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征服者精英與皇親(3)(1 / 3)

關於滿族起源的神話綜合了流傳於許多女真部族中的傳奇故事,用以說明努爾哈赤的祖先乃是神人。布庫裏雍順遂成為女真—滿洲人的始祖。他有一個後人 ,名叫猛哥帖木兒 ,是生活在現今中國吉林省與朝鮮邊界地區的東部女真部族首領 ,也是努爾哈赤的六世祖。18世紀編撰的關於滿族曆史的著述把滿族的起源追溯到長白山。在1677年派人考察了長白山山脈以後 ,皇帝把長白山山神列入了國祭名冊。從 1678年開始 ,每年春秋兩季舉辦祭祀之禮。1682年和 1698年,康熙皇帝兩次巡幸吉林城 ,在烏蘇裏江畔叩頭祭山。後來在吉林城東的溫德亨山上修建了一座山神廟 ,每月初一和十五由吉林將軍焚香致祭。1754年,乾隆皇帝在這座廟裏祭祀了長白山。

在創始神話確認滿洲皇室的東北身份的同時 ,努爾哈赤和皇太極又以確立皇家血統之法在漢文化圈中彰明了合法性。這麼做需要樹立一種祖先崇拜。漢族王朝的創建者一般都加封四代直係祖先。當皇太極於 1636年使用了漢人的 “皇帝 ”稱謂並建立清王朝時 ,他把自己的主要祖先都加封為 “王”。從1636年開始 ,清朝統治者在漢族風格的太廟中祭祀他們的祖先 ,起初在盛京 ,後來在北京。1648年,當清政府采用漢人習俗追贈這些祖先廟號和諡號 (他們在清代以這些稱號名世 )時,他們的頭銜從 “王”上升為 “皇帝 ”(參閱附錄一)。

皇室的祭祖禮儀要求為祖先修建陵墓 ,包括墓穴、石碑、祭祀大殿和圍牆。努爾哈赤最初在遼陽附近為他的父母和祖父母修建了陵墓 ,1622年他進駐遼陽後 ,將遼陽改名為東京。後來 ,清統治者又在興京郊外修建了新的陵墓群 ,並於 1657年將祖宗遷葬於此 ,其中包括最有名的猛哥帖木兒及其曾孫。1659年,這個墓葬群被命名為永陵 ,立有銘刻著滿、蒙古、漢三種文字的巨大石碑。努爾哈赤的陵墓在盛京東北 ,名曰福陵 ;他的繼承人皇太極的陵墓在盛京郊外 ,名為昭陵。與 “三陵 ”一道形成的 ,是一整套禮儀規章 ,與後來在關內修建陵墓所用的完全相同。

皇太極是第一個確定宗室成員的人 ,他在 1635年3月14日的一道諭旨中說 :“遇太祖庶子 ,俱稱阿哥 ;六祖子孫 ,俱稱覺羅。凡稱謂者 ,就其原名 ,稱為某阿哥、某覺羅。”①阿哥是滿語 ,意為 “兄弟 ”。由於這道諭旨 ,阿哥的含義變為 “王”。皇太極上諭中對 “宗室 ”和 “覺羅 ”的用法與這兩個詞後來的用法完全不同。此時 ,阿哥和覺羅都是更大的子孫群體 ———宗室的組成部分。通過專用名詞 (阿哥 )的使用 ,皇太極縮小了努爾哈赤子孫後代的範圍 ,把他們與 “六祖 ”———努爾哈赤的祖父覺昌安的兒子 ———的子孫後代 (他們是覺羅 )區別開來。

1636年,宗室成員的界定發生了變化。據康熙年間編纂的《欽定大清會典》記載 ,其時 “宗室 ”包括努爾哈赤父親塔克世的所有後代 ,取消了原有的努爾哈赤的子孫與他的兄弟的子孫之間的區別。“宗室 ”的這個定義一直延用到清亡。“覺羅 ”在當時指的是皇族 ,他們與皇室的關係稍遠一些。

從1636年開始 ,所有的愛新覺羅後裔都登記在冊 ,並與其他人區別開來。1655年又製定了報告出生、婚姻和死亡等情況的詳細規章。1652年設立的宗人府負責管理所有的愛新覺羅 ,在滿洲八旗中 ,宗室由 “族長 ”管,覺羅由 “首領 ”管。清廷要求按季度向宗人府報告宗室的出生和死亡情況 ,宗人府用這些檔案材料編纂滿漢文版的《大清玉牒》(每十年更新一次)。有清一代 ,玉牒被重修了 28次。宗室犯罪將被褫奪爵位 ,極端嚴重者將被開除宗籍 ,貶為庶民。

宗室成員的特權是有規製的。1612年努爾哈赤舉辦汗位登基典禮 ,儀仗隊舉黃幡 (皇帝專用之幡)、樂隊奏雅樂在他前麵開道。1622年,他頒布第一道詔諭 ,確定了不同級別的貴族成員所用之旗、幡、號和鼓的數量。1631年、1632年和 1636年的詔令規定了貴族及其妻子進入皇宮時的服飾。1644年以後 ,關於服飾的法令不斷得到修訂 ,並越來越細化。

與漢人的習慣一樣 ,宗室的每一位男性都由國家供養。所有愛新覺羅少年兒童和成年男性 (年滿十八歲者 )都可按月領到俸銀,按年領到口糧 ,殘疾男子還有額外的補助。如遇婚娶和喪禮 ,還發放津貼以支付特別的開支。相關規定一般都有利於宗室。18世紀的宗室成員以黃帶子為標誌 ,覺羅以紅帶子為標誌。隻有宗室成員有資格授親王銜 ,薪俸的數額也大不相同。在清朝的不同年代 ,薪俸的具體數額是不同的。例如 ,1671年的條例規定 ,無頭銜的宗室成員年薪為白銀 36兩,糧食 45斛;覺羅為白銀 24兩,糧食 21.2斛。17世紀末 ,宗室成員結婚時可得津貼 100兩銀子 ,覺羅可得 20兩;如遇喪禮 ,宗室成員可得 120兩,覺羅隻有 30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