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章 今日之域中,誰家之天下(3)(2 / 2)

青年時期,他在道王李元慶府中曾經做過屬員。李元慶當時正擔任滑州等地的刺史,府中吏員如雲,駱賓王並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有一天,李元慶拿他尋開心,讓他寫文章談談自己的才能,駱賓王一揮而就寫下一段恃才傲物的文字,結尾還加了一句:“不奉令。謹狀。”

李元慶當然不會滿意他。駱賓王因其性格孤傲,鄙夷世俗,始終難以融入地方官場,三十多歲還是一個白丁。接連不斷地碰壁使駱賓王不得不向現實低頭。

直到麟德元年(公元664年),他才偶爾得到一個機會。高宗李治到泰山封禪,駱賓王在人們的推舉之下寫了一篇《請陪封禪表》,得到高宗的稱讚,遂即得了一個奉禮郎的小官,但這樣的小官也沒做多久,不久因故被貶到西域充軍。

此後,又做過幾任縣主簿。最後在儀鳳三年(公元678年)被提升為侍禦史,當了一個朝廷的監察官員。但命運偏偏和他作對,他當侍禦史不到一年,被人誣陷收受賄賂,因而下獄,囚禁了一年才放出來。出獄後被授予臨海縣丞。縣丞是正九品上,他十分懊惱,終於棄官而去,過著一種四海漂泊的生活。

他並不甘心就此沉淪於最底層,開始向一些官員上書自薦,但始終難以扭轉人們對他的看法。雖然他這麼出名,但寫詩是不能夠當飯吃的,隻好做一個下級官吏,長久地忙於應付雜務和生活上的捉襟見肘。

這種情形對一個自負且有大才的文學家來說,內心是十分痛苦和屈辱的。

這種精神上的折磨使其逐漸步入為生計打拚的底層社會,他開始經常出入一些賭場,和那些賭徒們稱兄道弟。到了揚州之地,他和李敬業等人走到了一起。

這時候的駱賓王已經四十四歲,由於官場失意、牢獄之災、漂泊落拓的生活使他內心極不平衡。自認有才華卻不能為社會所接受,他把一生的憤恨,滿腹的委屈以及他的全部政治理想,全部傾注在了那篇檄文上,自己的後半輩子也為之而玉石俱焚。

從駱賓王的那篇檄文看,李敬業扯出的這張好虎皮大旗是“匡複李唐”。祖父李勣是李唐社稷的功勳之臣,作為孫子有責任也有義務來捍衛祖父當年的革命成果。

“匡複”那就好好地“匡複”,無外乎兩種結果:恢複中宗,或者逼迫武則天歸政於睿宗。以上兩點都能說得過去。可聰明過頭的李敬業不知道哪根神經出了問題,自己做了另外一種選擇。

他想出另外一套策略:搞了一場“模仿秀”,從民間找到一個不論臉型、體態、身高,與已故太子李賢都有幾分相似之人。他對所有軍隊及揚州附近的居民發出這樣的檄文:所謂廢太子李賢自殺一事,是妖後武則天發布的謠言。前太子李賢如今仍然在世,現在就在揚州府內,如今下達舉兵令的就是他。

李敬業還專門找了一個神龕,把冒牌李賢供了起來,而且對外宣稱李賢並沒有死。

李賢在年前就被丘神勣逼殺於巴州,朝廷是隆重發喪的。這一點朝臣們都知道,這事不可能有假。李敬業並不想背起兵造反的汙名,他很想把章懷太子李賢這張王牌握在手中,事實上,這是不容易辦到的。

李敬業這麼一折騰,反而失去了人心,讓天下人看輕了這支隊伍。

放著還活在人間的睿宗李旦和中宗李哲不管不問,卻供奉一個活死人在那裏玩“匡複”遊戲。這讓所有的人都產生了疑慮,這哪裏是匡複李唐?明明白白就是作亂,還是敬而遠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