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觀漢代各種石刻畫象,循溯而下,以至魏齊造像,唐昭陵石馬,宋靈岩羅漢,明碧雲刻桷,清圓明雕柱等,比較研究,不啻一部美術變遷史矣。又如橋柱、井闌、石闕、地莂等類,或可以睹異製,或可以窺殊俗,無一非史家取材之資也。(八)曰陶瓷。吾國以製瓷擅天下,外人至以吾國名名斯物。今存器孔多,派別尤眾,治者別有專家,不複具論。陶器比來出土愈富,間有碎片,範以極奇古之文字,流傳當出三代上。綜此兩物以觀其遞嬗趨良之跡,亦我民族藝術的活動之一表征也。(九)曰瓦磚。我族以宅居大平原之故,石材缺乏,則以人造之磚瓦為建築主要品,故斯物發達最早,且呈種種之進步。今之瓦當磚甋,殆成考古一專科矣。(十)曰石層中之石器。茲事在中國舊骨董家,曾未留意,晚近地質學漸倡,始稍有從事者。他日研究進步,則有史以前之生活狀態,可以推見也。器物本人類活動結果中之一小部分,且其性質已純為固定的,而古代孑遺之物,又不過此小部分之斷片耳。故以上所舉各項,在史料中不過占次等位置。或對於其價值故為誇大,吾無取焉。雖然,善為史者,固可以舉其所聞所見無一而非史料,豈其於此可寶之故物而遺之?惟史學家所以與骨董家異者,骨董家之研究貴分析的而深入乎該物之中;史學家之研究貴概括的而橫通乎該物之外。吾前所論列,已略示其端倪。若循此而更進焉,例如當其研究銅器也,則思古代之中國人何以特精範銅而不能如希臘人之琢石;當其研究瓷器也,則思中古之中國人何以能獨擅窯窯而不能如南歐人之製玻璃。凡此之類,在在歸納諸國民活動狀況中,悉心以察其因果,則一切死資料皆變為活資料矣。凡百皆然,而古物其一端耳。
(戊)實物之模型及圖影。實物之以原形原質傳留至今者,最上也。然而非可多覯。有取其形範以圖之,而圖範獲傳於今,抑其次也。例如漢晉之屋舍,灶磑,杵臼,唐人之服裝,髻形,樂器及戲劇麵具,今日何由得見。然而有殉葬之陶製明器,殊形詭類至夥,若能得一標準以定其年代,則其時社會狀況,仿佛可見也。又如唐畫中之屋宇、服裝、器物及畫中人之儀態,必為唐時現狀或更古於唐者,宋畫必為宋時現狀或更古於宋者,吾儕無論得見真本或摹本,苟能用特殊的觀察,恒必有若幹稀奇史料,可以發見。則亦等於間接的目睹矣。夫著作家無論若何淹博,安能盡見其所欲見之物?從影印本中間接複間接以觀其概,亦慰情勝無也已。
(二)文字記錄的史料。前項所論記錄以外的史料,時間空間皆受限製。欲作數千年之史,而記述又亙於社會之全部,其必不能不乞靈於記錄明矣。然記錄之種類亦甚繁,今當分別論列之。
(甲)舊史。舊史專以記載史事為職誌,吾儕應認為正當之史料,自無待言。雖然,等是舊史也,因著作年代、著作者之性格學識,所著書之宗旨體例等種種差別,而其所含史料之價值,亦隨而不同。例如《晉書》所以不饜人望者,以其修史年代與本史相隔太遠,而又官局分修無人負責也。《魏書》所以不饜人望者,以魏收之人格太惡劣,常以曲筆亂事實也。《元史》所以不饜人望者,以纂修太草率,而董其事者又不通蒙古語言文字也。《新五代史》自負甚高,而識者輕之,以其本屬文人弄筆,而又附加以“因文見道”之目的,而史跡乃反非其所甚厝意也。此僅舉正史數部以為例,其餘編年別史雜史等皆然,持此義以評衡諸史,則價值標準,其亦什得四五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