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2 / 3)

然而偽書孔多,現所考定者什僅二三耳,此外古書或全部皆偽或真偽雜糅者,尚不知凡幾。吾儕宜拈出若幹條鑒別偽書之公例,作自己研究標準焉。

一其書前代從未著錄或絕無人征引而忽然出現者,什有九皆偽。例如“三墳、五典、八索、九丘”之名,雖見《左傳》;“晉乘、楚檮杌”之名,雖見《孟子》;然漢隋唐《藝文》《經籍》諸誌從未著錄,司馬遷以下未嚐有一人征引。可想見古代或並未嚐有此書,即有之,亦必秦火前後早已亡佚。而明人所刻《古逸史》,忽有所謂《三墳記》《晉史乘》《楚史檮杌》等書。凡此類書,殆可以不必調查內容,但問名即可知其偽。

二其書雖前代有著錄,然久經散佚,乃忽有一異本突出,篇數及內容等與舊本完全不同者,什有九皆偽。例如最近忽發現明鈔本《慎子》一種,與今行之四庫本、守山閣本全異,與《隋唐誌》《崇文總目》《直齋書錄解題》等所記篇數,無一相符。其流傳之緒又絕無可考。吾儕乍睹此類書目,便應懷疑。再一檢閱內容,則可定為明人偽作也。

三其書不問有無舊本,但今本來曆不明者,即不可輕信。例如漢河內女子所得《泰誓》,晉梅賾所上《古文尚書》及《孔安國傳》,皆因來曆曖昧,故後人得懷疑而考定其偽。又如今本《列子》八篇,據《張湛序言》由數本拚成,而數本皆出湛戚屬之家,可證當時社會,絕無此書,則吾輩不能不致疑。

四其書流傳之緒從他方麵可以考見,而因以證明今本題某人舊撰為不確者。例如今所稱《神農本草》,《漢書·藝文誌》無其目,知劉向時決未有此書。再檢《隋書·經籍誌》以後諸書目及其他史傳,則知此書殆與蔡邕、吳普、陶弘景諸人有甚深之關係,直至宋代然後規模大具。質言之,則此書殆經千年間許多人心力所集成,但其書不惟非出神農,即西漢以前人,參預者尚極少,殆可斷言也。

五真書原本經前人稱引,確有左證,而今本與之歧異者,則今本必偽。例如古本《竹書紀年》有夏啟殺伯益,商太甲殺伊尹等事;又其書不及夏禹以前事。此皆原書初出土時諸人所親見,信而有征者。而今本記伯益、伊尹等文,全與彼相反,其年代又托始於黃帝。故知決非汲塚之舊也。

六其書題某人撰而書中所載事跡在本人後者,則其書或全偽或一部分偽。例如《越絕書》,《隋誌》始著錄,題子貢撰,然其書既未見《漢誌》,且書中敘及漢以後建置沿革,故知其書不惟非子貢撰,且並非漢時所有也。又如《管子》《商君書》,《漢誌》皆著錄,題管仲、商鞅撰,然兩書各皆記管、商死後之人名與事跡,故知兩書決非管商自撰;即非全偽,最少亦有一部分羼亂也。

七其書雖真,然一部分經後人竄亂之跡既確鑿有據,則對於其書之全體須慎加鑒別。例如《史記》為司馬遷撰,固毫無疑義,然遷自序明言“訖於麟止”,今本不惟有太初、天漢以後事,且有宣元成以後事,其必非盡為遷原文甚明。此部分既有竄亂,則他部分又安敢保必無竄亂耶?

八書中所言確與事實相反者,則其書必偽。例如今《道藏》中有劉向撰《列仙傳》,其書《隋誌》已著錄。書中言諸仙之荒誕,固不俟辯,其自序雲,“七十四人已見佛經”,佛經至後漢桓、靈時始有譯本,上距劉向之沒,將二百年,向何從知有佛經耶?即據此一語,而全書之偽,已無遁形。

九兩書同載一事絕對矛盾者,則必有一偽或兩俱偽。例如《涅槃經》佛說雲:“從今日始,不聽弟子食肉”;《入楞伽經》佛說雲:“我於《象腋》《央掘魔涅槃》《大雲》等一切《修多羅》中,不聽食肉。”《涅槃經》共認為佛臨滅度前數小時間所說,既《象腋》等經有此義,何得雲“從今日始”?且《涅槃》既佛最後所說經,《入楞伽》何得引之?是《涅槃》《楞伽》,最少必有一偽,或兩俱偽也。

以上九例,皆據具體的反證而施鑒別也。尚有可以據抽象的反證而施鑒別者:

十各時代之文體蓋有天然界畫,多讀書者自能知之,故後人偽作之書,有不必從字句求枝葉之反證,但一望文體即能斷其偽者。例如東晉晚出《古文尚書》,比諸今文之《周誥》《殷盤》,截然殊體,故知其決非三代以上之文。又如今本《關尹子》中有“譬犀望月,月影入角,特因識生,故有月形,而彼真月,初不在角”等語,此種純是晉唐翻譯佛經文體,決非秦漢以前所有,一望即知。

十一各時代之社會狀態,吾儕據各方麵之資料總可以推見崖略。若某書中所言其時代之狀態,與情理相去懸絕者,即可斷為偽。例如《漢書·藝文誌》農家有《神農》二十篇,自注雲:“六國時諸子托諸神農。”此書今雖不傳,然《漢書·食貨誌》稱晁錯引神農之教雲:“有石城十仞,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亡粟,弗能守也。”此殆晁錯所見《神農書》之原文。然石城、湯池、帶甲百萬等等情狀,決非神農時代所能有。故劉向、班固指為六國人偽托,非武斷也。

十二各時代之思想,其進化階段自有一定,若某書中所表現之思想與其時代不相銜接者,即可斷為偽。例如今本《管子》有“寢兵之說勝則險阻不守,兼愛之說勝則士卒不戰”等語。此明是墨翟、宋鈃以後之思想,當管仲時,並寢兵、兼愛等學說尚未有,何所用其批評反對者?《素問·靈樞》中言陰陽五行,明是鄒衍以後之思想,黃帝時安得有此耶?。

以上十二例,其於鑒別偽書之法,雖未敢雲備,循此以推,所失不遠矣。一麵又可以應用各種方法以證明某書之必真:

一例如《詩經》:“十月之交,朔曰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經六朝、唐、元、清諸儒推算,知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確有日食。中外曆對照,應為西紀前七七六年,歐洲學者亦考定其年陽曆八月二十九日中國北部確見日食。與前所舉《胤征篇》日食異說紛紜者正相反。因此可證《詩經》必為真書,其全部史料皆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