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15日,西南護法各省聯合會議在廣州成立,推舉岑春煊為議和總代表,伍廷芳為外交總代表,唐紹儀為財政總代表,唐繼堯、程璧光、陸榮廷為軍事總代表。20日,廣東督軍莫榮新等13人聯合通電公布了《中華民國護法各省聯合會議條例》。
西南聯合會議設立初衷,是為協調、疏通西南各省軍事問題,屬於軍事聯合機關的性質。孫中山為促成團結,對成立該組織也極表讚同。但從《中華民國護法各省聯合會議條例》看,它不是個單純的軍事協調機關,而具有政府雛形。它明確規定對外對內執行政務,其職權廣泛,諸如辦理外交,訂立契約;監督財政,辦理內外公債之募集;統籌軍備,計劃作戰,議決停戰議和事件;議決各省之爭議事件等等,還規定聯合會議置軍事、外交、財政、議和各參讚若幹人,由各總代表分別聘任。
這個獨立於軍政府之外的西南聯合會議,與孫中山的初衷完全相反,孫中山逐漸清醒過來,對該組織堅決反對。孫中山認為聯合會議"於約法無根據",與段祺瑞組織的和北京政府相對抗的督軍團並無區別。章炳麟也通電怒斥岑春煊等組織聯合會議,觀其條例行事,幹預憲法,並要他們立即解散聯合會議。傾向革命的滇軍第三師張開儒也通電指出,各省聯合會議,其名義上是聯合各省的過渡機關,但其用意是在第一步推翻軍政府,第二步推翻舊國會。組織名稱雖為聯合會議,其實質為合議政府,其議事條例,實為第二國會。這種會議,如不經國會通過,則為非法會議,與和北京政府相對立的督軍團會議無異。由於孫中山、章炳麟等人的及時揭露,各省代表、非常國會及各界的一致反對,加上伍廷芳、程璧光拒不受職,西南聯合會議終於流產了。
安福國會召開
7月張勳複辟失敗後,皖係軍閥頭目段祺瑞以"再造共和"的功臣身份複國務總理任,重掌北京政府實權。段為了推行武力統一政策,拒絕恢複《臨時約法》和舊國會,而采納研究係頭目梁啟超的建議,於11月10日組織臨時參議院,作為代行立法機關,以修改《國會組織法》和參、眾兩院議員選舉法,然後根據這些新法召集新國會。這樣,既可達到廢除《臨時約法》、取消舊國會的目的;又可利用新國會作為"民主"、"共和"的裝飾品,用以欺騙輿論,使皖係軍閥的一切非法行為披上合法外衣。臨時參議院成立後,積極著手修改《國會組織法》和參、眾兩院議員選舉法,1918年2月17日修正的《國會組織法》和兩院議員選舉法由北京政府正式公布,從而完成了"造法"任務。為了便於操縱國會選舉,新修正的兩院議員選舉法減少了議院名額,參議院由原來的274人,減為168人;眾議院由原來的596人,減為406人。同時在文化程度和擁有財產方麵,提高了選舉人和當選人的資格。次日,北京政府即命內務部籌辦新的國會選舉。