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孫中山以大元帥名義,密令海軍、滇軍和地方派軍人舉行一次軍事突擊,推翻桂係在廣東的統治。海軍豫章、同安兩艦接到命令後,按指定時間開出廣州,向駐紮在觀音山的廣東代理督軍莫榮新的官署開炮轟擊,並命令朱執信促李耀漢發難,許崇智等協助陳炯明起事。孫中山親自發射數炮,又督促炮手繼續發射70餘炮。發炮作為起事信號,但陸上部隊毫無反映。陳炯明認為孫中山此舉是"輕率"和冒險,按兵不動。滇軍雖經大元帥參議劉德澤運動,但一些軍官卻極力反對,其他部隊則表示中立。由於莫榮新事先已得到密報,有所防備;遭到炮擊後立即電話告知海軍總長程璧光,要求立即調查處理。程璧光急忙派艦向豫章、同安兩艦傳達"停止炮轟,開回省城"的命令。這樣,兩艦既沒有得到陸軍的響應,又接到上級的命令,隻得撤回省城。孫中山推翻桂係軍閥在廣東統洽的計劃流產。這表明,孫中山缺乏軍隊的有力支持,起不到左右局勢的作用。
炮擊督署的第二天,各界要人及中華革命黨一些元老們,出來進行調解。孫中山向桂係軍閥提出五項條件:(1)承認軍政府為護法各省的最高領導機構;(2)承認大元帥有統帥軍隊的全權;(3)承認廣東督軍由廣東人選任,必要時大元帥得加以任免;(4)被捕民軍代表交軍政府處理;(5)廣東外交人員由軍政府任命。莫榮新表示,一至三條得向陸榮廷請示,四、五條修改為"需得軍政府的同意"。莫的答複,等於一條也沒接受。莫榮新親自到大元帥府向孫中山道歉問候,答應接濟元帥府衛兵月餉二萬元,並按照孫中山的意思,派羅誠為廣東交涉員,且受軍政府任命。1月9日,孫中山在大元帥府招待軍政及工商各界代表,說明炮擊督署經過,指出軍政府成立以來,地方當局采取"不合作"的態度,以致使軍政府"形同虛設,貽誤討逆戎機"。他還表示這次炮擊督署事件,"莫督軍既未還擊,又能接受條件,軍政府有了生路,也就不必苟求了。"炮擊督署事件,沒能遏止桂係的行動,反而使其更加猖獗。1918年1月15日,護法各省聯合會成立;2月中旬,與北京政府達成停戰兩周的協議;2月下旬,海軍總長程璧光被暗殺;4月10日,國會決定將大元帥製的軍政府改組為總裁合議製。孫中山對桂係的活動雖堅決反對,但卻又無兵可調,無能為力。在桂係、滇係軍閥和把持國會的政學會政客的壓迫下,孫中山認識到:依靠軍閥不可能達到護法的目的。5月4日,孫中山憤而辭職。通過護法戰爭中軍閥之間的爭鬥與勾結,使孫中山看清了軍閥的反動本質,因此,孫中山5月5日在辭職通電中指出:"吾國之大患,莫大於武人之爭雄,南與北如一丘之貉,雖號稱護法之省,亦莫肯俯首於法律及民意之下。"不久,孫中山離開廣州,前往上海,護法戰爭失敗。
西南聯合會議
7月,孫中山為反對段祺瑞獨裁統治,維護《臨時約法》和國會,由上海抵達廣州,發起和領導護法運動。9月初,南下廣州的部分國會議員組成非常國會,選舉孫中山為大元帥,滇、桂軍閥唐繼堯、陸榮廷為元帥,組成護法軍政府,領導南方各省的護法運動。唐繼堯和陸榮廷在護法軍政府成立後,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他們采取"虛與委蛇、敷衍中央"的態度,拒絕到廣州任職,繼而又謀劃另立西南各省聯合會議,與軍政府分庭抗禮。
月4日,大元帥府總參謀長李烈鈞秉承唐繼堯的旨意發表通電,提出"擬組織軍事聯合會,並設政務委員會"。同日,在陸榮廷的策動下,軍政府重要成員程璧光、唐紹儀、伍廷芳等在珠海聚會,討論組織西南聯合會事宜。會後,李烈鈞將西南聯合會章程草案發給護法各省征求意見。11月7日,又致電程璧光等人,要求從緩組織西南聯合會議。因陸急於與段祺瑞政府妥協,認為此時成立西南聯合會議,於南北議和不利。但是時隔不久,由於北京政府宣布龍濟光任兩廣巡閱使,直接影響著桂係軍閥占據兩廣的意圖,打破了陸妥協求和的幻想,轉而表示要盡快建立西南聯合會議,並於1918年1月9日複電程璧光、莫榮新等人,表示西南"聯合條件,極所讚成,即廒公決,速行組織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