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族人最初把權力看做對人的控製。隨同王莊賞賜的還有旗丁、農奴和仆人,但越到後來越少了。1667年福全得到了駐於長城以外的10個滿洲牛錄、6個蒙古牛錄、4個漢軍牛錄和 1個包衣牛錄。 1675年被封為親王時,常穎和隆禧隻得到了6個滿洲牛錄、3個蒙古牛錄、3個漢軍牛錄和1個包衣牛錄。17779年以後,此類賞賜進一步削減到1個滿洲牛錄、2個蒙古牛錄、1個漢軍牛錄和1個包衣牛錄。
農莊管事人員的數量也在逐漸減少,從最初的26個減少到111個。瓜果園裏的情況也是如此。起初王公都能得到數百名 “自願投充”的農奴,但後來農奴的數量急劇減少。福全得到了駐於盛京的50戶上三旗旗丁,後來的王公則得到30戶。皇上沒有分配給福全能給他貢獻獵物的獵戶 (住在東北),但在後來的封賞中獵戶成了常例。王公還能分到往他們在京城的府邸運送木柴、煤炭和其他物資的勞力。到了乾隆朝,賞賜清單中還包括在皇宮裏伺候王公貴胄的太監。
1781年內務府為獲封第四等爵位的乾隆皇帝的皇孫綿億準備的賞賜物品清單可使我們看到恩封的所有賞賜品。除牛錄 (3個滿洲牛錄、1個蒙古牛錄和1個漢軍牛錄)外,綿億還得到了負責各處王莊的400名包衣、8個莊頭和 90戶農奴。另有 159樣物品,包括200盎司黃金、5萬盎司白銀、銀盤、宮服、珠寶、帽子,以及轎子、長矛和弓箭。這些賞賜盡管很豐富,但遠遠少於早期的封賞。例如,1667年福全受恩封時得到的是300盎司黃金和10萬兩白銀。起初賞賜品也包括駱駝、馬、牛和羊,但後來改為賞賜銀子了。綿億所得銀兩與奕相同,奕於 1852年被封為親王並另立門戶。
王公貴胄還能得到府邸。王公府邸是皇家財產,如果主人被剝奪爵位 ,府邸複歸皇家管理 (參閱第一章)。府邸的規模和格局是受禁止奢靡的法令約束的。親王和郡王的府邸稱為 “王府 ”,屋頂鋪綠瓦 ,有一個大廳 ,廳內設寶座和屏風。其他爵位的貴族的府邸稱為 “府”,屋頂不能鋪綠瓦 ,沒有設寶座的大廳。房屋、畫和其他什物的數量都依爵位高低而定。
恩封不能使王公貴族獲得獨立 ,相反 ,它在一定的受限製的財政條件下延續了宮廷生活。皇帝通過派去管理王公各種事務的管事人員控製著王公的家庭。在皇帝那裏 ,這些管事人員對他們主人的行為負有連帶責任 ,奴仆常因主人的錯誤行為而受到懲罰 (參閱第五章)。
18世紀初葉 ,皇帝對王公言行的監督是非常嚴密、完善的。 1724年胤禛召集宗室對他們拉幫結派的壞毛病加以訓誡 :
年來朕見宗室之習氣未善 ,往往彼此視若仇讎 ,交相陷害,動輒語人曰 :彼與我甚不相合 ,專欲陷我。否則曰 :彼原與我有仇。夫今日宗室 ,皆是同祖骨肉 ,仇自何來 ?爾宗室等一家骨肉視若仇讎 ,反將母黨、妻族、子侄及漫不相幹之人視為至戚 ,親密往來。朕在藩邸有年 ,與舅族、皇後族及諸姻戚之家 ,無一親密太過者 ,且亦無與滿漢大臣及內廷執事人、侍衛等人交結親密往來者。
康熙末年 ,甚至頗受恩寵的大臣如索額圖者也因參與宮廷派係鬥爭而被逮捕監禁。④皇位繼承之爭引起的塵埃在雍正朝仍未落定。1724年,努爾哈赤長子褚英的四世孫蘇努被指控在玄燁的皇子中製造不和 ,以便為其先祖複仇。蘇努及其後人被逐出愛新覺羅宗族。他、他的家庭和 8個兒子被流放 ,另外 5個兒子被圈禁。盡管耶穌會士認為蘇努罪在皈依了基督教 ,但實際上他獲罪的主要原因是支持允禩。與允禩 (他的名字後來被皇帝降旨改為阿其那,是一個滿語詞彙 ,意思是 “狗”)的交往還導致胤禛存活下來的長子弘時於 1726年被逐出宗室之列。
綿德 (1747—1786)和他的同父異母兄弟綿恩 (1747—1822年)的父親 (弘曆長子的兒子 )20歲出頭就去世了 ,他們二人是在皇宮中被養大的。綿德是弘曆最喜歡的孫子之一 ,但當綿德違背禁令結交漢族大臣時 ,皇帝毫不猶豫地對他加以懲處。1776年綿德因與前禮部郎中秦雄褒結交而被剝奪了郡王銜。皇帝諭命秘密調查 ,結果發現他們二人互送禮物。弘曆禦批曰 :“此事甚有關係。阿哥在內廷讀書 ,理應謹慎自持 ,不當與外人交接。幸而早為發覺 ,尚不致久滋事端。此即阿哥等之福 ,若不示以懲儆 ,恐諸皇子皇孫無所畏憚 ,漸失我朝家法。”當綿德的兒子奕純 (乾隆皇帝的第一個曾孫 )於 1784年出生時 ,綿德得到了部分原諒 ,受封貝子銜。皇帝對寵愛之人的這種懲罰表明 ,他與清朝其他皇帝一樣 ,對漢族大臣與愛新覺羅王公貴族之間的社會交際網絡的形成看得非常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