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皇家女性(2)(2 / 3)

這不是說清朝皇帝不在重要職位上安排母係親戚或姻親。康熙皇帝的舅舅佟國綱就是與俄國談判簽訂《尼布楚條約》的官員之一。他和弟弟佟國維都參加議政王大臣會議。康熙皇帝把佟國維的兩個女兒納入了後宮 ,其中一個在死前不久被晉升為皇後。然而 ,在他們漫長的官宦生涯中 ,沒有證據顯示佟氏兄弟不是皇帝忠實的奴仆。

佟國維的第三子隆科多也許是最接近於冒犯皇帝特權的人。在順治和康熙兩朝 ,隆科多有一位姑姑和兩位姐妹被納入後宮 ,他通過多重婚姻關係與康熙皇帝聯係在一起。他從侍衛開始了官宦生涯 ,曾擔任步軍統領多年 (參閱第二章)。隆科多顯然參與了康熙末年圍繞皇位繼承權展開的派係鬥爭。當康熙皇帝駕崩 (1722年)時,隆科多對步軍的掌控是至關重要的。學者懷疑隆科多策劃了胤禛的繼位。無論這些指控是否屬實 ,隆科多沒有活到雍正朝結束。他於 1725年遭到清洗 ,被剝奪了榮譽和爵位 ,被軟禁在家中 ,於1728年去世。隆科多的失寵留下的教訓是明確的 :皇帝不打算分享權力。

與平民社會中的女性一樣 ,深居內宮的女性也隻有在兒子成年後才會登上高位。負責監管宮廷女性事務的女家長一般都是先帝的遺孀 ,是皇太後。皇帝駕崩後 ,後妃將調換住處。根據傳統習慣 ,皇太後將與其他嬪妃一起遷居某個宮中。康熙皇帝的祖母孝莊皇太後原來住在慈寧宮 ,1689年寧壽宮建成後就搬過去住了 (譯者注 :此句有誤。孝莊皇太後於 1688年逝於慈寧宮)。 19世紀嘉慶皇帝的遺孀遷居到了特為她們重新裝修過的壽康宮。宮廷也為搬出紫禁城之前就去世的王公的遺孀提供住處。據 1774— 1775年的一份宮廷賬單記載 ,皇帝長子永璜 (死於 1750年)、三子永璋 (死於 1760年)和五子永琪 (死於 1766年)的遺孀繼續從宮廷銀庫領取月俸銀。

孝道

“我朝以孝治天下 ”。康熙皇帝的聲明在清朝曆代帝王中激發出了康無為所說的 “真正的孝心 ”。不隻場麵宏大的南巡和慶賀生日的盛宴表明清朝帝王是孝子 :通過每天早晨到母親寢宮請安 ,帝王還把孝道體現在了日常生活層麵。

皇帝不但尊敬自己的生母 ,而且尊敬兒時善待他們的太妃。弘曆離開父親家搬到康熙皇帝的宮中時隻有 10歲半。在後來的歲月裏 ,他以各種各樣的方式表達對曾經照料過他的兩位太妃的感激之情。孝全皇後逝世時 ,其子奕年僅 9(歲,改由靜貴妃撫養。靜貴妃博爾濟吉特氏是蒙古旗人花郎阿 最高職位是刑部員外郎 )的女兒 ,是以貴人身份進宮的 ,1826年她生下一位皇子後得到晉升。她一共生有 3個皇子和 1個公主。

奕登基成為鹹豐皇帝後 ,給予了養母豐厚的回報。他像對待親生母親那樣 ,天天前去給養母請安。她病危期間 ,他常陪伴在她身邊 ,並於 1855年8月她臨終前尊封她為皇太後。她逝世後 ,奕委派兩位親王 (其中一位是她的親生兒子恭親王奕 )主持操辦葬禮 ,並宣布自己在養心殿服喪悼念。他對她的追思超越了死亡的界限 ;她獲得了宮中的祭祀牌位 ,在以後的歲月裏一直受到祭拜 (參閱第八章)。

盡管每代後妃中隻有一人能夠幸運地成為下一代皇帝的生母 ,但通常會有數人有幸成為親王的生母。太妃不能輕易離開皇宮與兒子住在一起。雍正皇帝特別批準玄燁第十二子的生母定妃住在兒子家 ,但她每年春節必須回皇宮請安。在她 90歲生日時 ,乾隆皇帝曾到她兒子家為她祝壽。她活了九十七歲。弘曆本人不願意開這個先例。1736年,他的叔父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請求允許他們的母親離開寧壽宮與他們同住。乾隆皇帝諭曰 :

朕聞奏 ,心甚不安。及奏聞太後 ,亦以為尤不可行 ,是以未允。今再四思維 ,人子事親 ,晨昏定省 ,誠欲各遂其願。若不允其迎養之請 ,則無以展二王之孝思。若允二王之請 ,迎養太妃於府第 ,則朕闕於奉養 ,此心實為歉然。自今以後 ,每年之中 ,歲時伏、臘令節、壽辰 ,二王及各王、貝勒 ,可各迎太妃、太嬪於府第。計一年之內 ,晨夕承歡者 ,可得數月 ,其餘仍在宮中。

孝道也是晉升先帝嬪妃的一個理由。這種做法似開始於康熙朝,他晉升了父親的 5位嬪妃。胤禛登基之初 ,就晉升了康熙皇帝的 12位嬪妃 ,其中隻有 2位沒有生過孩子。13年後 ,當弘曆坐上龍位後 ,她們當中的 6位再次獲得了晉升。此外 ,弘曆還宣布 ,他將遵從母親的願望 ,晉升 服侍先皇有年且生育現已成為親王之五阿哥 ”的裕妃。裕妃和六皇子的生母謙嬪都晉升了一級。太妃的晉升成為一種與母親身份無關的慣例。鹹豐、同治和光緒朝伊始 ,都晉升了許多無子嗣的太妃 ,包括級別最低的太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