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達成協議
六國銀行團和中國財政總長熊希齡之間的談判已進行多日,並達成了令人滿意的協議。中國人拒絕了銀行團關於聘用外國官員監督遣散軍隊費用的要求,雙方商討了一項互為妥協的方案,中國承認外國銀行團提出的貸款條件,但銀行團在監督大借款方麵有所讓步。銀行團將交付墊款。
協議已得到袁世凱、內閣和參議院及六國銀行團的認可,規定海關官員有效管理,建立一個共同稽核機關作為財政部的下屬機構(在財政部附近設立稽核處,由銀行團和中國政府各任用一名核計員),共同監督。中國將委派高等軍官監督各省遣散軍隊的費用,委派海關稅務司以令人信服的數據向海關申請必要的款項,這些款項由外國銀行團以相同的彙率發放貸款。
唐紹儀總理於星期一在參議院發表演說,概述了內閣的政策。他宣稱,盡管急需外國貸款,但政府不會與外國簽訂有損於國家利益或榮譽的協議。當然,他提出的計劃既合理又經濟。中國政府聘用的海關官員已到崗並熟悉中國,完全值得信賴。貸款利息為六厘。銀行團提名尤伯先生(HerrRump)為核計員。他是德國人,現在是津浦鐵路德國段的核計員。星期五之前銀行團將支付300萬兩,一半給上海,一半給北京,其他款項總計3500萬兩,將在六周內支付。在這筆大貸款中,2000萬用於遣散軍隊,1500萬用於政府所需。
國家對財政的需求
財政總長得到中外人士極大的信任。他在星期一的演講中說,國家已破產,每個省都自主財政,不向中央政府解款。他說,中央政府必須有不少於2.8億兩的款項以應需要,其中1.2億用於建立新政府,設立銀行、鼓勵工商、重建幣製、實施財政改革,包括建立一個煙草專賣公司。各種改革,如增加海關稅率等,均需得到外國列強的許可。當然,中國將努力與列強的代表商談協議,而不像先前那樣分別簽訂無效的商業合約。
幾乎各省都顯示出穩步發展的態勢。海關關稅狀況令人滿意。讓人煩惱的貸款問題獲得了令人滿意的解決,此前關於就貸款問題展開談判的消息在中國及海外都有大量報道。
1912年6月6日,星期四(5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