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9章 外國銀行與中國(1 / 1)

擔保的必要性

本報獲悉,六國列強在巴黎召開的國際銀行團會議已達成協議,他們將依據此內容與中國政府談判,向中國貸款6000萬英鎊。(譯者注:此為編者按)

本報駐北京記者報道在北京,沒有事實顯示,四國銀行團靠競爭爭取到向中國貸款。相反,銀行團表示極不願意貸款給中國,除非有充分的保障,保證貸款用於協議所規定的項目。在辛亥年中國革命期間,四國銀行團(現在是六國銀行團)遵從各自政府的指令,執行了嚴格中立的態度。北京成立臨時政府後,就不再有中立問題了。後來卻出現了別的問題。中國需要錢,但四國銀行團並未貿然采取行動,他們一直等待著,直到在臨時政府向他們提出財政支持的請求。他們終於開始行動了,但是有條件,要求中國政府同意。中國政府在同意四國銀行團的條件後的一周內,又簽訂了比國貸款,以同樣貸款條件與比利時人合作。這一令人遺憾的舉動引起了四國銀行團的憤慨,成為四國公使向中國政府提出抗議的重要原因。中國發現世界金融市場向中國關閉,一些貪婪的商人不借錢給中國,中國政府又轉向四國銀行團借款,呼求他們幫助。

現在四國銀行團,特別是英國在華銀行,將其發展機遇寄托在中國的重建上。對他們來說,靠發售公債贏利不是其唯一的目標。如果中國因舉債過多而崩潰,英國在華銀行最多無法贏利而已,但很難預料,其他在華銀行如何獲利。中國有輿論嚴厲地警告說銀行團正在使中國聽從外國,因此有可能導致銀行團損害自己的生意,這純屬無稽之談。

事實是,四國政府擁有與土耳其、波斯、埃及、摩洛哥、洪都拉斯及其他國家交涉的豐富經驗,正由於其堅持貸款必須獲得擔保,才會使中國免於分崩離析。銀行團與中國的利益息息相關,他們擁有在華絕大部分債權、彙兌銀行、鐵路公司,並在放鬆擔保方麵有過深刻的教訓,因此他們堅決貫徹在貸款方麵的政策。除了法國,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能使自己的國民停止冒險,但政府可以並確實警告過自己的人民,要求擔保是極為必要的。中國反對擔保是害怕被外國控製。但事實上,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為隨著外債的增加,如果不建立萬無一失的擔保機製,可能導致外國幹涉。如果對貸款使用實行有效監管,就可以避免外國幹涉。

中國主要的觀點是,外國貸款的使用有必要接受外國的監管,這從如下的事實即可看出,財政總長沒費多大氣力就獲得參議院對監管條件的同意。但這一安排使北京最高當局對各省的要求與各省日益增加的要求自治的渴望相矛盾。所以,各省與北京之間的老問題就又出現了。各省痛心疾首地呼籲,說中國正在被賣給外國人。如果北京向這樣的叫囂屈服,中央政府就垮台了。我們很快將感受到又回到辛亥革命前了。

1912年6月29日,星期六(28日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