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皇家女性(2)(3 / 3)

晉升父親的遺孀 (有時包括祖父的遺孀 )既滿足了長輩的要求,又表達了帝王對父親的孝心。然而 ,這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嬪妃都得到了紀念。檔案和其他資料都表明 ,與平民社會一樣 ,多數級別低且無子嗣的嬪妃都成了湮沒無聞的深宮怨女。

無兒無女與湮沒無聞

《大清玉牒》盡管質量頗高 ,但與漢族百姓的家譜一樣存在缺點:它沒有記錄無兒無女的妃嬪。這一結論的證據來源於唐邦治對《大清玉牒》和最後出版的《愛新覺羅宗譜》的比較和對皇族後裔的重構。檔案材料提供了更多的證據 ,特別是每年一次的功封名單 ,這份名單收錄了宮中的每一個人及其奴仆 ,記錄了葬於每個皇陵中的所有妃嬪。

對玉牒中收錄的每個帝王的妃嬪人數與皇陵旁邊的妃嬪陵中埋葬的人數 (參閱第八章 )相比即可發現 ,在許多情況下 ,陵墓中實際埋葬的人數遠遠超過玉牒中記錄的人數。葬於陵墓中的高級別妃嬪在玉牒中都有記載 ,無論她們有沒有為皇家生過孩子。葬於陵墓卻未見於玉牒的一般都是最後三個級別的妃嬪 (貴人、常在和答應)。由於玉牒記載出生時早夭的皇子皇女及所有皇子皇女的生母的名字 ,所以遺漏的妃嬪很有可能是沒有生育孩子的。

如果把事情看得更複雜一些 ,並非收錄於玉牒中的所有妃嬪都能夠在葬於陵墓中的妃嬪名單中找到。例如 ,玉牒收錄的康熙皇帝的妃嬪中有 2名嬪、6名貴人和 4名低級別的妃嬪在歸葬名單中是沒有的 ,所以 ,玄燁妃嬪的實際人數可能超過54人。嘉慶和道光皇帝的妃嬪人數同樣有出入。

另外的一些資料還表明 ,並非所有的妃嬪都能歸葬於皇陵。每年冬季農曆十二月準備的功封名單中列出的許多第五、六、七級妃嬪的名字 ,在歸葬名單和玉牒中都找不到。其中一個例子是出現於功封名單上的郭貴人。郭貴人初次出現於功封名單上是在 1734年,後來又出現在 1751年、1756年和 1767年的名單上。報告她於 1761年9月24日去世的一份奏折也保存在檔案中。她是誰的妃嬪 ?她為何沒有出現在康熙和雍正皇帝的妃嬪名單中 ?如果她不是上述中某個皇帝的妃嬪的話 ,那麼她就不可能在 1734年得到貴人頭銜。至少有 23名記載於檔案材料中的妃嬪與玉牒和歸葬名單中收錄的妃嬪對不上號。

如果玉牒中遺漏了一些妃嬪的話 ,清宮中生育了孩子的妃嬪人數就被高估了 ,因為這種估計是以不完整的數字為基礎的。當我們把遺漏的妃嬪增補到後妃名單中,再把後妃人數與生養了孩子的後妃人數加以比較 ,就會清楚地看到宮廷生活的一個真實麵相。許多後妃 (在不少皇帝治下是大多數後妃 )都背負著不孕的惡名。各個級別的後妃中都有不孕者 ,從皇後到答應概不例外。毫無疑問 ,不孕的影響 (包括對不孕者在宮廷社會中的地位的影響 )是顯而易見的。然而 ,高級別的妃嬪沒有變得湮沒無聞 ,無論是活著還是死後 ,她們都有 “記載 ”。低級別的妃嬪死後無人紀念 ,她們的墳墓前也許沒有墓碑 ,她們的名字也許從來沒有被寫進玉牒。

皇帝的第二個兒子生於1858年,也在同一天夭折。不幸沒有生兒育女或當上養母的低級別妃嬪 ,不但生前默默無聞 ,死後也無人懷念。正如 E.範薩格瑞斯在關於清西陵的一項研究中指出的 ,隻有皇後和前三個級別的妃嬪有資格在附屬於道光皇帝陵的慕東陵的祭祀大殿裏立牌位。在附屬於嘉慶皇帝陵的昌妃陵 ,隻有前兩個級別的妃嬪的牌位可以立在寶座上 ,其他級別的妃嬪的牌位都排列在桌子上。在附屬於雍正皇帝陵的泰妃陵 ,隻有最高級別的妃嬪可享此殊榮。

死亡和財產權

皇帝對妃嬪的財產擁有明確且完全的處置權。皇後和妃嬪的妝奩是由內務府準備的 ,不是娘家陪送的。妃嬪沒有 “私房錢 ”隨意支配 ,這與百姓家的新娘不同。因而 ,她們的財產權尚不及她們的臣民 ,她們死後財產的處置情況就是例證。按照習慣 ,死者的心愛之物、衣物和日常用品將成為隨葬品 ,由死者帶往另一個世界。皇室要人的隨葬品具有皇家的規模。據估計 ,1908年慈禧太後去世後陪葬在她棺槨中的珠寶總值達 500萬兩銀子。另外一些財產則被燒掉 ,作為葬禮的一個組成部分 (參閱第八章)。皇後的陪葬品與她進宮時的妝奩是相等的。孝聖太後是著名的滿族英雄額亦都的曾孫女 ,在胤禛還是王爺時帶著父親給的妝奩進了他的門。按照禁止奢靡的法令 ,她的妝奩遠遠少於內務府在皇帝 “大婚 ”時提供給皇後的妝奩。1889年2月15日孝定皇後 “大婚 ”時的妝奩清單如下 :先是 3個金如意 ,隨後是衣服、家具、碗碟、炊具、被褥等。這些妝奩由 200名男子搬運。內務府還用另外的金銀器皿裝飾妃嬪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