史上的“文學革命”全是文學工具的革命。叔永諸人全不知道工具的重要,所以說“徒於文字形式上討論,無當也”。他們忘了歐洲近代文學史的大教訓!若沒有各國的活語言作新工具,若近代歐洲文人都還須用那已死的拉丁文作工具,歐洲近代文學的勃興是可能的嗎?歐洲各國的文學革命隻是文學工具的革命。中國文學史上幾番革命也都是文學工具的革命。這是我的新覺悟。
我到此時才把中國文學史看明白了,才認清了中國俗話文學(從宋儒的白話語錄到元朝明朝的白話戲曲和白話小說)是中國的正統文學,是代表中國文學革命自然發展的趨勢的。我到此時才敢正式承認中國今日需要的文學革命是用白話替代古文的革命,是用活的工具替代死的工具的革命。
1916年3月間,我曾寫信給梅覲莊,略說我的新見解,指出宋元的白話文學的重要價值。覲莊究竟是研究過西洋文學史的人,他回信居然很讚成我的意見。他說:
來書論宋元文學,甚啟聾聵。文學革命自當從“民間文學”(Folklore,Popular poetry,Spoken language,etc。)入手,此無待言。惟非經一番大戰爭不可。驟言俚俗文學,必為舊派文家所訕笑攻擊。但我輩正歡迎其訕笑攻擊耳。(3月19日)
這封信真叫我高興,梅覲莊也成了“我輩”了!
我在4月5日把我的見解寫出來,作為兩段很長的日記。第一段說:
文學革命,在吾國史上,非創見也。即以韻文而論:三百篇變而為騷,一大革命也。又變為五言七言之詩,二大革命也。賦之變為無韻之駢文,三大革命也。古詩之變為律詩,四大革命也。詩之變為詞,五大革命也。詞之變為曲,為劇本,六大革命也。何獨於吾所持文學革命論而疑之!
第二段論散文的革命:
文亦幾遭革命矣。孔子至於秦漢,中國文體始臻完備。……六朝之文亦有絕妙之作。然其時駢儷之體大盛,文以工巧雕琢見長,文法遂衰。韓退之之“文起八代之衰”,其功在於恢複散文,講求文法,此亦一革命也。唐代文學革命家,不僅韓氏一人;初唐之小說家皆革命功臣也。“古文”一派,至今為散文正宗,然宋人談哲理者,似悟古文之不適於用,於是語錄體興焉。語錄體者,以俚語說理記事。……此亦一大革命也。……至元人之小說,此體始臻極盛。……總之,文學革命至元代而登峰造極。其時詞也,曲也,劇本也,小說也,皆第一流之文學,而皆以俚語為之。其時吾國真可謂有一種“活文學”出世。倘此革命潮流(革命潮流即天演進化之跡。自其異者言之,謂之革命。自其循序漸進之跡言之,即謂之進化,可也)。不遭明代八股之劫,不受諸文人複古之劫,則吾國之文學必已為俚語的文學,而吾國之語言早成為言文一致之語言,可無疑也。但丁(Dante)之創意大利文,卻叟(Chaucer)之創英吉利文,馬丁路得(Martin Luther)B之創德意誌文,未足獨有千古矣。惜乎,五百餘年來,半死之古文,半死之詩詞,複奪此“活文學”之地位,而“半死文學”遂苟延殘喘以至於今日。今日之文學,獨我佛山人,南亭亭長,洪都百煉生諸公之小說可稱“活文學”耳。文學革命何可更緩耶?何可更緩耶!(4月5日夜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